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贷款,妻子要承担吗
法律分析:协议双方之间有效。婚内债务严格来说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的,不以离婚为改变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㈡ 前夫个人名义贷款40万当时我签的字离婚后我需要还这个钱吗
1. 这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你已经签字,不过你签字时是作为共同贷款人还是作为担保人,这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你仍然要和他一起偿还。
2.离婚时如果你们双方约定债务归他一人所有,这是你们的内部约定,如果债权人让你偿还,你仍然要还款,只是你偿还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他索要。
㈢ 离婚后,前夫的债务需要我来承担吗
当然不需要,因为这笔债务是由前夫造成的,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你并没有动过这笔钱,所以跟你没有关系,你也不需要进行负责。
㈣ 前夫个人名义贷款40万,当时我签的字,离婚后我需要还这个钱吗
前夫个人名义贷款40万,有了自己的签字,离婚后是否需要还钱,就要看离婚时对于财产以及债务的划分是如何进行分配的,如果在债务划分的时候没有将这一笔债务分到自己的名下,那就不需要还这个钱。但如果当时的债务是平均分配的,那么就需要还清了,因为这就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人要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承担后果,在当时签字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所以说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当然了,我们在婚姻中也应该擦亮双眼,将不靠谱的人拒之门外,都说要做有意义的事情,当发现对方。不是一个可以做大事的人的时候,就不要为他担起这样大的风险,也是将自己困在牢笼中的一个行为,想要走出牢笼,只能勇敢的承担起相应的结果,才能走向谁新生,所以说婚姻是谨慎的,是需要认真面对的,离婚也同样是谨慎,需要认真面对的。
㈤ 离婚后前夫的贷款和我有关吗
法律分析:要看他欠款的时间。离婚之后没有关系; 离婚之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关系,但能证明这笔贷款没有用到你们家里或你身上,可以不承担该项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㈥ 老公贷款离婚了老婆要承担吗
老公贷款离婚了老婆需不需要承担,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丈夫贷的款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在离婚后,妻子无偿还义务,不需要还,该笔贷款应当由丈夫个人偿还;
2、丈夫贷的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具有偿还义务,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对该笔债务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㈦ 夫妻己离婚前夫借款还要共同还吗
法律分析:一、离婚债务要共同承担吗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二、离婚时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些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资源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付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分割要划分清晰明确,对于个人债务即使是婚后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㈧ 离婚之前丈夫在银行拿了贷款,用了我的身份证,离婚后丈夫还了一次贷款,然后又拿了贷款,我有责任吗
离婚之前丈夫拿你身份证去银行办了货款,这个货款应该算夫妻共同债务。他不还,你还是要还的。离婚后又拿了货款,这个货款给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当然是没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