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茂名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茂名市公积金贷款对象只限于参储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刚参加工作的可宽限到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购买自住住房的干部、职工,那茂名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呢?怎么计算的呢?(一)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3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茂名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茂名市公积金贷款对象只限于参储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刚参加工作的可宽限到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购买自住住房的干部、职工,那茂名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呢?怎么计算的呢?
(一)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额之和×30%(还贷能力系数)×12(月)×贷款年限;
(二)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以申请贷款时月缴存公积金额为测算依据);
(三)不高于所购房屋成交价或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的80%;
(四)用住房公积金单一质押担保,贷款额不得高于签订质押合同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五)每个家庭每次贷款最高限额18万元。
华律网提示:茂名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什么?茂名市公积金实际贷款数额按以上五种计算方式综合确定,分别是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总和的30%乘以12再乘以贷款年限;贷款额度最高不得高于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不得高于房屋价值的80%等。
『贰』 住房公积金最高能贷多少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三、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四、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五、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叁』 中国银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高上限是多少
中国银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肆』 中山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名缴存人最高可贷50万元
3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在中山市无房产且在中山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政策。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指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由于就业初期经济能力相对较低,往往面临住房压力大,尤其是租房支出占比高的问题。为切实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的支持力度,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利用效率,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对中山市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
按照规定,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适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的硕士、博士毕业生都可以享受本政策。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相关毕业证,按毕业证发证时间界定毕业时间。该政策享受满两年后,如申请人在本市仍无房产,将自动转为一般租房提取,即每月提取300元或50%的月缴存额。
同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各阶层市民的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在中山市购买首套房、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后,目前实施的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所对应最高贷款额度也会相应调整。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可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300万元;第七到第八层次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人才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上浮30%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65万元;紧缺适用人才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60万元。
『伍』 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法律分析:第一,最大可贷款额。 最多可贷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个人可贷50万元以上。 二、个人可贷额度。 员工个人可贷额度是以月均存款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的,其计算公式为:员工月均存款额×倍。 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 (不含申请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均余额计算。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千位,在15万元以下取整,在50万元以上取整。 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 在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相一致。 按国家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及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购买住房的现状及价格、家庭信用状况、偿还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具体的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陆』 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
月均缴存额按自愿缴存期间实际发生汇缴的月均缴存额核定。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普通住房标准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三)家庭购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公积金中心和受托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中,所有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柒』 广东肇庆:提高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5月25日,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提高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调节土地供给,保持住房去化周期处于合理水平。
《通知》提到,要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结合企业信誉度的不同,对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企业,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留存比例,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根据工程施工阶段的不同,分阶段按不同比例留存预售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沉积。对短期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适度增加批款额度,以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在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方面予以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和新增购房贷款的合理需求,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资金链运行压力。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降低首付比例和年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外,《通知》还提到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统筹力度,提高首套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个人住房贷款的便利度。
对于土地供给,要保持住房去化周期处于合理水平。坚持科学谋划、源头减供原则,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库存量、去化周期等情况,综合研判、合理调节土地供应节奏,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