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婚时房产归女方所有,贷款未还清,已达成共识由男方继续还款,写在离婚协议里有用吗
没有用,需要去公证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应。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㈡ 婚内男方出钱贷款买房,离婚后贷款男方偿还,房跟女方是否有关系
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综合建议:在结婚后贷款买房,则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离婚后贷款由男方偿还只是离婚协议中的一种约定,房产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也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婚前或者婚内取得的财产单独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痉蚱薷鋈瞬撇肯铝胁撇蚱抟环降母鋈瞬撇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㈢ 夫妻贷款离婚后如何让男方一人还款
夫妻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离婚后也会作为共同债务进行划分,是不能让一方承担还款义务的,这不符合法律规定。
㈣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还能继续还房贷吗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只要和女方进行协商或者签订协议书还能继续还房贷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协议已经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并且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处理。只要双方都同意,可以对某些约定签订协议。
【法律分析】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所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就相当于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㈤ 银行贷款夫妻离婚后由男方一人偿还可以吗
如果这个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贷款也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共同来偿还
如果只要单方来偿还,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否则就要在不愿偿还的一方的既得利益上做相应扣除
说简单点,不想还债,钱就少分点
㈥ 贷款后不久,夫妻离婚,男方自愿承担还贷,,请问女方还需要承担吗
既然是男方自愿承担还贷的责任,那女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男方已经承担下来这个债务的跟女方就没有关系了。
㈦ 夫妻双方存在银行贷款,如果妻子和老公协议离婚贷款由男方全部承担,那银行会同意这债务吗
银行从书面上是不会承认的,如果还款比较正常,银行就不会管是你们夫妻双方谁还的钱,如果一旦还不上款,就会起诉你们两个人,因为还是你们的共同债务
㈧ 离婚了,房子留给女方,房贷由谁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还有房贷,并且产权证上是你们俩的名字,你们要离婚时如果你们协议说房子归某一方,那么这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方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和对方的首付款。剩下的房贷则是约定房子归属哪一方的那个人他个人债务,他自己偿还。
㈨ 贷款是以男方的名义还的,离婚后女方能分房产吗
其实离婚之后,因为房子两方会产生非常大的争议,具体的话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判断。因为可能里面会掺杂非常多的因素,比如说婚前买的房,首付是父母付的等等,这些因素可能都会影响到房产。
一、贷款是以男方的名义还的,离婚后女方能分房产这个问题,最主要是看这套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
还有其他的因素可能就非常的复杂了,那就很难说清楚了。而且夫妻之间如何分房产这也是头疼的问题,建议具体怎么分还是要由夫妻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如果两个人沟通协商不了,那么只能够由法院积极判决。
㈩ 离婚了车贷由男方还现在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1、车是婚后贷款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2、夫妻离婚时,财产和债务都要纳入分配,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
3、贷款方名字是女方,女方是直接债务人,车辆为抵押物,贷款未还清之前,车辆不能买卖过户。如果不能按时还款,贷款公司有权扣押车辆。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