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怎么贷款流程
买二手房贷款流程如下:1、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2、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3、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4、经贷款行同意发放,支用贷款;5、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 二手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提出贷款申请。第二、评估标的房屋。第三、银行审批。第四、缴税过户,领取新的产权证。第五、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第六、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3. 二手房要怎么贷款
购买二手房需要贷款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具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3、收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4、可提供有效担保。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三)具有稳定收入,良好信用,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四)所购房屋具备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条件,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五)必须支付不低于20%的购房首付款,并在中行开立存款账户;(六)借款人应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二手房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流程
法律分析:1、提交贷款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按揭服务公司会要求借款人按照银行的要求准备贷款资料并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协议。银行会对你的个人信用、财务状况、征信记录的情况进行评估调查,贷款通过后,借款人会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相应的费用;3、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借款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县(区)级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据收件通过按揭服务公司递交给贷款银行备案。4、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贷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资料交至贷款银行,等待银行放款。5、银行放款。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后,按揭服务公司会将银行的放款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5. 二手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二手房贷款条件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方不超过65周岁,女方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效的身份证明;
3.二手房的产权清晰,有房产权利证明;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5.银行认可的担保;
6.具有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7.银行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适用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自筹购房款(首付款)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30%。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不高于房产实际交易价格与银行认可评估价格孰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6. 二手房怎么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有5个步骤。分别是:1、申请方需要提交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2、验房评估;3、银行审批;4、交首付、办理过户;5、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保险手续。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是指,个人在购房时,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的一种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7. 二手房如何贷款
【法律分析】:二手房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贷款:1、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2、到银行提出抵押贷款申请;3、提交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买卖合同等材料;4、银行审查是否符合贷款要求;5、如符合,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买二手房是买方和卖方签订相关的买卖合同,并确定首付款和贷款金额,贷款审批通过以后就可以进行过户了,过户完成后,买方拿着产权证去房管局办理抵押,办理完抵押后,银行才会放款给卖方,所以二手房交易一定不要忘了去办抵押,不办理抵押卖方是拿不到尾款的,而且对房产没有任何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8. 想知道二手房怎么贷款
二手房贷款的内容: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等贷款材料到银行申请贷款;
2、当事人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到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3、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