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离婚一方恶意不还房贷
准备离婚一方恶意不还房贷。既然都准备离婚了你们两个人也互相叫交恶了。对方不交房贷也是有情可原。这要看你们离婚之后房产怎么分割。在这种时候她不教的话你就先交掉吧最后具体怎么分割的时候就都会分割清楚。婚姻一场哪怕是有过伤有过痛能够原谅的就原谅一下吧。
2. 夫妻贷款买车 协议离婚 车归男方贷款也归男方还 现在男方还不上女方还有还贷的责任么
你好,此问题需要你提供给原告离婚证以及法院判决书才可以证明车辆的贷款与你无关,如果只是你与男方的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的话是不作数的,无法作为脱离债务纠纷的证据。
3. 请问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还有还款义务吗
您好,若之前你们是共同贷款即房产证上是双方共同名字,且办理贷款时候,也是共同贷款,离婚后仍需要双方共同还贷。若只有男方一方贷款名字,则女方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共同还款。
4. 对方不还房贷,本上是我的名,离婚房子归对方还贷对方不还,对我有影响吗
你好,这是对你有影响的,房贷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称呼,实际上是你从银行进行贷款,你是欠款人,所以你必须要还款,不还款的话,你的信用就受到影响,胖妮说的意思应该是离婚后房子归对方,对方应该一次性支付你一笔钱,等于是把房子,你自己的那一部分买下来了。
5. 由女方担保贷款给男方用于个人资金周转,离婚协议上写明由男方还此款,款项到期了男方不还怎么办
女方是担保人,男方没有清偿债务能力,需要女方还债,。
女方可以还请担保的债务之后,起诉男方追偿。
另外规定婚姻期间共有债务,是夫妻一起偿还,离婚协议约定一方偿还,不担保就可以免责。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6. 离婚后对方不还房贷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 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归男方,但男方拒不支付离婚后的房贷
既然房子没有过户,你有权利把房子直接过户给你的儿子,没必要过户给前夫的。
房贷是绑定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如果你不按时还款,会导致你的征信有问题。
实在不行,你可以以此为由,变更离婚协议内容,把房子收回自己使用。
8. 离婚期间对方不交房贷怎么办
法律分析: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9. 离婚前夫妻一起贷款,离婚协议写了债务归男方,现在男方还不出,银行起诉的话,女方名下车子会被拖走吗
不会的、这与女方不相干了!由男方负责了!银行没有权力向女方追债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