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异地买房吗
可以。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如果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除上述资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总体平稳。2018年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度85821.32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6.11亿元,国债余额19.71亿元。
(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只能在所在地买房用扩展阅读:
对于异地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流程:首先,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然后,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⑵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只能在当地买房
住房公积金不单可以在当地购房,还可以在异地购房,这种操作叫做异地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提取政策,达到相关条件的职员在异地购买房屋,能够使用本人和夫妻另一方的公积金购买房屋。
1.在外地买房不能用本地的公积金贷款,但可以在外地买房后提取本地的公积金。 政策中所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1、其实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
3、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只能在本地买房,但是在外地买房不能再本地的公积全贷款,似可以在外地买房后提取本地的公积室。公积宝贷款条什:/、具有当地行改区城内的常住jl2或有这居留身份证明的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丹没有支取公积宝用于支付购房有付款;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纶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闸良好有公积宝中心认环的资产作力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力保证公积宝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宝账户内的存储东粕
(—)购买、建造、翻建、K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急的;
⑶ 公积金买房必须在当地吗
公积金并非只能在当地买房,有不少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所以职工在本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在外地买房。比如某职工是A地户口,其在B地工作、缴存住房公积金,而A、B两地都提供有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所以该职工在B地缴存公积金满规定条件后就可以回A地贷款买房。
拓展资料:
而异地公积金贷款除了要求两地都必须提供有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外,规定的基本条件主要就是职工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在购房地有常住户口;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符合条件的职工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由审核部门审查并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后,贷款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受理,接着展开审核。而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会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⑷ 公积金是不是只能在户口所在地买房
现在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一般在本地区之内就可以,就像在你本市区下辖的县市区。包括其他的县市区都可以
⑸ 公积金可以在别的城市买房用吗
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意思是指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但现实情况是支持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有小部分城市,大多数城市还是不支持的。目前支持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这些城市。
目前还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南京、苏州、郑州、大连、厦门、福州以及呼和浩特
(5)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只能在所在地买房用扩展阅读:
跨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
意思是指在工作地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去买房,哪怕工作地和所在地分别在两个省,也是可以申请的
比方说,在武汉交的住房公积金,户口在长沙,去长沙可以买房不?
目前支持的城市有: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因此,根据这个城市支持政策,当然是可以的。
省、区内异地互贷城市
意识是指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支持的城市有: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不过,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当然,如果你在多个城市都缴纳了公积金,却无法异地贷款,就可以先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合并后再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咨询:
a.是否允许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b.需要哪些条件
c.准备哪些资料等?
第二步:贷款申请(向缴存住房公积金城市的管理中心)
a.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申请;
b.确认申请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
c.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第三步:提交材料
a.前往申请贷款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材料)
b.缴存住房公积金城市的管理中心会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第四步:办理贷款
需要按时偿还贷款: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催促还款
a.资料审核通过;
b.办理贷款手续(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
c.发放贷款(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
当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并不是你想贷就能贷的,有的对缴存时间有要求,有的户籍有要求,建议,在操作前,一定要询问清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⑹ 住房公积金买房是否有地域限制
有地域限制的,目前公积金管理是属地管理,贷款一般只限于在缴纳公积金的当地城镇才能贷款,超出当地的别的城镇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的买房的。
⑺ 住房公积金在全国都可以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其他地方买房的,并不是在哪里缴存的公积金,就只能在哪里买房。毕竟很多地方都有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A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用来在B地贷款买房。
比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成都、杭州、厦门等地就允许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买房;还有武汉、长沙等支持在部分省外城市异地互贷,以及沈阳、长春、青岛、兰州、西安、昆明等地支持省内异地贷款。
当然,大家也需要注意,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尚未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若是在这些城市缴存的公积金,那客户想要异地贷款买房的话,就只能先将本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到购房所在地,然后继续在购房地按时缴存公积
⑻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当地用吗
法律分析:只能在本地买房,但是在外地买房不能用本地的公积金贷款,但可以在外地买房后提取本地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⑼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只能在本地买房
公积金并非只能在当地买房,有不少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所以职工在本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在外地买房。
比如某职工是A地户口,其在B地工作、缴存住房公积金,而A、B两地都提供有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所以该职工在B地缴存公积金满规定条件后就可以回A地贷款买房。
而异地公积金贷款除了要求两地都必须提供有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外,规定的基本条件主要就是:
职工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
在购房地有常住户口;
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符合条件的职工向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贷款申请,由审核部门审查并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后,贷款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受理,接着展开审核。而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会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