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一方放弃房产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一方自愿放弃,需签订财产协议或者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一方名下,明确约定单独所有。
1、首先住房需要确权,确定产权是你俩的,需要有住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住房贷款需要还清,无抵押。
2、如果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姓名,需要办理去除一方姓名手续,到房管办理。
3、然后夫妻俩持有以上住房三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住房协议产权公证,明确住房属于一方所有,然后双方签字按手印,做一份公证,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 夫妻用房产抵押做贷款,离婚之后女方放弃房子享用权,是否债务就与她无关了
不是的,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逃避。法律不允许通过放弃权利的方式来逃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一样要承担的,接下来只不过是一方内部追偿问题
3. 2021年新婚姻法中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一方自愿放弃,不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能直接过户另一方吗
对这种情况的话,一方如果自动放弃了,不需要还清银行贷款,是可以直接过户给另一方的,那么房子的权利也是给另一方了 。
4. 房屋为按揭,现有夫妻一方放弃产权及偿还,这样的协议应该怎样写谢谢!
如果你们离婚,这样的条款写在离婚协议里面就行。如果不离婚单独写这么一个协议没有什么意义。本来你们婚内买房贷款,银行是债权人,你们俩都是债务人,现在想把债务都转移到一个人头上,必须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得到银行的同意,你们之间私下签订的协议对银行是不起作用的,银行照样可以找你们两个人要钱。
5. 协议离婚房子有贷款可以公证给其中一方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即使一方放弃了,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那还是要过户的,以防将来要买房时,那一方不签字房子就不能交易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6. 婚内男方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离婚时房子归谁
如果婚内双方有约定,男方自愿放弃房屋产权,那么就属于女方所有的财产。
但需要有书面协议。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归女方所有。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夫妻协议离婚,贷款买的房归男方所有,但是房产证还没下来,贷款也还没还清,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签好协议,房子归男方所有,那么贷款也就归男方继续还,房产证已随机更改为男方的名字,这样女方就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8. 协议离婚一方自愿放弃己贷款的房产按揭贷款如何处理
最好还得跟银行协商一下,否则银行会一直给你计算利息之类,最后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既增加你们损失,又更麻烦
9. 离婚对方自愿放弃房产,但是房贷没有还清怎么办
这位朋友你好,首先离婚了,两个人一定要形成一定的协议,商量好。虽然对方已经自动放弃了房产呢,你对于访谈的事情呢,资金过大的情况下也是要共同分摊的。
10. 离婚了,房子归我,但是有贷款不能过户怎么办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法应根据情况判决归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