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现如今这个社会的房屋价格越来越高,一套房动辄一两百万,由基数大来判定房产是否是首套房,在买房时对于贷款来说一笔不小的金额浮动,大多银行对于首套房和非首套房贷款的利率都有一定的比例分别,对于长达20或者30年的还款周期,更是一笔很大的利息支出。那么你知道什么是首套房吗?我们应该如何认定首套房?
什么是首套房: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提交申请。各交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如何认定首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6、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7、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以上就是什么是首套房和如何认定首套房的全部内容了,购房前请务必对比这些标准,向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再结合自己的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争取向银行获得佳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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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2014年9月30日央行认房不认贷解读,已购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的怎么�
以下是央行出台的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如果你没有耐心看完,我可以摘抄几句关键的: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综合来看,名下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以及“卖一换一”的改善住房人群将会享受首套购房优惠,首套房认定进行调整后,将导致首付由六成变成三成,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标准,相当于购房门槛降低一半,或将促使此前因政策误伤的刚需重回市场。
这三个你看一下就是了。如果你空的话,可以看看下面的详细的。
央行和银监会今日出台“认贷不认房”新政,对首套房贷已结清的家庭,贷款购买二套房时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综合来看,名下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以及“卖一换一”的改善住房人群将会享受首套购房优惠,首套房认定进行调整后,将导致首付由六成变成三成,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标准,相当于购房门槛降低一半,或将促使此前因政策误伤的刚需重回市场。
⑶ 2014年9月30房贷新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
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
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
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
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
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三、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四、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
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
点。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及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2014年9月29日
⑷ 2014年9月30日央行认房不认贷解读,已购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的怎么
其实9月30的政策关键是放松原有60%首付限制,对于贷款浮动比例,影响不会太大。
⑸ 首套房贷抵税是如何认定的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也就是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首套认定是认“贷”不认“房”。
【拓展资料】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最新房贷政策,决定放松首套房认定,对拥有1套房并还清贷款后再购房家庭,执行首套房政策,并且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7折。
2019年8月,全国多城房贷利率上浮20%。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014年9月22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房地产新政策,房贷余额还清算首套房,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将“房贷还清算首套房”。记者向央行以及四大行求证,但未获答复。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015年8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2019年8月,全国多城房贷利率上调。根据上证报、界面梳理,杭州多家银行执行首套基准上浮8%或10%,南京、青岛、苏州、合肥、武汉、无锡普遍上浮20%,乃至30%。买房成本大增。
⑹ 第一套全额付款,第二套要贷款算首套房吗
第一套全额付款,第二套要贷款算首套房。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015年8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根据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2016年2月2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消息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购买二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6)2014年9月30日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申请
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 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 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各交易中心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界定标准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
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
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⑺ 央行的“9·30”房贷新政策是什么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具体为: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改善性购房家庭,二次购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央行“9·30”新政,被业内解读为“认贷不认房”。据了解,截至10月29日,在一个月时间内,已经有16家上市银行根据“认贷不认房”原则纷纷出台相关的细则,并推动分行层面执行。除此之外,各地城商行也纷纷跟进落实政策。对于以往房贷结清的客户,重新申请按揭贷款,银行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的首付比例为30%至40%,利率大多执行基准利率。
⑻ 首套住房贷款结清,再买房子算首套吗
二套房的定义: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这个并不难理解,如果分解快来看的话主要包含三个基本信息: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相关政策:
自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已经有1套住房的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一次申请贷款买房时,金融机构应该执行首套房政策。
情景一:
假如房sir用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现在想要改善生活,再贷款买房(注意我说的是假如哈)。
若贷款结清——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情景二:
房sir全款买过一套房,可是后来因为泡妞啥的没钱把房子卖掉了,现在手头宽裕了,还是想再买一套。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如果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即便是算首套,房sir还是不敢把房子卖掉去泡妞,有风险哇)
情景四:
房sir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还清。现在想要申请商业贷款再买套房。
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⑼ 长沙首套房认定相关政策解读
2014年9月30日央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之一: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政策解读:
1 首套房首付最低30%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 放宽“首套房”概念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 放开3套房限贷令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4 放开外地人限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释放信号:支持改善型自住型住房需求
“这次调整的亮点是,首套房的认定更加明确,范围有所扩大,从而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以前首套房还清了贷款再买房就享受不到首套房贷款优惠,现在则可享受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的优惠。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表示,二套房对于现阶段的中国人来说,更多是改善型住房需求,而非投资投机需求。房地产信贷政策要在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同时,满足自住及改善型需求。
“大城市住房改善型需求量最大,改善型需求实现了,对刚性需求也是有帮助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表示,刚性需求往往要求的是小户型,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后原有的小户型住房会周转起来,带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相关案例:
随着央行新政的效应不断发酵,让许多使用商业贷款买房的人在经济上“减负”,然而也有一些购房人仍处在徘徊和犹豫之中,不知道自己的情况究竟能否算作首套房,对于很多打算换房的人来说,究竟该如何判断自己再买房是否仍属于首套房呢?小编列举如下几种情况,教您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首套房。
一.名下有一套全款商住房 再买房依然算“首套”
张先生几年前贷款购买了一套商住房,因为房子太小他一直想换房,去年国庆节前央行出台了新政,他看中了一套两居室,业主报价4万一平米,他认为房价太高一直憋着没买,等到年底央行降息后,张先生非常心动,但是自己名下这套房是商住房,不知道再买房能不能算作“首套房?”
专家解析:买房能否算二套主要看名下这套房的贷款是否已经结清,与房屋本身的属性没有关系。由于现在银行首套房的认定方式执行认贷不认房,即只要名下拥有1套住房并且已经结清贷款,再次买房就能算作首套房。案例中张先生名下的商住房如果已经结清了贷款,再次贷款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执行。专业人士指出,去年新政的出台极大的放宽了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加上央行降息后各家银行的首套房利率都有下浮优惠,因此像张先生这样具有换房需求的人在年初贷款买房是比较合适的。
二.任性“土豪”同时购两套房 享受“首套房”待遇行不通
童先生是北京人,去年底央行出台了贷款新政,童先生决定分别向两家不同的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买两套房子。他看上的两套房价格都将近600万。他名下都没有房产或贷款记录,如果两套房都能算作“首套房”,那么可以节省一大笔首付和利息,但是童先生不知道两套房能否都算作首套房。
专家解析:
专业人士指出,如果购房人名下没有住房或贷款记录,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也只能有一套被算作“首套”。因此童先生购买的两套房只能有一套房享受到
“首套房”的优惠。而且每家银行审批和发放贷款的速度和效率都不同,放贷的记录会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被算作购房贷款记录,因此另外一套房自动即会被算作是“二套”,执行首付70%,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
三.房产抵押消费买车 贷款结清再买房也算“二套”
刘女士八年前在管庄全款买了套两居室,几年前她把这套房抵押出去买了一辆车。她想再换一套大房子跟父母同住,央行出台的新政放开了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她的房子是全款买的,现在抵押消费的贷款也已经结清,对于能不能享受到首套房政策,她一时拿不定主意。
专家解析:专业人士指出,央行新政出台后,只要购房人名下有一套已经结清贷款的住房,再次购房都将被算作首套房。尽管案例中刘女士的抵押消费已经结清,然而会在她的个人征信里被记入贷款记录,因此再次买房时仍然将会被算作“二套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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