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东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东莞的这个城市是非常的不符合人性化的,因为它规定你缴纳的公积金的年限时间是比较长的,要一年时间的,算是不利好的地方吧;
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
(6)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可以使用公积金余额担保)你的情况应该是符合贷款的条件的。其实你可以打电话到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那样才是最正确的做法,因为公积金贷款有地区差异的。
②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如下:
1、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
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
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
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公积金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具体是指有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制度,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类型的储蓄基金。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只有城镇才有,而农村一般是没有公积金制度的。与此同时,也只有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的职工才能建立自身的住房储蓄金。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③ 第二套房东莞公积金还可以贷款
可以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④ 公积金买二套房规定是什么
公积金买二套房规定是二套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未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如果第一套房是商业贷款,并在按揭还贷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⑤ 东莞二套房贷款条件和政策是什么
2012年6月,东莞二套房贷政策的“靴子”正式落地,“认房又认贷”是目前东莞多数银行正严格执行的政策。东莞二套房政策如何?东莞二套房贷款条件如何?
1、东莞二套房政策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通知:2012年8月1日起,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收紧:无论您之前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只要是购买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就要按照“二套房”来认定。
建行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个贷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东莞二套房贷都是按照“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严格执行。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在东莞房管局查询不到拥有房屋套数,须向银行出具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当然,如果被查出有虚假保证的话,将被列入银行信用黑名单。
2、东莞二套房贷款六成首付
2013年出台的新“国五条”细则明确提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东莞二套房政策是否会收紧?
据了解,东莞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是否提高取决于各家商业银行自身考量。记者从东莞多家银行获悉,目前均未接到二套房贷政策调整的通知,依然执行首付比例最低六成、贷款利率最低1.1倍的标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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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什么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根据东莞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最新政策为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二套房最高可贷80万、起贷额度为5万。
具体额度计算有一条公式:Y=B*(T+I)*L,即申请人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需要注意的是,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及流动性调节系数L,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均有数值参考。
其中,缴存时间系数T,由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对应的列表系数看,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收入调节系数I,指当前月缴存额(个人+单位)对应的列表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L,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
举个例子,同样缴存10年、贷款年限为20年的情况下,A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为300元,其缴存基数为3000元,账户余额有3.6万,用贷款计算器可快速算出最高额度约31万;而B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为1500元,其缴存基数为6250元,账户余额则有18万,那么最高可贷66万。由此看来,缴存的账户余额越多,可贷额度就越多。
(6)东莞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东莞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家庭的还款能力也作出了要求——每月还款额不得高于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60%,这同样限制了公积金的可贷额度。
买房用公积金和不用公积金的区别:
买房用公积金和不用公积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若申请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要比商业贷款更加优惠。
要知道,公积金贷款执行的是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其中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25%(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而商业贷款则以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LPR5年期以上的报价就已经达到了4.65%;至于加的基点数,各地区、各银行可能规定都不同。
如此一来,在同等条件下(相同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公积金贷客户的还款压力却要比商贷客户更轻松一些。
除此之外,用公积金的条件其实更严苛,必须要参与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能使用,当然,不用公积金的话就没有此限制。还有,公积金贷款流程一般比商贷会更复杂一些,所以花费的时间可能也会稍长一些。
公积金扣款:
住房公积金通常都是直接从职工的税前收入中扣除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代缴(公积金缴存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而职工与单位的缴存比例都是一致的,通常都在5%到12%之间(具体看当地政策,以单位规定为准)。缴存基数则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原则上不应超过工作所在城市统计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用计算公式来表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缴存基数×个人比例。
而公积金的用途有很多,比如买房,偿还房贷等等。若是用于偿还房贷,在职工办理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后,月冲会每月逐期从职工的公积金账户里扣除信用金额用以偿还当月应还本息;年冲则是每年一次性扣除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以偿还应还本金。
⑦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及以内的个人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利率为3.25%。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一套房虽正在按揭中但使用商业贷款的,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⑧ 第二套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公积金每月还贷额度是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不高于总房款,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不能高于最高额度,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例如在某个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房屋减去首付的价格是80万,最多能贷50万。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首付多少?
1.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2.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对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只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购房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可以不受上述缴存时间的限制,只要建立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条件就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是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需结清上一次贷款后方可再次使用。
⑨ 东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由120万降至90万 二套房为50万
9月23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自2020年10月19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作出了调整。
其中,在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调整为50万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另外,还将停止受理物业管理费提取。
该通知有效期三年,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管理需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出调整。
⑩ 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二套房首付降至20%
近日,广西南宁、广东中山、山西晋中、湖北宜昌、四川自贡等多地先后出台发布公积金新政,明确放宽公积金申请发放政策,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
多地提高贷款额度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具体来看,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月15日通知明确,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当期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2月25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东莞同日宣布,流动性调节系数由0.8调至1,根据公积金贷款公式以及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当地首套放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2万元上升至90万元。
3月1日,广东中山、河南新乡通知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新乡则规定,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
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四川自贡自1月17日起,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山西晋中自3月1日起也执行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的标准: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分析称,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
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同时,福州自2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山西晋中和广西南宁从3月1日起同时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晋中规定,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南宁则明确,当地二套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的30%。
严跃进对中新经纬表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城市数量增多,充分体现当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的导向,对于改善型购房需求的刺激或影响较大,体现了政策方面的惠民导向。
严跃进认为,公积金首付比例的下调,进一步说明当前公积金流动性压力不大,各地从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确实会有各类政策宽松的导向。另外,结合近期各地商业银行首付比例下调的内容,可以看出,二三线城市都开始出现政策松绑的信号,且对于市场交易能够形成较为实质的影响,对于后续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实际上,2022年开年以来,各地“稳楼市”政策频出。2022年前两个月,已有至少40地发布不同程度的楼市宽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公积金政策调整、信贷宽松、吸引人才补贴购房、减免补贴契税等政策。
对此,国盛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熊园团队认为,鉴于“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后续地产调控的大方向应是“充分释放居民住房需求”。各地大概率会进一步有实质性放松政策出台,包括降房贷利率、降首付比、调整认房认贷标准、放开限购限售等需求端政策,也包括加快保障房建设、放松预售金管理、优化三条红线等供给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