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想在合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前提是你缴纳提前半年缴纳了的。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 合肥公积金买房能贷多少
法律分析: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为55万元。如果是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贷款额度最高是45万元。如果是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那么贷款最高额度才是55万元。一般来说,贷款的金额还要不能够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具体的贷款额度,可用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来计算。借款人及配偶需要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同时满足其他贷款条件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③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该怎么走
以下是贷款申请的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表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相关信息须与所提交资料记载信息一致;
(二)所提交的资料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且属相关部门依职权出具,同时形式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内容相互对应;
(三)所提交的资料数量要符合贷款所需要材料的要求;
(四)借款申请人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属于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房屋权人或共有权人;对于存在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须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认可的其他申请人;
(五)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必须与其公积金缴存信息完全一致,对于申请人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情况,其公积金开户、缴存情况根据原缴存账户所在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给予认可;
(六)申请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规定的高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之后5年),该期限由管理机构拟订报当地公积金管委会批准;
(七)公积金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
2、公积金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复核,公积金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收押保管。
④ 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如下:借款人前往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银行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将借款人的申请资料送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通知经办银行;签订贷款相关合同,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借款合同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复核通过银行按照要求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⑤ 申请合肥市直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您好,按照最新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须知,合肥市公积金的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
申贷人在合肥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
⑥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本地公积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三个月的工资流水,还款卡,还有收入证明,征信,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