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失业阶段,能不能申请房贷买房
一、失业阶段,暂时不能申请房贷买房的,因为无固定收入能力,对于银行来说就是没有还款能力,银行不予受理购房贷款的。
二、购房贷款流程:
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偿还→清户撤押。
具体流程: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购房贷款具体流程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⑵ 失业后房贷还不上应该怎么办
天有不测风云我们的事业同样也是假如没有随着社会以及科技的改动,提升我们本身的专业技艺与学问,总有一天会走到失业的这一天。
假如由于短时间内失业招致本身的收入呈现明显下滑,影响到本身无法归还个人按揭住房贷款,发作这种状况确实是谁都不想遇到,但是遇到相似状况请广阔居民不要过于担忧,不论是在我国哪家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还款者如短时间内遇到资金问题,只需在房贷还款日之前,到当地办理按揭住房贷款银行网点或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提交申请延期还款等银行审核经过以后,即可取得一定水平的延期还款期限(详细办理方式以对应银行请求为准)。
综上:不论是住房按揭贷款,还是车贷,信誉卡,以及银行的其他消费贷,运营贷等借贷产品,由于不可抗拒要素招致贷款者无法按时归还银行欠款,在还款日之前联络贷款银行,各大银行均是会给予一定的延期还款或延长还款等相关政策(一定要记住在发作逾期前申请,发作逾期后再申请相对来说要费事很多)。
⑶ 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款过程中失业无公积怎么办
如果已经贷完款,失业后因无企业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不会再往你的公积金账户打款,
这样你每月还贷就必须自己往还贷账户打款,直到重新就业或还贷期满,期间还贷利息不会变,就是个人负担大了点.
(3)住房贷款中失业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⑷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后失业了会对还款有影响吗
只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符合条件的,如果以后失业了没有缴纳公积金了,只要正常每个月还款,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投机缴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会要求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记入不良征信,这会影响到其下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⑸ 失业人员可以申请房屋贷款退税吗
失业人员不可以申请房屋贷款退税。
目前国家好像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失业人员没有收入,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也没有退税。房贷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用于申请退税的房产必须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的住房;
2、房产申请的贷款属于首套房住房贷款,并且在扣除年度仍然在还贷;
3、用户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税或者是住房租金抵扣个税的其中一项。
⑹ 公积金贷款中途失业会转商贷吗
有两种不同的情况。辞职后,已经放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会变成商业贷款。用户已经与银行签订了公积金贷款合同,在没有还清欠款之前,合同关系是不会解除的。当然,如果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间辞职,用户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审核,只能转为申请商业贷款。
(6)住房贷款中失业扩展阅读: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于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并且即日起用。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使用配偶额度的话,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⑺ 要失业了,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1、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3、不同地方不同银行的贷款要求不同,具体需要以当地的实际办理银行为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相关材料等。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应答时间:2021-09-2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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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失业不到一个月,能申请到住房贷款吗
可以,可以用妻子的前三个月的工资条(表),做按揭的凭证,我们夫妻就是这样办的,只是按揭年限要延长了!无所谓换位思考一下:按揭年限在合理年限(例如:现在30岁按揭20年--25年),可抵挡5%-9%的国家年通货膨胀率!让你资金保值,何乐而不为了?
最终的结果:大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小房产证是您妻子的名!
⑼ 已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现在失业了
法律分析:只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是符合条件的,如果以后失业了没有缴纳公积金了,只要正常每个月还款,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投机缴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会要求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记入不良征信,这会影响到其下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⑽ 在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过程中,如果失业导致公积金没有了,那么还款方式是否会有变化
应该不会。但是你还是要每个月去还钱。建议你还是打建行的咨询电话:95533问一下吧,毕竟他们的回答才是最专业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