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临沂买房新政策有什么 如何用公积金买房
临沂公积金贷款新政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自2016年6月15日起实行.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Ⅱ 临沂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临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50 万元,且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 15 倍。
根据《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一)不得高于临沂市最高贷款额度 50 万元;
(二)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 倍。
(三)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高于总房价;
(2)临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
但不得超过最长贷款年限 30 年。购买二手住宅商品房的,贷款
年限还不得高于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
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使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 1.1 倍执行。贷款期
限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贷款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 1 月 1 日起,按相应
档次执行新利率。
Ⅲ 临沂最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1、各地方的公积金缴纳上限下限,这个你可以询问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北京的是建行管理,临沂的你自己问下。
2、据我所知,贷款额度是需要公积金部门审核确定的。分为三个等级A、B、C,A为最高。等级的划分是依据月收入、职称、单位性质等来确定的,最主要是月收入。这个房屋中介会告诉你的。
3、公积金必须交12个月以上,并且后6个月是连续缴纳,才可贷款。
4、可以提前还款。购房后三年内还款是一个利息利率,超过三年是一种利息利率。如果你购房后的三年内可全部还清,这样利息会减少,比较划算,如果三年内还不清,就不建议提前还款了,可以慢慢还,因为超过三年利息是一样的。
Ⅳ 临沂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临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贷款最高额度仍为50万元。
【拓展资料】一、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二、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四、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五、贷款利率
(一)利率
一定期限内利息与贷款资金总额的比率,是贷款价格的表达形式。即:利率=利息额贷款本金利率分为日利率、月利率、年度利率。贷款人依据各国相关法规所公布的基准利率、利率浮动空间,而与该贷款银行确定贷款利率。
(二)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拓展资料】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说简单点,就是你平时往银行里存钱,他给你利息。基准利率越大,利息越多;基准利率越小,利息越小。
Ⅳ 山东临沂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交满一年可以贷款多少
刚刚调整为40万元,以前是30万元。
临沂公积金最高可贷40万 年利率下调0.25%
2015年05月16日10:30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临沂5月16日电
贷款买房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日前,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传来好消息,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5月4日起,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据了解,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多数城市发放率在85%以下,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去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经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同意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即职工购建普通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自2015年5月4日起执行。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2015年5月11日起,临沂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3.5%调整为3.2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调整为3.75%。2015年5月11日(含2015年5月11日,以借据放款日期为准)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2015年5月1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6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杨青
Ⅵ 临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临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价的7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价的60%。首付款比例由原细则规定不低于所购住房总房价的20%调整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的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的40%。
Ⅶ 2021年临沂公积金贷款政策
5月20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的通知》,目的是在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该通知经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7)临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Ⅷ 临沂市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临沂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二、申请资料审核
贷款经办人员应按下列要求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完整规范、证件齐全有效、资料真实合法:
(1)审查购房合同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是否真实、 合法、齐全;
(2)贷款经办人员应至少与借款人接触一次,通过了解借款人当前居住条件及此次购房的首付能力,判断其购房目的及拥有意愿;
(3)通过审查借款人的职业、工作年限、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信息,判断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审查担保人的身份证明、书面担保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个人征信等情况;
(5)经借款人授权,通过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库系统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情况,审查是否存在不良记录、借款人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情况。
三、贷款申请审批
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自收到贷款申请及要件资料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市中心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四、审批结果通知
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应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贷款一经审批,各分支机构须将借款人及配偶、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冻结。
五、发放贷款
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根据审批结果,向受托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
受托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办妥抵押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受托银行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受托银行在2 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8)临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临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贷款对象是指在市公积金核心各分支机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临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核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积金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Ⅸ 宁波住房公积金在临沂可以房贷吗
宁波住房公积金在临沂可以房贷的,从2015年10月15日起,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户籍在临沂市的职工,都可以在临沂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省外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但户籍在临沂市,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也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除需提交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临沂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自收到贷款申请及要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市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参考资料:人民网http://sd.people.com.cn/n/2015/1015/c173864-26798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