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两个人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夫妻两个人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相关规定,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
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选好房后,按规定交付首付款,签订购房协议;
2、携带购房协议、身份证、公积金缴纳凭证等前往委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3、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填写,然后将其和相关材料一起提交委托银行;
4、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对购买房屋进行价值评估;
5、带上房屋评估报告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6、办理担保手续或抵押登记等手续;
7、委托银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
8、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房屋经销商的账户即可。
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1至2个月左右,如果贷款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银行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然后再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受理后,会在10个工件日内审批通过,然后再回银行办理一系列合同签订、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之后才能放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 双职工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公务员吗
可以不是公务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3. 南充双职工公积金一年能贷多少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4.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还清已满一年;3、最近一年内夫妻双方均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4、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并签订正式的制式房屋买卖合同,且合同经过相关部门鉴证;5、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目前执行的首付款比例为:①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为30%;②二手房,1990年以前的(包括1990年)首付为50%,1990年以后的首付为30%;6、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贷款额度单、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均为40万元。确定贷款额度采用以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月收入,月收入一半用于还款的方法,计算方法如下:月收入=公积金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月还款额=月收入÷2夫妻双方中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方在核定贷款额度时月收入不计入还款能力。贷款程序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在交齐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并经过交易部门鉴证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在过完户,并取得两证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要件:(一)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2、首付款发票(不动产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个人信用报告;5、住房公积金卡。(二)二手房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评估报告;3、房地产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4、购房人产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首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个人信用报告;7、住房公积金卡。
5. 双职工每月收入3万元可享受公积金加商业贷款总额为多少
50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普通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是小于等于30万,一般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公积金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能力来计算。想了解公积金的更多相关问题。
20年还完,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如果没有补充公积金最多60万。请问最终利息是多少,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帮我们进行住房贷款以及利息都比较低。公积金贷款是。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公积金个人贷款最多为4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总额,你可以商贷组合可以贷到最多七成.且账户在缴存状态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人最多可贷额度如何计算?贷款人最多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算:可贷额度_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之和,预缴、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社会发展等具体情况拟定,
有补充公积金的最多为70万。贷款额度由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您了解一下:申请人,12个月*贷款年限*个人还贷系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那么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呢,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月应还款额*0点4*12*贷款年限公积金余额不足1万按1万计算最多可贷20万。
6. 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扣除已有商贷数额吗
你们是双职工在买房子的时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已经申请过商业贷款的话,那么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要扣除已有商业贷款的额度,这是为了你的还款能力考虑的,所以需要扣除商业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以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叫作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
区别一:贷款利率不同
商贷5年以上基准利率是4.9%,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是3.25%。
区别二:贷款比例不同
同样一套房子,如果所在城市商业贷款是首套能贷7成,那么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最多几乎都可以贷到8成。
区别三:贷款流程不同
申请商业贷款要在办理过户之前审核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在办理过户之后审核贷款。
区别四:审批时间不同
商业贷款批贷时间大约20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大约需要40个工作日,商业贷款快于公积金贷款。
区别五:贷款来源不同
商业贷款放款源头主要是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筹集的社会公众资金,而公积金房屋贷款则是公积金缴费者缴纳的资金。
区别六:使用人群不同
商业贷款针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开放,而公积金贷款则只对缴纳公积金职工开放。
区别七:利息用途不同
商业贷款的利息是商业行为的盈利,归相关的投资人,而公积金利息则是有政策规定用途,只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区别八:审批机构不同
商业贷款主要通过银行审批,决定权在银行;公积金房贷则需要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决定权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只是执行机构。
区别九:年限和额度不同
不同银行和不同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商业贷款可以选择的还贷期更长更灵活,额度更高。
区别十:二套房不同
商业贷款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性限制更多一些,利率更高;而公积金贷款则受二套房贷的政策影响较小,同样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综上所述,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不仅仅是利率上有区别,在办理审核等方面、二套房贷款方面均有所不同,这同时也提醒购房者找工作时最好还是找能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这样你买房选择贷款方式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7. 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福州市住房管理中心的介绍,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1.流动性宽松时,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2.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3.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统一为20万元。4.首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意思是由城镇用人单位与在职的职工共同进行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金。该公积金是按照国家要求强制缴存的,虽然住房公积金也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但是该部分是需要被存入到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