㈠ 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另一方还能用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另一方还能用公积金。员工婚前买房,在婚后是可以使用配偶的公积金一起还款。企业一方面用来增加企业的自身财产能力,另一方面用来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防止企业出现意外亏损的这一种情况,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做填充使用,也可以称之为强制公积金,它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比例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㈡ 婚前可以用两个人的公积金共同贷款买房吗
一、婚前用两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分两种情况:
1、各自公积金贷款买房:
因为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审查贷款资格,婚前各自贷款,属于各自两个贷款家庭,完全是允许的。
2、合并在一起公积金贷款一套住房:
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共同贷款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所以,共同贷款必须先办理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最前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复印件;
3、收入证明:由银行提供,只需要在上边盖单位章;
4、购房合同;
5、结婚证;
6、首付款收据。
㈢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可不可以婚后两个人一起用公积金还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于还贷,婚前贷款购房,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双方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后用于还贷,否则,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夫妻一方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
㈣ 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另一方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吗
摘要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算首套房。因为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另一方用公积金贷款,由于名下并没有房产,那么属于个人的首套房。
㈤ 婚后用婚前的个人财产和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房,算个人财产吗
这种情况房子是不属于个人财产的,而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虽然房子是用你婚前的个人财产和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的。
婚姻法是明确有规定财产是怎样区分的。如果真的不清楚的话,是可以去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的,他们会给到你更加专业并且更准确的答复的。而且他们也是很专业的律师。
㈥ 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属于。贷款买房,只要婚前贷款没有还完,婚后还贷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没出首付的一方,一般可以分到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的50%。离婚房产涉及以下类型: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婚后没有特别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一方贷款,婚后双方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分割。结婚前,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离婚时还存在三种财产性的请求权。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给与适当帮助。第二,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第三,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一方平时照料老人、孩子较多的,也就是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与适当补偿。
㈦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另一方是否还可以用他本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另一方还是可以用他的公积金再买的,前提是你能不能偿还这个有这个能力去买这个房子。
㈧ 结婚前公积金买房结婚后另一方公积金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可以支取公积金。以下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㈨ 婚前一方用公积金贷款婚后另一方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以贷款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不能用其他房产作为贷款抵押;也就是说只能用本人名下的房产作为贷款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