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离婚后房产证上去掉配偶名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去掉配偶名字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为准备好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房产证 、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变更,缴纳手续费,变更产权。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此外如果属于具有房贷的房产,要考虑到贷款中的房产无法变更产权及贷款人,目前要加上公证程序,夫妻带着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协议书公证(也可以离婚后带离婚证办理),约定房产以及贷款所有 ,离婚后男方不能再主张相关权利,一方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在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贰』 离婚后怎么把婚姻中买的写两人名字的房产证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房贷
离婚时,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如果想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把贷款全部还完。
也就是说,在房屋有贷款的情况下,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归一方所有的,也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去房管局要求办理房屋的更名手续。因为这涉及到抵押权人的利益,在未还清贷款前,银行不会同意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的。
解决办法就是将房屋贷款一次性清偿完毕或者在按月将贷款还完之后,要求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屋没有贷款了,另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一方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叁』 离婚在房产证上去掉名字需要先还清贷款么
需要,有贷款的房屋由于抵押给银行,所以未还清贷款的民情况下,是不能变更产权人名字的。离婚后可出具离婚证、证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肆』 离婚了房产证有对方的名字怎么去掉
离婚了房产证有对方的名字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离婚后房产证有对方的名字去掉方法如下:
(一)夫妻离婚以后,如果想对配偶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有贷款的房子必须征求贷款抵押银行的意见,只有银行出具书面同意书以后,才能办理去掉名字的手续。
(二)但是如果已经还贷完毕,那么尽快督促银行审核,出具完毕证明,然后去注销银行抵押贷款。一方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办理去掉名字的手续。
(三)如果对方不同意,你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离婚协议书内容判决以后,申请强制执行,然后单方面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去名手续。
不动产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登记程序
登记程序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伍』 婚后按揭共有房产,协议离婚给一方后,房产证如何去掉一方名字
凭离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到房产登记机关申请产权变更登记。
『陆』 离婚了,按揭房怎么除去一方
离婚后按揭房想将另一个人除名,需要经贷款债权人的同意才可以。
对于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在正常情况下都对该房屋进行了抵押登记,在未经抵押权人(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如未还清贷款,该抵押不可以撤销,也就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变更,不能从房屋产权登记上去掉对方的名字。要想将对方的名字从产权登记上去掉的,要先还清贷款,解除对房屋设立的抵押,之后才可以进行产权变更。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综上所述,一旦离婚经过调解无效,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拿到按揭房产的一方可能会对房产证更名,将对方的名字去掉。可以先将剩余本息还清,然后带上材料到房管局更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柒』 夫妻离婚之后,去掉房产证上另一方的名字需要走什么手续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分析,如果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已达成协议,约定房屋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有权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给付之诉,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履行期内不履行的,可以请求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有贷款的情况下还需先联系银行变更贷款手续,具体建议先咨询放贷银行及当地房管部门。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捌』 夫妻共同按揭房,还在还贷款,离婚后怎么去掉对方名字
夫妻共同按揭房,还在还贷款,离婚后要去掉对方名字,找个律师跟你去银行,把银行贷款改成一个人的,然后要对方跟你到律师那里签一份协议,说明原因就可以了。
『玖』 离婚后按揭的房子怎样除名,还有贷款没还清。可以除去一方的名字吗
摘要 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的状态,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在房产证上除去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只要等买房贷款全部还完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的变更。
『拾』 房贷还未还清的情况下,离婚后房产证上怎么去掉共有人的名字
离婚房子有贷款能去名字吗
双方离婚,房产还在贷款中,不可以改房产名字。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夫妻双方,双方无权变更住房名字。
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完毕房产证,再去办理过户更名。双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等以后住房贷款还清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办理过户。
1、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
这种情况具有很大的争议,按揭贷款是婚前办理,而且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这样看来房屋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是,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也有着另一方的资金投入,这样看来应该属于婚后财产,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
实际上,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
2、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哪一方办理的,房屋就属于哪一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
3、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性质没有争议,问题在于如果要把房屋判给非产权登记方,则涉及到债务是否转移的问题及是否需要征得银行认可的问题。
实际上,不能以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变更债务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此外,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法院在判决时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