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无住房的一方能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
摘要 你用了两个人的额度,现在离婚 本人已没有额度了
2. 离婚了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昨天办的离婚今天也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离婚的时限并没有限制。贷款的方式是职工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3. 离婚之后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离婚时忘分公积金之后还能再申请在分割的。且一把可由夫妻自行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以尚有夫妻共同公积金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4. 离婚后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与申请人是否离婚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你符合贷款条件就可以办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是: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者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现在还在缴存状态,就可以申请贷款了。如果你名下没有房产,还可以参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另外还需满足的贷款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5. 离异后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需要什么手续
福州的陈先生已经离婚,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申请贷款人是前妻,离婚后房子归她。近日,陈先生咨询:他若现在购房,能否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人变更?据陈先生介绍,前些年,他以妻子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在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后,住房归太太所有,到目前为止贷款还没有还清。而在贷款过程中,他也支取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现在他名下没有房产,想再购买住房供自己及女儿居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果可以,是按照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政策?”
律师解答:
由于婚前的房屋是以一方个人名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是贷款人,虽然支取了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但这与贷款没有关系。所以,双方离婚后,只要陈先生在申请个人贷款的前6个月,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加上陈先生目前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可以参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如果房子是以两人名义购买的,离婚前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后确定归其中一方所有,债务也就随房屋所属权相应转移到其中一方,那么就需要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可以持婚姻登记部门的离婚证明、证明贷款房屋归属的公证文件等材料到管理部门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
6. 离婚后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与申请人是否离婚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你符合贷款条件就可以办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是: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者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现在还在缴存状态,就可以申请贷款了。如果你名下没有房产,还可以参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另外还需满足的贷款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7. 离婚了以后公积金能贷款买房吗
刚离婚但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购买自住房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