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苏常州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0%
5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通知,将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同时,常州市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此外,常州市将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Ⅱ 常州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二贷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30%
观点网讯:5月16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通知,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新政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同时,还加大对来常博士和35周岁以下硕士等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将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且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另外,将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Ⅲ 常州二手房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金融监管部门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
法律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三、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凡在本通知施行后新购买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4年方可上市交易。新购买商品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完善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建立健全住房备案价格监管协调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备案价格。
Ⅳ 常州: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政策全解析
2015年是政策频出的一年。常州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降至20%,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松,公积金贷款期限延至主贷款人65周岁……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一起对比一下常州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政策的区别。
一、常州公积金贷款基本知识汇总:
1、公积金贷款条件:
个人账户汇缴正常,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即可贷款。
2、公积金首套房贷款:
2015年4月20日起始,常州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首套房贷款额度是其账户余额的20倍,且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即3.25%。
3、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公积金余额的20倍不足18万元的可放宽至18万元,账户余额超过9000不足1.5万,可贷额度即为账户余额的20倍,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家庭贷款公积金余额的20倍不足36万元的可放宽至36万元,账户余额超过1.8万不足3万元,可贷额度即为账户余额的20倍,最高可贷60万元。
4、公积金二套房贷款:
2015年9月1日起,在常州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为20%,但需要满足一套房贷已结清的条件,贷款额度是其账户余额的10倍,但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及3.25%*1.1=3.575%。
5、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12月1日起,常州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如果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或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的,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每位职工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9600元。
6、租房提取公积金后对购房的影响:
职工提供公积金支付房租后,再申请贷款购房商品房者,首套房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但贷款利率为为公积金基准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利率需上浮10%,即3.575%。
7、常州公积金贷款年限要求:
常州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从12月1日,对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进行统一,不再区分借款人性别、住房类型、贷款用途等要素,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统一延长至主借款人不超过65周岁。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转商补息贷款和商转公贷款。虽然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有所延长,但公积金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年限。
8、关于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2015年7月后缴存基数为1830——17180元,即个人缴存366——3436元!具体缴存多少,可由个人依据收入来定。
9、家庭公积金贷款中的特殊情况:
从5月1日起,职工在常州购买住房时,不仅本人和配偶能提取公积金,同一户口簿上的直系亲属,即购房者的父母和子女,也能申请提取公积金。在父母子女合贷中,贷款年限以主借款人的年限为准。
10、常州公积金其他知识汇总:
商转公贷款仅限纯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公积金转商业仅对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公转商补息贷款。
二、常州商业贷款基础知识汇总:
1、常州商业贷款首套房知识:
9月30日起,不限购城市商业贷款首付比降至最低25%,目前常州多数银行执行这一政策,首付比25%(具体视情况而定),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4.9%,一年期以上五年期以下基准利率4.75%,一年期以下基准利率4.35%。
但商业贷款首套房贷结清后再申请算首套。例如,李先生之前有一套房源,为纯商业贷款,目前贷款已还清,而李先生再次申请商业贷款,即依然按照首套房利率、首付比来贷款。
2、商业二套房贷款知识:
商业贷款二套房贷首付4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即4.9*1.1=5.39%。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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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7月1日起 常州房贷利率、公积金有新变化
上半年的常州楼市可以说是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市场从年初的冷清,再到金三银四的火热,接着6月又稍显理性,下半年市场会如何,暂时还难下定论。不过,从7月1日起,房贷利率、公积金、物业管理政策都将会有新变化,这些政策是否会对下半年的常州楼市产生影响呢?
公积金
01公积金缴纳总数每个月最高多436.8元
1、2019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度的全部工资性收入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
2、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调整为2280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不作调整,即: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2020元,溧阳市和金坛区均为1850元。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800元。
*月平均工资高于22800元的按22800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22800元的,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为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2019年度全市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由10%-12%扩大至5%-12%,即单位和职工各为5%-12%。
以市区为例,2018年公积金缴纳的上限为:
单位: 20980×12%=2517.6元。
个人: 20980×12%=2517.6元。
总计: 2517.6+2517.6=5035.2元
以市区为例,2019年7月以后公积金缴纳的上限为:
单位:22800×12%=2736元
个人:22800×12%=2736元
总计:2736+2736=5472元
0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标准有变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前主要按贷款申请人(含2人以上)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0倍计算。
根据新计算规则,两类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按申请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一类是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借款申请人贷款前需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至少有一人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另一类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借款申请人无论有无使用记录,贷款前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
不符合20倍计算规则条件的,均按符合条件贷款申请人公积金余额之和6倍计算贷款额度。原“有过使用记录按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不再执行。“使用记录”是指贷款记录、购房提取记录、还贷提取记录。其中,提取记录仅指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记录,其他类提取记录(如租房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等)不属于购房类提取记录,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
新政取消贷款额度保底照顾政策,即原贷款额度放宽至“1人18万、2人36万”照顾政策不再执行。对创新创业类人才和现役军人配偶,无购房类公积金使用记录的,贷款额度仍放宽至60万元。
03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我市申请贷款
根据新政,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经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且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执行。
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能提供本人购买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依照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申请人在异地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等。
办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在缴存地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我市不能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记录视同我市贷款记录,借款申请人中有一人在异地有过一次已结清贷款记录,在我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按照我市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在异地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在我市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04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可提取公积金
根据新政,出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业主,可自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及夫妻双方合计分摊费用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仅限加装提取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办理此类提取,职工如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记录的,不能办理此类提取。
房贷利率
首套房上浮10% 二套房上浮15%
7月1日前,已有3家银行首套房利率上浮10%,分别是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7月1日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首套房利率上浮10%,二套房利率上浮15%。
房贷利率上调,买房人的购房压力也就增加了。以150万贷款30年等额本息,首套房利率从原来上浮5%变为上浮10%,那么购房成本至少多付8万!。
物业政策
《常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今天起施行
和之前出台的相关办法相比,《市条例》新增加了物业保修金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用管理和监督管理三个章节。同时,《市条例》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边界,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拓展。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推进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保修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问题,均作了具体规定。
房贷利率上调,买房人的购房压力也就增加了。以150万贷款30年等额本息,首套房利率从原来上浮5%变为上浮10%,那么购房成本至少多付8万!。
新盘速递
根据目前统计来看,下半年,常州将有16个纯新盘入市,价格从10000-30000元/平不等。相对来说,4个区的纯新盘数量相差不大,钟楼和天宁的高端盘相对多一些。
Ⅵ 常州开通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在常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常州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常州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Ⅶ 常州市: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稳定支持首套房贷款
3月3日,江苏省常州市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意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九条政策涉及土地款支付,商品房预收款受限条件等,并明确提出适时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异化政策。
澎湃新闻注意到,《意见》提出,积极压降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时间,并适时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异化政策,稳定对首套房贷款的支持力度。此次文件中并未涉及具体调整方案。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目前常州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20%。2017年4月10日,常州为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保障首次贷款基本住房融资需求,调整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自2017年4月9日起受理的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50%。其中二手房贷款、商转公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50%。而在2017年3月27日发布的《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中,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常州刚把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意见》表示,新申请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工程进度达到正负零、完成主体结构1/2、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外立面装饰、完成交付使用备案节点时,预售资金托管受限额度分别为初始托管总额的65%、50%、40%、25%、0%;已实施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的项目,本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现金保函或建设工程支付保函担保金额可部分替代当前留存的托管资金现金额度,原政策现金额度最低控制线为初始托管总额50%的项目,最低控制线可调整为40%。
2月9日,常州市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共20条措施)表示会确保企业信贷增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实体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20年信贷增量不低于1000亿元,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保持在1430亿元以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960亿元。对相关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要千方百计稳贷、增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总工会为全市1500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企业,每家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适当下调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减免手续费、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确保实体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上年水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下降0.5个百分点。对因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企业的到期贷款,给予延期、展期或转贷。鼓励江南金融租赁公司对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租赁业务予以缓收或减收租金和利息。市、区两级政府统筹50亿元,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转贷融资成本,企业转贷时间控制在2天以内,综合费率下降80%,转续贷业务金额不少于1000亿元。
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自常州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免收3个月房租。倡议全市出租厂房、商铺、写字楼、仓库等的各国有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对未复工、复工后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中小微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租金办法执行。对租用其他经营性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与承租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以下为《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全文: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苏肺炎防控〔2020〕4号)精神,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保障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企业、房屋租赁企业、建筑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经批准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因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等情形,符合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可依法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得人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申请最迟延期至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以及相应措施期间无法现场交付土地和按期缴纳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延期天数为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的天数再加5个工作日,不计违约责任和利息;如届时仍无法按期交地或缴纳,可再延长不超过30个自然日,不计违约责任,但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缴纳利息。对疫情响应期之前已经产生违约责任的,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的天数再加5个工作日对应的违约责任免除,此后继续按出让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开发项目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不计违约责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三、2020年6月30日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根据属地政府(各辖市区政府或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意见,由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并在竣工验收前结清;延期缴纳情况由属地政府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新申请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工程进度达到正负零、完成主体结构1/2、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外立面装饰、完成交付使用备案节点时,预售资金托管受限额度分别为初始托管总额的65%、50%、40%、25%、0%;已实施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的项目,本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现金保函或建设工程支付保函担保金额可部分替代当前留存的托管资金现金额度,原政策现金额度最低控制线为初始托管总额50%的项目,最低控制线可调整为40%。(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各建设单位不得以抢工期、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或违约扣款等为由,盲目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增加的处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20〕20号)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积极压降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时间,并适时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异化政策,稳定对首套房贷款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各银行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常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七、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可合理顺延交付,顺延期间的相关责任适用不可抗力等有关规定依法认定。(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辖市区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八、其他有关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稳岗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国家、省,以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常政发〔2020〕16号)等文件执行。
九、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文中具体措施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
Ⅷ 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在常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月均账户余额为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60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满60个月的按60个月计算。贷款申请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40,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10。配贷系数将根据房地产市场以及信贷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及时对外公告。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按照“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6”的方式计算贷款额度。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与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贷款,按相应计算规则分别计算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Ⅸ 在常州买房申请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搜狐焦点常州地产整理今天和大家一起讨论下常州买房申请贷款的条件。
商业贷款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地人贷款买房应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如果是全额付款,不必提供有关证明。
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且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及以上;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常州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凡在本市购买住房但在外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6个月的职工,只要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的政策优惠。”
针对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细节及注意事项如下:
(1)常州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需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对于在常州想置业的外地人来说,在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时,需要户口所在地的公积金缴存证明以及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和最近一年缴存明细。相对而言,办理流程较为简略。
首先申请人必须来常州公积金营业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网下载。然后凭该《证明》到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在相关情况得到核实后,即可持《证明》到常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手续。
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工可享受与常州本市职工相同的贷款期限、利率、贷款额度等优惠,但暂时还不能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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