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障性住房可以按揭贷款吗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正常的住房都是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现在买房子的人差不多都是按揭贷款,每个月还贷款来买房子。保障性住房就比较特殊一些。由于保障性住房是有产权限制的。但是一些地区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在厦门,主要签订协议,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保障性的住房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的用房和保障性的商品房购房者拥有的都是有限的产权,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上市交易的应将增值的收益按约定的比例缴交给政府的。以往,由于有限的产权的问题啊,保障性的住房并不能用来作为抵押办理按揭贷款的,这给购买保障性的住房的中低收入的家庭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啊。此次协议签订后,今后厦门的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可以像普通商品房购房者一样方便地到建行办理按揭贷款。
业务简介:
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是指我行向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经市政府授权具有保障性住房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自行建设、收购或长期租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人民币贷款。
适用客户:
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经市政府授权具有保障性住房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产品特点:贷款期限相对较长,用于解决收购、长期租赁或自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廉租房项目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办理条件:
1、收购或长期租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1)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还款来源。(2)信用状况良好。(3)信用等级符合我行要求。(4)项目自有资金比例符合我行要求。(5)项目未来租赁市场前景较好,且项目出租、出售所产生的现金流能够覆盖本行贷款本息
2、自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借款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2)贷款项目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
通过对上面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的一些了解,相信更多的关注保障性住房的网友能有所收获了。虽然申请保障住房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但是一些城市保障性住房还是可以申请按揭贷款的。但是贷款的期限相对较长。也需要符合一定的办理条件才能办理。
㈡ 买保障房可以贷款吗有什么方式
1、您购买保障性住房,如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⑵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 ⑶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
㈢ 保障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1.保障性住房是不可以抵押借贷的,因为是由政府出地、投资、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的所有权是不在自己手上的
2.保障性住房是不可以抵押借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㈣ 保障性住房贷款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保障住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年龄在18至35岁;
2、要求申请人职业正当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没有违法行为;
4、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
法律依据:《国家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条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没有违法行为;
4、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6、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7、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8、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9、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10、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11、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㈤ 保障性住房贷款如何申请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能申请保障性住房贷款: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没有违法行为;
4、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6、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7、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8、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9、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10、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11、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㈥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2月8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央行、银保监会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租赁住房市场对信贷资金价格非常敏感且运营周期长,单独计算贷款额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与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对房产市场整体影响有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这一制度出台时配发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待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此次发布的《通知》提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这一政策目前来看,间接影响比较大,不过政策目前只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这部分业务基本集中在国企当中,而且只有少数城市规模相对较大,整体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
促进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促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一系列政策频频出台。比如2021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包括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等。在2022年1月初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透露,“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
对于《通知》发布后带来的后续影响,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发布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将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这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的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通知》还鼓励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整体来看,《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负责人如是说。
央行、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张大伟表示:“未来政策有望继续升级,对整体市场的信贷支持将明显加大。这一政策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影响较大,因为租赁住房市场对信贷资金价格非常敏感且运营周期长,单独计算贷款额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与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张大伟从房地产企业融资角度分析指出,2021年四季度整体房地产信贷从谷底走出,市场宽松幅度有所加大,但依然处于融资困难时期,随着政策的不断缓和,预计房企资金面有望继续稳定,楼市逐渐走出低谷的可能性在今年二季度有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