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03
Ⅱ 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可以,只要你买房所在地与上海的公积金互认就可以买房,按照买房所在地的手续办理就可以了。
Ⅲ 上海公积金可以用于外地买房吗
上海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而且办理效率是非常高的,一般三天就能办好。而且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已经发布了通告,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贷款,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
第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告内容。在上海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如果在上海本地没有房子的话,可以在苏州市吴江区,以及嘉兴市嘉善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子。上海公积金也可以用于多地买房。具体内容可以在官网上查询,也可以拨打12329咨询。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只要满足条件,很快就能办理下来。上海公积金可以用于其他城市买房,也可以把公积金直接取出来,用于交首付。
Ⅳ 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如果还在在上海工作,则不可以在外地使用上海缴纳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如已经不在上海工作了,建议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上海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外省市公积金中心传递的函件后进行审核确认,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外省市公积金中心。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本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省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外省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本市缴存职工需要在外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以向本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使用证明。
Ⅳ 上海缴的公积金在安徽买房可以用吗
你好!
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 ,属于上海公积金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
从2015年12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可以进行异地贷款,这里的异地贷款仅限于购买房产。
提取公积金异地购房的流程:
1、先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单位里开提取证明。如果个人公积金账号在"封存办"的由任意的区县公积金中心开提取证明。
2、提取证明开好携带以下材料去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取款。
3、需要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如代办一定要是配偶或直系血亲,需带本人六份材料另加代办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果有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使用细则:
1、只要你符合购买城市的购房条件、且当地同意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在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即可在异地使用上海公积金进行住房贷款。
2、额度限制:
可贷款额度按照你所购房产的城市的限额为准,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3、如何申请:
先咨询你所购房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同意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如果同意,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然后递交到你所要购房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4、当地不同意:
如果你所购房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进行异地贷款,你也不用觉得可惜,你也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半年内,提取上海公积金用于还贷。 这种事情是极利好二、三、四线城市的,所以不用担心当地公积金处不同意,毕竟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好事情。
Ⅵ 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根据规定上海公积金是不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的,只能在公积金所在地办理购房贷款。若是想要使用上海公积金来买房,就需要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手续才可以。通常是在外地购房并且拿到产权证的半年之内,凭借房子的产权证及身份证去提取上海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用来偿还异地购房的贷款。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本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省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外省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本市缴存职工需要在外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以向本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使用证明。
Ⅶ 外地购房能否用上海公积金贷款吗
您好,公积金买房可以异地用款。希望融联伟业可以帮到你。
Ⅷ 我在上海交的公积金在外地买房能公积金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