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后买家贷款不下来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房贷款过程中,如果买家贷款审批被拒的话,是需要找出影响买房贷款的原因,根据具体的原因进行改进,改进之后再进行申请贷款。若是个人原因导致二手房办不下来,比如因为不良信用记录、因为工资不高、因为手续准备不齐全等,建议补齐材料,或者换家银行申请。
如果是卖家隐瞒房屋真实信息,比如一些二手房的房龄太老,超过了25年,那么许多银行是不会接受这类房子办理房贷的;还有就是可能房屋面积小、所处地理位置差,没有什么变现能力,这样也是会被拒贷的。还有就是隐瞒产权情况,房子涉及了多个产权人,而共有产权人不同意卖房导致贷款无法办理。总之,二手房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借款人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找出被拒的原因,然后再申请贷款。
二手房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1、二手房按揭要避免“冲动”消费。充当“事后诸葛”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按揭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当交了首期房款和偿还按揭贷款数目利息后,供款便显得力不从心,以致造成违约,而逾期不能付款,将受到银行的走访,便有可能选择被动的处置方式,花了钱却又住不上新房。
您不妨做一个这样的尝试:在决定购房前三个月,把购房时需要支付的首付款和第一期还款从家庭存款中提出,另外存入一个活期账号,当然这个活期账号中的钱三个月内一定不要动。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您就会准确地测量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职业外创收能力,总的说就是“抗风险能力”,简单而有效。说句实话,单凭您掐指一算,是无法算出那种还款期间所需的紧张心态的
2. 卖二手房买方一直不办理贷款
摘要 购房合同里面非常重要的,各个时间节点如:付首付时间,网签时间,面签时间以及过户时间,交房时间。
3. 二手房贷款过户后买家不办理贷款
买家不办理贷款,应该是他违约,要承担相关责任。
4. 二手房买卖纠纷100案例我是卖家,买家付了首付,一直拖着不去办理贷款应该怎么解决。
摘要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而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
5. 二手房买家贷款下不来造成卖家损失
法律分析:因买方原因导致贷款无法办理,买方须全款付清卖方购房款。如买方无力全额支付,可依据当时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之约定处理。也可想办法退房,但是一旦房子网签结束,再想退房,开发商是可以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办理3%-20%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6. 二手房买方恶意拖着不抵押怎么办
你卖二手房的时候,买方恶意拖着不办理抵押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你不能轻易交房,等到买方办理抵押贷款之后,你拿到房款再给买方交房,这样会比较稳妥。
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项。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7. 二手房贷款交易,银行迟迟不放款,是否可以要求买家赔偿或者退房
如果是银行贷款买卖二手房,约定以银行贷款发放时间为准,那就意味着买家支付房款的时间由银行的实际放款时间决定,而不是买家自己能左右的。
如果买家因为房屋过户后房款迟迟不发放而要求买家退房,恐怕理由不充足;如果因此要求买家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充分的依据。
房屋已经过户,要看合同中是否还有其他条款对此进行了约定,才可以判断是否有足够的理由起诉买方。仅凭银行不发放贷款为由起诉,事实上不太可行。
卖方在此情况下对买方的约束,理应通过事先的约定加以实现,由于你签的合同本身没有约定相应的约束条款,事后再想约束对方,事实上已经变得相当被动。
由于买方已过户且装修了房子,不能证明交易已经结束,房款没付仍旧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你面临的问题是,你们合同已经约定,房款的支付时间不确定,要由银行实际发放时间来确定,这样,买方事实上并没有过错,也不应由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银行是否有责任,也得要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没有,那么你想告银行也不太可能;如果有,那么你可以依据约定告银行。 至于是否还有其他的条款可以约束买方,那就要你自己仔细看合同了。
留下卖方的账号是因为银行批贷后会直接将所批贷款金额打入到此帐号中。你所说的评估公司应该是不准确的,评估公司只是和银行合作,对于要交易办理贷款的房产受银行委托进行市场评估,银行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价格来参考审批贷款,一般常说的七成或者四成大多都是在评估值的基础上计算的。基本上批贷的贷款额也是在评估值上计算的!你们去的这个所谓的评估机构可能是一个担保公司吧!
大概的贷款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会让卖方办理一个本行的借记卡,并留下卡号(放款用);
2:银行合作评估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卖方联系方式联系卖方,去实地看房后并向银行出具评估报告;
3:银行收到评估报告后,会同买卖双方的贷款资料及其他资料整理卷宗上报本行信审部门;
4:银行审核贷款合格,批准贷款时间及数额;
5:已批贷后银行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后将新产权证交于银行,银行拿新产权证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完毕,收到他项权利证后一般三个工作日内会将所审批贷款额支付到卖方账户。
8. 我是卖方,买方已获银行批贷,双方已过户,买方恶意拖延不去银行做抵押登记,以至银行不放款给我怎么办
A. 出让房产时,过户手续已完成(买方是按揭买房),遇到买方不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怎么办
这个就是买房与卖房之间的常见的问题,你看一下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尾款支付的约定,过了约定的期限,你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将房屋所有权恢复到你名下。
B. 二手房已过户给买方,但买方并未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而是转手又把房卖了,卖方怎么办
按照合同是这样的,你提供账号给银行,然后过户给买方(产权转移或者称办理产证),
在过户时,交税等必须完成,否则不受理。
因是贷款,实际过户后的房产证(注明他项权利是被抵押)和其它权利证(给银行);一般是房产交易中心直接将其它权利证给银行,银行收到后,即放款(打入你的账户)。
本次购房结束。
如果买方不给银行,则银行不放款(这是你担心的),但是这样的话,
合同应该是约定最后付款期限的(或者合同有效期),在有效期内你的义务是交付房子(转移产权),他的义务是付房款(不论是自己付或者贷款)
如果没有收到全款,则买方违约。
你可以上法院告,主张要回房款,并按合同追究违约金。或者主张要回房子,并按合同追究违约金。
法院一定支持你的。
C. 房产证已过户,买家未拿去办理贷款,二手房中介改怎样解决
房产证过户,买家不拿去办理贷款,作为中介你可以拿着合同跟他说这是违约,要交违约金,到时候申请法院执行就可以把房子又判回给原房东,这样买家什么都得不到,还得赔钱。
说严重一点可以讲买家是诈骗,吓唬他要去派出所报案,不过正常来说如果他铁了心抵赖的,真的就只能跟房东一起去法院起诉了,你们的中介合同里面应该都有注明违约条款的,还有买卖合同也是,一般都有逾期付款或者不付款的具体细节,看看合同再说。
D. 二手房贷款审批通过了,然后过户完后买方不去银行办理贷款的话,卖方
我们这边就没你说的这种情况,
贷款批下来了,然后去过户,等过完户,就是卖家等钱,买家等房本的过程了。最长1个月也就拿到钱了。
E. 我是卖方,买方已获银行批贷,双方已过户,买方恶意拖延不去银行做抵押登记,以至银行不放款给我怎么办
超过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这种情况就属于买方严重违约了。
处理方法:
1、极积与买方协商,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覆行合同;
2、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先冻结该房屋,防止买方另行出售,将该资产转移;
3、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覆行合同或申请法院强制抵押登记;
4、以买方不覆行合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过户无效,恢复原卖方的产权,并由违约方承担所有费用和损失。
9.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已过户给买家,但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正规的渠道情况下,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说银行的贷款并未审批通过,那么就不可能先去办理过户,在不专业的中介也不可能犯这个错误。
在你只有在银行审批贷款额度及期限通过之后,双方才会去办理过户手续,过完户,买方在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实质的抵押登记,同时银行发放贷款,支付给卖方。也就是说过户在贷款审批之后,贷款没有审批,根本不会过户。
从上述分析,我们知道正常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双方才会去过户。理论上过完户,买方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银行放款。但是在这个环节有两种可能银行会拒绝放款:一是银行在放款环节时发现买家当初提供贷款审批的资料存在作假情况,且情况较为严重,比如全套虚假的银行流水,比如虚假婚姻情况(假离婚骗作首套房多贷款),比如税务票据作假等等,这些严重的作假情况都可导致银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环节时,买方在他行出现逾期欠息的情况或者存在大额民间借贷诉讼情况,此时买方的还款能力较贷款申请时发生严重的变化,为了控制信贷风险,银行就可能会拒绝本笔放贷。
其实这种情况在找正规房产中介的时候偶尔也是会出现的。但是都是谎话并非已真实过户,一般是因为卖房者和房产中介签署了该房产独家协议,签署独家协议后卖房者也就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只能挂在这个房产中介卖房,不能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来销售此房产,一般房产中介在约定时间内未销售出去卖房者房产的情况下,都会用这种手段来欺骗卖房这来拖延时间,要不卖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产中介销售此房产,其实房产中介自始至终都没有过户,如果真的先把房产过户给了买房者这样违规操作房产中介与购房者又不履行其签署的协议与合同属于侵占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经真实过户情况要如何处置?对于卖方而言,肯定很糟心,毕竟房子已经过户,但真的碰到这种情况,其实卖方是包赚不赔的,卖方可按照合同约定去主张要求买方全款购买,如果买房不全款,即构成违约,卖方只需要起诉买方,不仅可以收回房子还可以没收买房已经支付的首付款,包赚不赔。
10.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家一直不办理贷款我该怎么发函
已经签订了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买家一直不办理贷款的情况下,那么你应该直接督促他及时办理贷款,否则的话你不要把房子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