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长春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新房公积金贷款
一、(以期房为例)
1、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缴纳的自筹首付凭证,通常是首付。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的材料都需要提供复印件,申请和签合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便查验。
二、公积金贷款步骤
1、测算贷款额度和期限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开发商,贷款承办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咨询办理事宜。
2、提供贷款申请
购房职工须向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上诉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3、签约
贷款申请获批后,按要求去公积金办事大厅签订借款合同等。
4、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放款
完成抵押手续后,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制定账户。
二手房贷款步骤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所购二手房原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
6、卖房人出具的划拨账户证明。
7、公积金其他要求的材料。
二、公积金贷款步骤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评估贷款额度和期限。
2、贷款申请人领取申请表格等并认真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和贷款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后,出具评估结果。
3、价格评估:
二手房和新房不同的是二手房需要评估房屋的价格,贷款申请人须委托公积金管理指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所购的房产。
4、缴纳首付款
评估结构出来后,贷款申请人须将可贷款额度之外的自筹首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取得存款凭证后交公积金管理或贷款承办银行。
5、公积金对贷款申请审查。
6、签约
贷款申请人到指定公积金办事大厅完成借款合同签订工作。
7、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8、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向申请人放款,直接划拨至卖房人指定账户。
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条件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职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龄不超过39年,且售房人及共有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❸ 长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自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实施以来,我市通过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和归集力度,截止2011年末,我市已有9543户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919,026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市于2007年发布了《关于长春市城镇务工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暂行规定》(长公积金管字〔2007〕2号),为进城务工人员提高居住水平、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法律依据。至2011年末,共为135,671名城镇务工人员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什么意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六条规定:
(一)、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
“
职工
”
的含义是什么?
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聘用) 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
四、单位如何办理登记建户?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建户时,填写《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建户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清册》,携带单位公章,持下列材料,到所处辖区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办理登记建户前的审核。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劳动用工手册;
(三)、职工工资表;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
经分中心审核后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于设立账户之日起20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公积金怎样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月底前发放工资的单位须在月底前)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六、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七、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的职工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月缴存额均为职工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八、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执行,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
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标准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 《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标准的通知》(长公积金管字〔2011〕3号)
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十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各7%,原则上不高于各12%。 《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长公积金管字〔2007〕8号)
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个人缴存比例可分别为20%和8%。 《关于规范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若干问题的意见》(长公积金管字〔2007〕3号)
十二、如何查询单位缴存信息?
查询单位缴存信息或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应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所处辖区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十三、如何查询职工个人信息?
(一)、柜台查询
查询职工个人缴存信息或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处辖区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二)、电话查询
拨打118114转 公积金查询或拨打0431-85889500按语音提示查询。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十位账号,默认密码为888888(2008年6月30日以后建户的职工,密码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的后六位)。电话查询仅能查询账户余额,查询结果为实时数据,与中心机房数据库同步。
(三)、自助机具查询
持住房公积金卡,在发卡银行各网点自助机具上查询。
(四)、网络查询
登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网: www.cczfgjj.gov.cn。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十位账号,默认密码为1234。网络查询可查询账户余额及自2008年6月30日至今的个人缴存明细,查询结果为周数据,每周更新一次。
电话、网络查询方式中,职工遗忘密码,可通过中心信息处找回密码。
十四、李
XX
因工作变动,调到北京市工作,如何将在长春的住房公积金转到新调入的单位?
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转入接收函或个人开户证明,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到原单位所处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办理账户转移。
十五、王
XX
身份证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身份证号不符,该怎么办理?
持由长春市公安局身份证信息中心或其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其单位所处辖区的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更改。
十六、单位未为职工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
可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中心将对职工所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检查,如情况属实,向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举报电话:市中心稽查处 0431-88986851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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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长春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据了解,2018年3月,为缓解资金压力,我市住房公积金出台了收紧贷款的政策。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个贷率由2019年1月最高的98.0%下降到79.81%,个贷率已连续三个月低于85%,资金净流量为正,流动资金逐渐宽裕,已退出资金流动性预警红线。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加大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在充分保证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昨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结合实际,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5万元。目前政策调整已开始执行。
同一天,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实施我市高层次人才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购买经住建部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贷款额度优惠政策。
拓展资料:
1.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在贷款平台申请贷款那么我们的姓名就会和征信挂钩。在这个时候,一旦我们产生逾期的情况,我们的征信就会被玷污,而且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征信一旦被玷污,就不可能通过任何的手段进行洗白。所以当我们无论是在小平台还是在大平台,或者是在银行卡进行贷款的时候,都一定要及时的归还贷款金额,否则的话征信被玷污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2.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征信被玷污的坏处,简单来说,如果说一个人的征信被玷污了,那么影响的就不仅仅是信用,在平时的生活以及出行方面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之前家里有个亲戚在给别人贷款的时候,成为了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等到了还款的时候借款人根本就没有足够的钱来还款,所以还款这件事情自然而然的就落到了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上。当时那个亲戚由于不想帮别人还债,所以自己的征信也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当时借款人已经跑路了,我亲戚的征信也被完全玷污。导致在后期买过年回家的票的时候买不到高铁票和飞机票,只能坐慢车和长途汽车回家。这就对平时的生活和交通出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❺ 长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首付比例: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目前长春市居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满足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条件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总房款的30%降低到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最低首付20%。
此外,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记者还查到,对拥有一套正在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正在偿还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同时不允许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条件:
1、连续12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提交贷款材料:
2、中心及中心授权的分支机构在收到借款申请书及符合要求的其他材料后,应当对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条件、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等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的,通知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及相关手续,经中心审批后,通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3、身份证明;
4、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5、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6、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贷款额度:
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市内购首套房最高为80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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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2021长春公积金贷款新政
2021长春公积金贷款新政有一下几点:
1、贷款申请,向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提交申请;
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公积金中心会受理该贷款申请,需要审核贷款人是否符合贷款资质;
3、贷款审批,在确认受理后,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公积金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者受托银行,就会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
5、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签完合同后,贷款申请人及房屋的共有人,需要与公积金中心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
6、放款审核,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
7、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拨。
现就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5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
2、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不超过90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二十,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包含,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三十,超过144平方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四十,同时还须符合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存量住房房龄等与之相关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
3、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但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5、取消父母与子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修订)》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❼ 长春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政策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5、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
6、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
7、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❽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职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房龄不超过39年,且售房人及共有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