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1、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3、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6、有用于抵押的房产或用于质押的有价证券,抵押房产抵押率不高于70%,有价证券质押率为100%;7、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8、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9、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10、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20年(含20年),并且转贷人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办哪些手续?办理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好以下这些资料: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9、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㈡ 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如果商业贷款已经完成,银行已经放款,那无法改成公积金贷款,如果现在还没有办理完成商业贷款,则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合同变更通知单,同时需要重新签订网签合同。
1. 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 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 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4. 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 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 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拓展资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 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 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 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 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㈢ 商业贷款如何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含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二、商转公的整个过程并不复杂,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咨询申请:联系原商贷的银行客户经理,告知需要办理“商转公”即可。
提交相关资料:转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户口薄,商贷合同、房产评估证明,还款银行卡;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人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会报给当地资金中心审批;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与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资金预存:结清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
资金划拨:当地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同时结清原贷款。
三、办理所需资料清单
1. 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
5. 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 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 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 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四、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
将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的一种债权转让行为,此时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借款人向商业银行偿还贷款变为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㈣ 二手房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地工作,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缴存的时间需满一年或以上,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且没有任何尚未还清的贷款或者是其他债务。这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具体建议咨询当地银行。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㈤ 商代转移公积金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2、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3、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4、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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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符合条件可以转。
一、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
2.原商业借款所购房产性质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
3.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4.还款须满一年以上,原商业贷款近24期还款记录违约显示连续不超过两期或累计不超过四期。
二、所需资料
1.原贷款银行出具的近24期还款明细,未超过24期的,提供所有还款记录(须含有每月还款、罚息、复息等详细记录)并加盖银行印章;
2.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复印件各2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各2份;
5.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法院送达或出具的判决生效证明)复印件2份;
6.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7.借款人单位账务部门提供个人公积金账号八位数,如:“10XXXXXX”。
【拓展资料】
要办理商转公业务,但贷款经办银行不同意的话,建议客户先打电话联系银行客服人员,问清楚对方不同意的原因具体是什么。一般只要客户符合条件,银行不会不答应。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之前,要先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