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怎么样分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在离婚时 ,分割财产时应当先进性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按揭的房屋分割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应当认定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增值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婚后购买并按揭的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按揭已经完毕,应当对半进行分割。如果按揭未完成,则可将剩余贷款作为个人债务归于产权登记的一方,产权登记的一方应当折现给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② 婚后按揭房离婚怎么分财产
法律分析: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4、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 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③ 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该怎么处理
首先,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你要想证明不是婚后共同财产很难。一般来说,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先不说首付是谁出的,但是都成了夫妻,吃穿住用、柴米油盐酱醋茶都在一起,那么两个人的收入自然也没有办法分清楚,所以基本上可以认为夫妻两个是一起还贷,这种推测也比较合情合理,也就是说即使是诉讼离婚,结婚后按揭买的房子也会有很大概率按照婚后共同财产来处置的。不过也有例外,除非有人能提供有力证明,证明这个房子虽然是婚后按揭买的,但是是自己父母出的首付,房贷也是父母在还,甚至房子都不是落户在夫妻二人的名下的,那么这个房子自然不会作为婚后共同财产来处置,但是没有人结婚是奔着离婚去,大概率不会做财产公证,父母给小夫妻买房子也不会想着两个孩子要离婚,所以想证明不是共同财产还是有点难度的。
最后,就算夫妻两愿意平分,谁要房子谁接受货币补偿,也要慢慢商讨,总之,离婚中最难的莫过于财产怎么分割了。离婚的时候最难处理的莫过于孩子的监护权和财产分割了,不然也不会有“离婚律师”这个说法,甚至还有电视剧专门演离婚律师的,这已经成为一个行业了,就算夫妻二人对于婚后按揭买的房子认可平分这个处理方式,后续也会出现谁要房子、谁拿钱还是把房子卖了两个人分钱等争议。
④ 民法典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了如何分割
婚后购买的按揭房离婚了的分割方式:若该房产系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是个人资产取得,则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