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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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
Ø 单身:个人最多50万,且不超过本人余额的14倍且月供≤缴存基数×50%;
Ø 已婚:家庭最多90万且,不超过夫妻余额之和的14倍及月供≤夫妻缴存基数之和×50%,若夫妻中只有一方有公积金,最高可贷50万。
备注:当家庭中只有一方符合公积金申请条件时,只能以个人为单位申请公积金贷款。
B.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若您需要在深圳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C. 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深圳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深圳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深圳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2、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
普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3、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
D. 深圳公积金贷款90万条件
要想在深圳办理额度达九十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客户需得满足以下几点条件才行:
1.得和其他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人一起申请才行(比如配偶、父母),因为在深圳个人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只能达到五十万,只有两人及以上共同参与,贷款额度最高方可达到九十万元。
2.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所以主借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大约不能低于64285.714元。
3.借款人申请当月之前有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但是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类型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可以办理这些类型的贷款。
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提交申请
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印章等。
2、审核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审核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同意贷款的相关证明。
3、签订合同
借款人如果通过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审批,那就可以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4、发放贷款
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按时还款
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6、注销抵押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 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公积金贷款要求: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信用状况良好;
3、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提供担保。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F.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用来还每月的按揭贷款月供
可以用来提取还房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G. 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贷款多少
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且贷款的最高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普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H.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且贷款的最高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普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