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政策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纪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
(2)二套政策
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已还清)的,或者已有一套住宅、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1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按月缴存额计算
可贷金额=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款能力比例(40%)*12月*贷款年数=月缴额/0.14*0.4*12*可贷年限
(2)按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
可贷金额=余额*30
按(1)、(2)两种方式计算出可贷额度,取低的数值为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
注:
(1)余额大于16667元即可贷到50万,但月缴存额需贷足50万的数值不确定。
(2)申请贷款需开户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3)补充公积金贷足10万需满足条件:余额大于 10000 元且连续正常缴纳 6 个月以上。
②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住房公积金买房优惠政策有: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5%至12%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资金可以翻倍;住房公积金按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滚动计息;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减少税款负担;买房可以申请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年限长,可以节省资金;还款灵活,可以提前还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③ 关于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
一、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那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操作的。
二、新出台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④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1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2、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3、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1、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优先支持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等;
2、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3、优化流程、严格审核、惩戒失信。明确,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⑤ 2022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积金贷款新政策为: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包括借款人的信用良好,家庭的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的本息的能力;连续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半年或者半年以上;当前个人账户的状态需要是正常的;停缴公积金超过了两个月的,必须要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所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地缴存半年或者是以上。贷款额度和年限: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⑥ 萍乡公积金贷款对个人征信的要求
公积金贷款要求个人征信当前不能有逾期。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⑦ 萍乡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萍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工作调往外地、出国定居或户口迁出本辖区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⑧ 有关江西萍乡独生子女在异地购房如何提取父母的公积金的最新政策
子女异地购房需要存在共同购房的条件才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具体根据关于印发《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缴存人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有公积金贷款的,须将账户余额用于偿还本人或配偶的住房贷款);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四)调离本市、出境定居;
(五)一次性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
(六)支付租住住房房租(无房户);
(七)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八)完全或部分丧劳动能力、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超过两年(含两年)以上;
(九) 在异地或本市跨县区购房、多人共同购房、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须符合以下条件:1、缴存人必须是在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购买住房;2、2人(含2人)以上共同购买住房的,共同购买人必须是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
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细节是什么
1、申请条件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2、流程细节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