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宁二套房不可以公积金贷款,但能不能每年提取公积金
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即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❷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价值30%
观点网讯:2月1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中指,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此外,该《实施细则》与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的主要变化有:取消最低月还款额的限制要求。在以往实行的贷款政策下,每一笔贷款的最低月还款额有限制要求,借款申请人收入越高,需要承担的月还款额也就越大,相应的贷款年限就要缩减,还款压力较大。《贷款实施细则》中取消了最低月还款额的限制,有利于借款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年限,降低了还款压力。
其次,放宽再交易住房及商转公贷款对房龄的限制条件。申请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或商转公贷款的,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30年。自住住房的房龄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竣工时间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原始档案显示的登记时间为依据。
完善部分贷后变更事项。在还款期间内,经借款人申请,南宁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可以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主要内容包括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抵押人变更、担保人变更、联系信息变更和其他变更。
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可实现(预)抵押办结即可放款。
❸ 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首套房最高可贷70万元(比之前多了10万元);二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比之前多了10万元)。
2、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新政策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3、取消房屋面积限制。新政仍然是“认房又认贷”,但认房的标准,只看房屋套数,不看房屋面积。目前执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无房无贷款,第一次买房,第一次用公积金,面积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现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筑面积120_(认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即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贷款需结清(认贷),目前无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这里是指全国范围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积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积多少,购买第二套房的面积大小,都放松了限制。
4、取消房屋面积限制。新政仍然是“认房又认贷”,但认房的标准,只看房屋套数,不看房屋面积。目前执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无房无贷款,第一次买房,第一次用公积金,面积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现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筑面积120_(认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即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贷款需结清(认贷),目前无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这里是指全国范围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积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积多少,购买第二套房的面积大小,都放松了限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❹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有个前提,那就是没有额外的贷款。并且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没有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有稳定的收入、偿还的能力、良好的的信用,还有满足当地政策的其他条件。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公积金每月还贷额度是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不高于总房款,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❺ 二套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
如果符合条件,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
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而对于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按照此前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人,其利率还将上浮10%。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❻ 我买第二套房时可以用南宁住房公积金吗
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