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人突然去世配偶要还款吗
一、配偶偿还,对于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应该承担债务责任。
二、子女偿还,如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拓展资料】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利息:
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即贷出的本金)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贷款利息可以通过贷款利息计算器详细的计算出来。
在民法中,利息是本金的法定孳息。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Ⅱ 用住房公积金贷的款但是人死后可以用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偿还剩余的债务吗
1,可以的公积金账户所有人去世了,这人的公积金账户应该销户的,销户时就可以把所有余额都取出由继承人领取。
2,继承人领取后想干什么都可以的,但公积金贷款还照样要还款的。
Ⅲ 夫妻双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一方因病去世,另一方如何还款,可更改还款年限吗
夫妻双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一方因病去世,另一方可以继续在原账户还款,不可更改还款年限,可以随时提前还大款,这样可以减轻每月还款压力。
Ⅳ 爱人去世生前夫妻共同贷款买房 公积金是先偿还贷款还是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有财产。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Ⅳ 公积金贷款一方退休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一方退休了,那么公积金的余额暂时不能提取,等公积金贷款还完之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Ⅵ 一个人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款,到退休结束。如果还未还清就去世了,那剩下的贷款怎么办
肯定是提前就应该还完了,如果真有你的说的情况发生银行会给你合适的解释,我认为是应该按照你办理贷款时的利率进行结算。如果你有富余的钱还有四年的时间这样你也可以一次性还完剩余的贷款,也可以把剩余的四年的钱数算在在世的一位身上,这样就得按照现在的利率进行还贷了。
Ⅶ 爱人去世,我可以将他和我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贷款吗
完全可以。
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且,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也允许借款人提前还贷,至于使用夫妻谁的名字办理的房屋产权,不影响产权归属(因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拥有共同产权),所以,你有完全的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