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连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是多少
在大连住房公积金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3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8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7万元。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单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包括已审批额和在外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下同)的差额;再次申请夫妻双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家庭最高贷款最高额度与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
再次申请父(母)子双人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超过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与父(母)子双人已贷额度的差额和父(母)子两个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与父(母)子两个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
(1)大连购买住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是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按规定比例所需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为抵押物办理保险的,还需办理相关手续。
⑵ 大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商转公)。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⑶ 大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什么政策
大连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前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贷款者本人和配偶如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⑷ 大连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是几成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即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20%;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房龄5年(含)以下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或房龄5年以上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40%。购买房改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购买其他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40%。 为落实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起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均有所提高,第三套住房停贷。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该消息。
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套数的认定,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渠道进行查询。
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201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范围及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等进行规范,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投机性购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长期以来大连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借款人可以多次申请贷款,但累计贷款额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目前为45万元),已考虑并有效抑制了投机购房行为。截至2010年末,我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95.72亿元,累计支持21.17万户家庭实现了“住有所居”,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⑸ 大连有首套房利息扣除政策吗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
大连有首套房利息扣除政策;去相关部门办理。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⑹ 外地人在大连贷款买房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外地人在大连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1、如果在当地一年纳税证明或所交社保流水证明,当地收入证明(月供的两至三倍)其他就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之类的。
2、对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
3、购买个人房产一般需要资料: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二、在限购区域内,即大连市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大连市实行本地限二、外地限一的限购措施。
外地人买限购区的房产需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对在大连市工作就业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提供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并在大连市无住房的,允许购买一套住房,包括二手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及不能提供在大连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大连市户籍居民家庭,大连市暂停向其售房。
(6)大连购买住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未婚需填写未婚声明,我行留存原件;
5、离异或丧偶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协议、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二)收入证明或能够证明借款人收入和还款能力的相关材料
1、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制式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2、借款人除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国企以外的一般企业、有限公司等出具的公司收入证明,还需付三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需银行盖章确认);
3、租赁收入(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他权利凭证(如定期存单、国债、投资保险单等);
5、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期的纳税证明和对公账户三个月对账单。
⑺ 辽宁大连出台房屋限购限贷政策有何目的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自本月22日起,辽宁省大连市正式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除实行限购政策外,大连市还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规定,中心城区单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人民币下调至40万元。同时,调整公积金首付款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⑻ 大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及首付比例
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新国八条”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将购买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五成提至六成,同时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仍然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3月31日前已受理的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仍执行原规定。
今年1月1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连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据介绍,对购房套数的认定,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查询。职工可拨打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96688”或到其所属各办事处,咨询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事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1-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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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大连限购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法律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一、坚持因城施策,分类调控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实行住房限制性政策。
1. 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限制区域)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因回迁安置、继承、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在限购范围(详见市国土房屋局网站www.gtfwj.dl.gov.cn公布的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婚姻登记状况、户籍证明等材料由相关部门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组成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按各自职责核查认定。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完税凭证出票时间为准。
2. 严格新购住房上市交易。凡在限制区域内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
3.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中心城区单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下调至40万元。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限制区域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大连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加强住宅用地购置资金监管。在中心城区购置住宅用地的竞买保证金和地价款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为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资金。(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大连银监局、大连保监局)
(二)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因地制宜,加强房价和市场监测分析,推进房地供需平衡,促进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达到合理水平。(责任单位:甘井子区政府、旅顺口区政府、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长海县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
⑽ 大连二手房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大连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四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个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含非住宅)进行买卖的,均需通过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备案平台”)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
2、买卖主体中涉及单位企业的,可暂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3、存量房其它转移形式:赠与、继承(受遗赠)、析产、法院判决、互换、夫妻间转移、直系亲属买卖、以房抵债(能够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抵债协议》)的可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法律依据:大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的《关于印发大连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四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个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含非住宅)进行买卖的,均需通过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平台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该合同作为办理个人存量房贷款业务、纳税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重要依据,逐步实现网签备案信息共享。买卖主体中涉及单位企业的,可暂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存量房其它转移形式:赠与、继承(受遗赠)、析产、法院判决、互换、夫妻间转移、直系亲属买卖、以房抵债(能够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抵债协议》)的可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