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所得税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此外,还针对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置的首套住房的扣除问题进行了明晰,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进行扣除,也可以分别对各自购买的首套住房按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 个税房贷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必须拥有住房,纳税人本人或者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在中国境内为自己或者配偶购买房屋。并且贷款购买的房子必须是第一套房子。贷款还是要还的,抵押仍然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的年份。扣除期限有限制,个人所得税抵押扣除的最长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即20年。
和房租不能共存,如果想用房贷抵扣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房贷利息费用不能和房租同时抵扣。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用房贷抵扣个税,就不能再和房租同时抵扣个税了,您只能选择两者之一。
1、按揭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扶老、重病医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虽然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也包括在内,但贷款利息能否用于税收抵免,需要满足《办法》规定的多重条件。鉴定标准:必须是首套房贷的利息费用,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如果是第二套房子,就不能享受;抵扣期限:从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开始当月至全部贷款还清或贷款合同终止当月,最长抵扣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2、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可由主贷方100%扣除,夫妻双方各扣除50%。先申报,再扣除。第一次申报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进行。网上个人信息后,选择个人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部分,按要求提交房屋地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贷款类型、贷款银行、贷款合同号、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等信息迅速的。
3、然后选择扣除方式,即个人扣除或配偶各扣除50%,然后选择申报方式提交。请记住,您需要在每年12月底报告下一年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额。如果信息没有变化,您只需要确认上一年的信息。如果信息发生了变化,您应该在提交之前更新更改的信息。个人所得税按揭扣除标准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为每月1000元,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享受抵扣的人,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选择其中之一抵扣。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不变。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为本人在中国购房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费用或我的配偶。
4、注意,如果不知道自己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可以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咨询办理贷款的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实际操作时,注意是否按照首套房的利率还款。申请个人所得税抵押贷款利息扣除时,纳税人可以自行向税务机关提交材料,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如单位会计向税务机关提交材料。报送材料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受扶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相关的其他信息。
3. 个税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个税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
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3、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在前一段时间,由于国家实行了个税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很多人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退税,不少人都退了几千元税,有人的退税甚至有数万元之多。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税的改革也是利国利民的,比如其中的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购房的工薪族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福利。那么,什么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两人婚后只能选择一套房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而不能两套房同时享受100%的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
5. 住房贷款个税专项扣除
选“否”夫妻两个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税前附加扣除的政策。
6. 个税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7. 房贷税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税政策将在明年1月实施,但最新的信息显示,能够享受这一政策的范围可能被限定为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被排除在外。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8.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分为很多种,第一种: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购买住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第二种: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第三种: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同时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拓展资料: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2]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9. 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只要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享受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就可以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10. 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是50%。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