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双方离婚后+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打真信吗
您好,双方离婚后一方的贷款按照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当视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是离婚后借贷,请问前配偶在借贷时,您是否有在贷款合同上签过字?如果被列为共同债务人,那么您是应当负起偿还义务的。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借贷,那么如果借贷是为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您也有义务偿还。或者如果贷款适用于男方的个人支持,但有您的签字确认或事后追认的话,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您也需要共同偿还。因为涉及情况众多,所以需要根据详细情况加以分析。如果担心因为债务问题受到牵连,您可以与前配偶签订一份财产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仅对内有效,如果您负有偿还义务,那么对外您还是需要清偿的,但对内您可以要求男方给予您相应经济补偿。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㈡ 夫妻离婚多年,前任利用对方电话号码贷款出现征信问题要负责任吗
夫妻离婚多年的时间了,你的前妻或者是前夫利用对方电话号码办理贷款,征信出现了问题,那么是不需要负责任的,因为是他个人办理的贷款,跟你并没有关系。
㈢ 离婚后,妻子以自己的名义重新买房,前夫欠的银行贷款与妻子有关系吗
欠款是在婚姻期间存在的时候,离婚后,妻子是需要承担前夫的银行欠款的。但是离婚后的房子不归前夫拥有。
㈣ 我与前夫已离婚多年,前夫有借贷未还,对我有影响吗
我们都知道,其实现在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很多时候他们在生活上可能会出现一些经济困难的时候,所以这时候他们就会采取贷款的方式,但是贷款也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的,比如说没有偿还能力,所以他们在网上看到关于我与前夫已经离婚多年,前夫有借贷未还。那么这对我会有影响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我跟他看来,我觉得如果已经离婚了的话,那是没有影响的,下面我具体来了解一下。
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于每一个人而言,我们在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慎重的选择,在贷款之前一定要考虑一下自己有没有偿还的能力,好像贷款消费它本身就属于一种超前消费。而且要存在这一点的风险。所以对。大部分的年轻人来说,我们千万不要盲目的去贷款,首先一定要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去偿还,同时也要拥有一份稳定的舒服。
㈤ 离婚后,前妻卖房子给前夫,前夫是否可以贷款
双方离婚后,就是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双方在法律层面就不再有任何关系。所以在离婚之后,只要男方各方面的条件符合银行的审查要件即可申请贷款买房。如果是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按照中国银行的要求准备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三)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四)已支付所购商业用房购房首付款的证明;(五)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六)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七)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在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生效后,贷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划至借款人指定购买商业用房的开发商或售房者的专用账户。如果是向其他银行贷款的,按照其他银行的相关规定提供材料,经银行审核后办理贷款即可。如果购买的不是商品房,或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其他相关要求,具体咨询各银行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㈥ 离婚后贷款怎么办
离婚后的贷款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一方的个人贷款,则由个人承担;而双方的共同贷款,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可以对双方的财产和债务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与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㈦ 和前夫离婚后他办的贷款法院起诉我必须要应诉吗
离妈后,他办的货款看你受用过没有,若没有大可不必管。
㈧ 离婚后贷款怎么处理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㈨ 和前夫在银行贷款,离婚还,贷款由他负责,对我还有没有影响
你和前夫在银行贷款,离婚协议由他负责只是离婚协议定的,贷款时有你与前夫两人签名,他如果还不上贷款,银行也有权找你索要,你若没能力还也会拉入你不任誉黑名单,影响你以后的信贷声誉。
如果你前夫不还银行贷款,你若有履行能力还是要还的,你还贷款后再起诉你前夫索要。
㈩ 离婚后,一方进行贷款操作,和另一方有关系吗
如果是在离婚以后一方进行了贷款的操作,不论他后期是能够及时的去偿还贷款,还是说在后期产生了一些贷款的纠纷,那么都和另一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因为在婚姻关系解除的那一刻,我们之间的一些财产和。经济纠纷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不论是两个人从身份上还是从社会关系上都没有任何联系,所以我觉得后期他们之间的一些经济纠纷和自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一,离婚之后另一方有的贷款操作和另一方是没有关系的。
因为现在结婚了,两个人都是社会上的成年人也是独立的个体他们的关系,就是因为那一张结婚证才两个人,有了一个关系,也是在法定上的一些责任和义务,但是呢,一旦这个婚姻关系解除了,最后两个人就恢复成独立的个体,就不再为对方负有任何的责任,也不用再去关心对方,现在的一个处境,所以的话在婚姻关系解除了之后一方进行贷款操作是完全影响不到,另一方的任何方面的,不论从经济还是从个人信用上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