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苏州公积金能在陕西勉县买房子吗贷款在那边贷款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地购房使用,不能异地使用购房,苏州的公积金只允许在苏州购房,而不允许在陕西购房使用,如果把工作单位及公积金转到陕西勉县,并在勉县缴纳公积金才可以。
B. 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公积金异地买房具体流程如下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地开放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并把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城市划入了可贷款的异地城市。
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C. 公积金可以在别的城市买房用吗
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意思是指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但现实情况是支持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有小部分城市,大多数城市还是不支持的。目前支持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这些城市。
目前还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南京、苏州、郑州、大连、厦门、福州以及呼和浩特
(3)苏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扩展阅读:
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
意思是指在工作地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去买房,哪怕工作地和所在地分别在两个省,也是可以申请的
比方说,在武汉交的住房公积金,户口在长沙,去长沙可以买房不?
目前支持的城市有: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因此,根据这个城市支持政策,当然是可以的。
省、区内异地互贷城市
意识是指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支持的城市有: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不过,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当然,如果你在多个城市都缴纳了公积金,却无法异地贷款,就可以先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合并后再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咨询:
a.是否允许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b.需要哪些条件
c.准备哪些资料等?
第二步:贷款申请(向缴存住房公积金城市的管理中心)
a.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申请;
b.确认申请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
c.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第三步:提交材料
a.前往申请贷款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材料)
b.缴存住房公积金城市的管理中心会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第四步:办理贷款
需要按时偿还贷款: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催促还款
a.资料审核通过;
b.办理贷款手续(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
c.发放贷款(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
当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并不是你想贷就能贷的,有的对缴存时间有要求,有的户籍有要求,建议,在操作前,一定要询问清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D. 我在苏州交的公积金想在老家河南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的。目前国内同省内公积金通用,但是跨省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四城市支持别武汉南昌合肥沙可以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指家机关、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职工缴存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配货币化种形式。而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由国家法律规定重要住房社保障制度具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职工必须依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单位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还住房贷款。
E. 苏州缴存的公积金在马鞍山买房可以吗
摘要 你好,是可以的,苏州的公积金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F.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贷款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贷款,但是要满足相应条件。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应相互,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流程
1、业务咨询:由于不同城市的贷款业务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核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核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核心。转入城市公积金核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G. 苏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贷款吗
法律分析:在苏州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有两种情况,情况不同结果不同。
情况一:公积金缴在苏州的
要在苏州大市以外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要先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如果该地支持异地贷款,就可以凭身份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积金服务大厅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再去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按当地政策办理贷款。
情况二:公积金缴在苏州大市以外
公积金缴在苏州大市以外的,不能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另外对于个人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大多数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是有要求的,这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否成功至关重要。有些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贷款额度=借款人(或者夫妻两人)公积金缴存余额x一定倍数x缴存时间系数来计算的。由此计算方式可以看出,缴存时间系数越大,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能拿到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就越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