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两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如果要离婚怎么弄
夫妻两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要离婚有协议的根据协议来办,没有协议的按照夫妻的工同财产来处理,因为夫妻二人己婚都属于共同财产,不论谁交纳贷款多少都一样。
2. 夫妻共同贷款,买了车,但要离婚,法院会怎么处理
这个问题有些不明白
为什么用女方的房子贷款还要男方父母的房子抵押?
其实本案可分俩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1、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自然车也属共同财产,那么必然产生分割问题,那么有必要先解决车贷,也就是说双方共同解决车贷问题,也可以先确定车分割给谁然后按车的使用时限来折价,也就是说还贷是共同的,分割也是共同的。比如车贷为10元,双方各担5元,而车经过使用折价值8元双方各分割4元。也就是说任何一方要车需要独立承担9元车贷,当车的归属确定后可向银行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同时变更抵押物车贷仍然可以继续,
2。把车卖了还贷
不够部分双方补足。在法院裁决的条件下分担车贷的比率。
出轨与否与车贷无关,却能影响法院对财产分割的裁决。
3.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要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位的共有住房。
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也可以约定双方筹资还清贷款,卖掉住房之后还请筹资然后两人分钱。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怎样分割都是可以的。
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双方把分割住房方式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后就依照协议约定执行。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如果房贷没还完,离婚怎么办
1、双方卖方分钱
2、一方拿房,拿房的按两人偿还房贷情况补偿另一方,两人协商。
5.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贷款没有还完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6. 银行有贷款夫妻可以离婚吗
银行有贷款夫妻可以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