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担保或抵押
公积金贷款并不属于抵押贷款,因此,他就不需要抵押物。当然,如果您要理解为抵押贷款的话,那贷款物就是您自己的公积金。但是,不必像抵押贷款那样找担保,直接到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即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审查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查贷款人提交的资料,其中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的额度以及贷款的期限。待审查合格之后,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进行评估:贷款人拿着《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借款人凭借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相关的材料到公积金贷款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合格的话,公积金贷款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贷款人凭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根据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保证人抵押加保险或者第三人保证的防止,借款人需要到保险公司投保或者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如果借款人选择抵押加保证的方式,保证人需要提供书面担保函。
5、签订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银行根据贷款人的相关资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8、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就可以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的指定账户。
公积金贷款越来越常见,需要办理的购房者还是需要早日了解清楚
款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增加一名管理认可的担保人: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载明应偿还债务金额与对外担保金额合计总额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年收入5倍(含);
2、借款申请人家庭中只有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为在本市工作、信用良好和具备担保能力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签订保证合同。
2.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 1、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 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3、抵押物部分毁损,不足以偿还借款余额的,借款人应就不足偿还借款余额部分补充新的担保。 4、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4.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是啥
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二是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4)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扩展阅读
抵押与质押的联系
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
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
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
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5. 公积金质押担保什么意思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方式有以下四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贷款需要选择:
1、保证担保
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2、抵押担保
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抵押物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抵押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房产抵押应当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或预抵押备案证明。
3、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
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
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贷款余额80%的标准时其保证人自动解除保证。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4、质押担保
借款人用国债、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物进行足额担保。出质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物冻结、止付手续质物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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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积金质押贷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1.质押贷款就是指股票基金等这类的票据由放贷者管理,这些凭证只有到了贷款结束日期才会归属借款者。2.不同于抵押贷款需登记才生效,质押贷款仅仅占有就可以了。3.公积金贷款质押的物品为金融债券、储蓄存单、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办理质押后,由贷款机构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住房公积金代款的抵押人或质押人是指谁
您好,应该是指贷款人吧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可以用他人的房产证作抵押,只能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望采纳谢谢
8. 住房公积金抵押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担保抵押。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以下四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贷款需要选择:
(一)保证担保
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二)抵押担保
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抵押物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
抵押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应当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或预抵押备案证明。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
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
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贷款余额80%的标准时,其保证人自动解除保证。
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四)质押担保
借款人用国债、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物进行足额担保。出质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物冻结、止付手续,质物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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