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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

发布时间:2022-06-20 14:12:27

① 长沙2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长沙2万公积金可以贷款20-40万元。
一,目前来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需要根据多个条件来确定,条件有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按房屋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贷款成数需要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购买首套住房的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房价款20%的首付款,也就是贷款额度不能高于房价款的80%。
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需支付不低于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其次,职工家庭购通过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不能再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
二、按还款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如果借款人是已婚,可以使用配偶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三、按最高限额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若借款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四、按账户余额计算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部分城市规定的余额的倍数不同,所以可申请的额度也会有不同。

② 2022年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

2021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0.89%,介于80%和85%之间,2022年个贷倍数为15,与2021年相同,即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仍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③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受理条件和要求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对冲、划拨还贷)后,需再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但办理的提取类型为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重大灾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除外;
(四)在我中心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提出异地转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无间断地在我中心正常缴存的,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五)职工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或封存的,应将该账户转移或销户。
三、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七、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
八、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
九、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十、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④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能贷60万,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值为参考值,具体贷款额度还需要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确定。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之夫妻贷款。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公积金贷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第一套购房就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是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5.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6.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7.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⑤ 夫妻双方女方在益阳用公积金还贷,男方在长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一套房吗

法律分析:益阳公积金不可以在长沙贷款买房,益阳公积金暂未与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⑥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怎么计算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同时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⑦ 长沙公积金个贷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市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挂钩。中心每年1月初向社会公布长沙市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根据“个贷率”高低于每年2月1日起对职工可贷额度按下列方式调控。(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n=13,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3倍;(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职工可贷额度为夫妻双方在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2倍。

⑧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从2019年2月1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原先的6个月以上改为12个月以上”。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审查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征信情况,若征信记录中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中的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在提取公积金政策方面,也有些变动,比如说职工家庭在非户籍地缴存,需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将不予支持,并暂停长沙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参照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数算,倍数n在12-20倍数之间浮动。若个贷率少于75%时,可贷额度是职工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若个贷率高于95%时,可贷额度为职工夫妻双方余额的12倍。
1、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4、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5、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7、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月缴存额低于320元的按最低缴存比例5%测算);8、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⑨ 长沙公积金贷款60万条件是什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2021年个人贷款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83.39%。 通知规定个人贷款利率在80%至85%之间,长沙市有偿职工(含省级分中心)贷款金额按借款人夫妻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为4万元,且符合其他条件,则可追加贷款60万元。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如果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将付款数据录入窗口,则以原政策为准。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法定年龄内,即18-60岁;
2.当地账户或当地居留许可;
3.申请前,住房公积金应当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累计缴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4.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5.良好的信用调查;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件是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如果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您需要自行提高房价的30%及以上(含30%)首付,并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2.结婚证书(已婚或未婚证书)
3.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付能力证明;
4.公积金缴交时间证明
5.个人信用报告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提供的信息是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基本信息。用于购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文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评估报告;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相关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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