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及申请条件介绍
您知道吗?在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是可以使用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来抵消房款贷款的,这样就可以减轻购房时候的负担,在日后按规定每个月按时缴纳贷款即可。二手房较新房更加的优惠廉价,因此许多购房人士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是居民在日常中缴纳的一笔存款,只要依法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在购房的时候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市管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5.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市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国管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国管中心制式申请表及收入证明(注:已婚贷款客户夫妻双方都需开具收入证明),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买卖双方到银行进行面签(建行);
3.国管中心审批贷款资料;
4.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5.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他项权利证后银行放款。
国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同市管公积金);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国管公积金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一般来说,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全部房价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说您最多贷款房价的百分之七十。您在购房之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越多,则在贷款的时候能够贷到更多的金额,不过这个额度也有一定的限制,这个限制额度您可以根据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得出。在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还需要递交一些材料,您在申请之前也应当准备好这些材料。
『贰』 中山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中山购房公积金政策: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为总价款的20%;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和额度根据房子的楼龄和结构决定,贷款首付一般30%-70%,贷款年限一般5-30年。
【法律依据】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公积金中心承担。
第四十六条
市公积金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叁』 二手房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市管公积金流程
1.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 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5. 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市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国管公积金流程
1.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国管中心制式申请表及收入证明(注:已婚贷款客户夫妻双方都需开具收入证明),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 买卖双方到银行进行面签(建行)
3. 国管中心审批贷款资料
4. 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5.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他项权利证后银行放款
国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同市管公积金)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国管公积金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肆』 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手房是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可以凭购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过户前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
以合肥为例,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第一条 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
2、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须按约定交至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银行(徽行、工行或建行)专户,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6、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7、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8、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
(4)中山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伍』 中山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先买了再说,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陆』 中山二手房接受广州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你是在中山买二手房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广州的公积金贷款,这样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只要你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就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这些手续。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柒』 购买二手房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签订《付款约定书》
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
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
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合同终止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三、借款人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7)中山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捌』 二手房怎么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二手房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支持城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被委托银行)向贷款申请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三条 凡按规定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在职公积金缴存人因购买用于自住的二手房资金不足时,均可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贷款。贷款申请人在未终止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前,不得申请本项贷款。
第四条 贷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
4、能够提供购买二手房有关手续文件的。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五条 贷款申请人申请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第六条 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贷款申请人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未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
4、收入证明正本。
5、收入流水(最近六个月或一年以上的银行流水账,流水账必须显示户名及账号)或附有完税票据的其他收入证明正本。
6、买卖合同复印件。
7、首期收据复印件。
8、供楼存折正本。
9、公积金存折正本。
10、拟购房屋产权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卖方
1、产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通行证等)。
2、收款存折正本。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4、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七条 市公积金中心同意接受贷款申请后,需要贷款申请人抽取号码确定评估机构并签署《选定评估机构确认书》(需要委托代办人办理的,还须签署《委托书》进行代办业务),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后,市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初步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不准予贷款的,通知贷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申请人与中心及受委托银行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第四章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贷款额度应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70%。最高可贷款房龄和贷款额度由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第十条 别墅以及砖木结构房屋不接受贷款申请。
第十一条 贷款申请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具有贷款偿还能力的,其贷款期限可延长1-5年。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第五章贷款担保
第十三条 贷款申请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四条 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抵押期间,《房屋他项权证》由市公积金中心和被委托银行管理。
第十五条贷款申请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市公积金中心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未经市公积金中心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十七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贷款申请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贷款偿还
第十八条 贷款还款方式可以根据市公积金中心、被委托银行、贷款申请人三方约定按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九条 贷款申请人自受委托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日起进入还款期,贷款申请人可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借记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第二十条 贷款申请人如逾期还款,由被委托银行按逾期天数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罚息及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贷款申请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市公积金中心有权扣划贷款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和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二十二条 贷款申请人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的,经市公积金中心同意,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
『玖』 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费用中山大概是多少
具体可以咨询相关办理人员,一般购置二手房的费用包括以下几种:
1、二手房房费;
2、若二手房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缴纳:
(1)银行按揭抵押公证费。抵押公证费是贷款额的 1 ‰,不足 200 元的按 200 元征收。
(2)按揭合同工本费 380 元 / 套。
(3)商品房案值评估费为总房价的 3 ‰~5 ‰。
3、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3)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2年的)
5、若二手房是通过中介,则需要再支付成交价的1%-3%的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