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经济适用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是指全省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同)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向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购买自用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形式。职工大修理自用住房贷款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第四条职工个人在购买自用经济适用住房时,可先向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申请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购房资金不足部分,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贷款。第五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的规模,要按照资金自求平衡的原则,在保证公积金个人合法支取的前提下确定。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应编制贷款规模计划,经同级房改委员会批准后,报省房改委员会备案。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职工。第七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二)本人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地所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年以上;
(三)有稳定的职业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备支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期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五)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六)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物,或由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三)单位出据的有关借款人的职业收入情况证明;
(四)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有效批准文件;
(五)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第三章贷款程序第九条借款人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受委托银行。经审查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即贷款人)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对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借款人说明原因,并退还借款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第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明确委托方和受委托银行的权利和义务。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直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第十一条每个借款人贷款的限额,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夫妇双方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数额的4倍。第十二条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办妥划款手续(即签订了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抵押、保证合同)以后,在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或大修理住房时,由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或大修理施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第四章贷款期限与利率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期限,一般控制在3年至10年,由贷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后,贷款期限可延长到10年以上,但最长不得超过30年。第十四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办法。具体还本付息计划,由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贰』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什么
提起住房委托贷款,我们一般想到的有两种,单位住房基金委托贷款和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它们各自都是什么含义呢?
单位住房基金委托贷款指的是相关银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门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资金发放单位住房贷款,贷款风险是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用于解决实行房改的单位购买及建造住房资金不足的问题。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门的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主要用于解决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买、建造住房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天小编来和大家着重介绍一下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执行利率情况是: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14%;贷款期限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59%。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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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办法 解释一下什么意思要详细!!谢谢!
住房公积金是由每一个个人缴纳的,由公积金中心代为保管,所以公积金中心的资金是非常充足的,而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的人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一般4%左右。但是公积金中心他自己不能直接发放贷款,所以委托银行审查并代为发放,但是你贷款买房之后仍是向银行的账户还款,但是贷出去的钱是公积金中心的不是银行的,所以是委托贷款。
悬赏分给我吧?
『肆』 银行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吗这2个是什么关系啊谢谢!
不算,对银行来讲,公积金贷款是委托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放的款,手续的审核和贷后管理都有公积金公司管理,风险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按揭贷款是自营贷款,银行承担所有的手续及风险管理。
『伍』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在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根据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金融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运用筹集的公积金,由受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第三条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担保采取住房抵押或有价证券(指可抵押的国家债券、银行定期存款单)质押的方式。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有关各方是:
委托人是指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受托人是指受委托银行;
借款人是指向委托人申请贷款的职工个人;
保险人是指承保抵押住房保险的保险公司;
抵押人是指为贷款提供住房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是指委托人;
保证人是指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出质人是指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质权人是指委托人。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委托人所指定的受托人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第六条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七条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按规定足额缴存公积金;
(四)有购买住房合法的合同或有效证明文件;
(五)有相当于购、建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或购、建房首付款;
(六)有委托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七)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八条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所购、建住房价款的70%以内,同时不能超过委托人当年公布的最高贷款限额。每户在未全部清偿公积金贷款之前仅限贷一次。第九条公积金贷款期限视贷款额度和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且同时不能超过借款人的法定离、退休年限。第十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部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第十一条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填写《南昌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书》,并向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提供婚姻证明;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在单位出具各自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应出具合法的住房购销合同或有效证明文件;自建住房的,应出具建设行政主管、土地管理、规划、计划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四)出具有相当于购、建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或购、建房首付款的证明;
(五)借款人配偶方或家庭主要直系亲属偿还贷款承诺书;
(六)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以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七)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借款人提交上述全部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答复。第十四条经委托人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由委托人通知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1、采取住房抵押方式贷款的:
①借款人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
②抵押人与受托人签订抵押合同、保证人与受托人签订保证合同;
③抵押人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④由受托人办理合同的公证;
⑤抵押人按《南昌市职工抵押住房保险试行条款》规定办理抵押住房保险。
2、采取质押方式贷款的:
①借款人与受托人签订借款合同;
②出质人与受托人签订质押合同;
③由受托人办理合同的公证。
『陆』 个人缴纳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交的,个人是不允许自己交,因为建户或交公积金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只要单位不给缴公积金,以前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就会被封停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退休年龄即可支取,或转移继续缴交,个人无法办理各种公积金业务。但是如果你有成功的缴纳了公积金,那么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柒』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为什么还要缴纳担保金!
公积金贷款一般都是有担保费的,这是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因为公积金贷款属于委托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控制风险,所以会引入担保部门对贷款进行担保,所以会有担保费的产生。
拓展知识: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捌』 我不太懂什么是公积金贷款!
您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5年的利率是3.6%,6-30年的利率是4.05%;商业性贷款在1-5年的利率是4.77%,6-30年的利率是5.04%。
普通职工65周岁之前,副部级干部75周岁之前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条件:第一要求建立公积金在一年以上,第二是要求在申请贷款之前连续6个月缴存公积金。
贷款额度:以房改房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款的90%;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同时不超过房价款的80%;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同时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80%。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时间,最长不超过30年。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职工,每月最低还款额应是家庭收入的20%,月收入在2000-5000元的职工,每月的最低还款额应在总收入的25%以上;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职工,每月的还款额应是月收入的30%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规定是实行一年一定,在贷款期间如遇到利率调整,如果贷款期限只有一年,则这个利率就不做调整。如果贷款的期间是在一年以上,则从下一年的一月一日执行新的利率。
贷款的担保方式:第一种是售改租承诺。主要是指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有住房,贷款人在贷款期限不能偿还贷款时,由原单位将房屋的产权收回另行安置。如果安置有困难的,改成租住。第二种是房产低押。如果贷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银行就要通过法律程序行使它的低押权,将房屋进行处置,处理所得用来偿还贷款。第三种担保方式叫权利质押。它是以在建设银行的定期存单和建设银行承销的国债作为质押,如果在贷款期间个人不能还款了,银行就把存单或国债兑现来还贷款。
贷款的还款方式,目前有两种。如果您的贷款期限是在一年以内,就实行一次性的还本付息。如果您的贷款期限是在一年以上的,就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是您每月还款的本息都是相等的。
谢谢
『玖』 住房公积金共有哪几种贷款类型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国家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实际上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这是国家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所有职工的合法权利。不履行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用人单位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住房公积金主要给职工购房贷款提供了优惠,它的贷款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当地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所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主要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公积金存款人的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以向接受受托的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共同构成组合贷款。其中,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管理中心审批,而商业性贷款则是由受托银行审批。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 这种贷款方式指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然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这里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应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得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必须要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