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这个问题比较麻烦,这个要分情况的,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一:房贷属于婚期财产
如果现在夫妻离婚了,房贷是婚期的财产,你女方买的,结婚后双方共同还房贷,那么房子还是属于女方的啊,如果改成双方共同财产,那就另当别论啦!所以如果是婚期财产,那现在夫妻离婚了,之前是谁买的饭房贷就是谁还啊!
二: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离婚的时候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划分的话,房贷作为共同债务是要共同偿还额,但一般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伴随着财产划分,债务也是一样额度,离婚后房贷仍可以一起偿还,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主要有当事人进行决定。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你们也可以找专业对口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指导。
三:能过就一起过吧!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如果可以还是别离了吧!都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虽然你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吧!但是既然相爱过一场,就好好珍惜眼前人吧!相互之间都包容一点,相互理解一下,离了就算以后复合了,也会有裂痕的。如果都有找别人了,也未必就比眼前人好吧!所以都珍惜彼此吧!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的事啦!
2. 夫妻未离婚,可以将未还清房贷的房产赠与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不可以,可以签订协议等到房贷还清以后办理手续,但是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没办法过户到一方名下,具体的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
3. 夫妻一方在婚前买房,离婚后,在房贷还未还清的情况下,可以把这个房子过户到另一方的名下吗
不可以,房屋办理过户必须把贷款还清,或者找银行让银行出具同意更名的声明书,但银行大概率是不会同意的。
所以说,还必须先得把贷款还清。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买房,婚后还贷,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双方离婚的,一般房子是归登记方所有的。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归另一方所有的,法律也是允许的,毕竟民法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
此时,另一方要将房产证原件从对方处要过来,必要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登记方擅自处分该房屋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 离婚后财产纠纷中房产按揭没还完,属于尚未取得产权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纠纷中房产按揭没有还完,不属于尚未取得产权。在购买房产时选择按揭贷款是将购买的房产的进行抵押贷款,开发商已经拿到全部房款,而业主也已经取得全部产权,只是在房产按揭没有还完时,房产入市交易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不是未取得全部产权。
介绍一下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先要确定夫妻共同房产的范围: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其中夫妻共同房产按比例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夫妻离婚房产证本身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房子给女方,还有贷款未还完,可以直接过户给女方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而双方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的话,那么肯定是可以直接过户给女方的
6. 离婚时将未还清房贷的按揭房赠与子女约定夫妻共同还贷,后一方无能为支付按揭房贷怎么办
你们离婚时这套房子是共同财产,把这套房子赠与子女,只是你们双方约定要为子女女还按揭,另外一方还不起了,也没有办法,可以让子女自己承担按揭
7.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女方没有偿还贷款,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
你说的婚后女方没有偿还贷款,通常是不成立的。因为依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没有特别约定的,夫妻双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偿还贷款,一般来说无论由谁直接偿还,都是在使用夫妻共有财产,都是在共同偿还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婚后偿还贷款及对应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
当然,如果男女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后实行夫妻财产分别所有,或者有证据证明偿还贷款所使用的金额均为男方婚前财产,那么可以认定该房产全部为男方一方的财产。
8. 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的分割方式:
1.房屋购买于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婚前付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产也属于一方的财产;
3.婚前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9. 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贷款未还清,已达成共识由男方继续还款,写在离婚协议里有用吗
没有用,需要去公证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应。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