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贷款买房后婚后房产归谁
婚前买房贷款,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婚前一方欠银行代款,婚后共同房产怎么办
一般来说,除非婚前买的房屋房产证上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否则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涉及共同还贷: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前贷款买房,结婚后发现妻子婚前有债务
你好,这个问题的核心是看目前房产证登记名字。
如仍然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的,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将来执行无论如何都不会涉及你的房屋的。
4. 婚前欠款影响婚后的房产吗
现在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你老婆有一半产权,你老婆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你不用偿还,但由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债权人有权申请查封这套房子的,但只能执行一半的产权。但现在,由于这也是属于只有一套房产并正在居住的,执行也有很大难度。
5. 结婚前不知道妻子欠贷款,结婚后知道了,有没有义务帮还贷款
在法律上,你没有义务帮助妻子还贷款,因为这是妻子的婚前个人债务,但既然是夫妻,就应该互扶互助,这样才有利于夫妻和谐,家庭和睦。
6. 老赖婚前无财产婚后妻子有房产,人民法院会排卖用以还欠债吗
答:如果妻子有证据证明该房子是其个人财产,就不会被用来拍卖,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话,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可能会被执行的。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一般应当执行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无个人名下财产或者该财产难以处置的,可以执行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所以当老赖没有其他个人财产执行时,有可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当要执行该房产时,妻子可对此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妻子的个人财产。 关于共有财产的执行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共有财产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 1、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 2、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3、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 在份额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共有财产可以分割,并且分割不会减损共有财产价值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实物分割后再予变现。如不能进行实物分割,或分割后会导致共有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应当整体变价后执行相应的价款。 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个人,对于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先行实物分割后执行。对于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会导致财产价值明显减损的财产,也可以整体处置。整体处置前,被执行人的配偶愿意支付被执行人应有份额部分对应的价款,申请排除执行,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此予以书面认可的,法院可以准许。整体处置时,鼓励配偶积极参与竞买,竞买成交后,仅需支付被执行人应有份额部分对应的价款即可。
7.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财产,但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债的应当认定房产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8. 离婚前欠银行20万贷款,现在再婚,夫妻双方共同买了一套房,银行会执行吗
你好!如果你们断贷,那么银行可能会起诉你们,如果你们败诉,有可能强制执行名下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