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 交够一年后 贷款下来了 不再继续交公积金可以不
公积金贷款交够一年后,贷款下来了,可以不再继续交公积金。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获批公积金就断供,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较商贷压力小很多。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㈡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因工作原因停缴公积金,会有什么影响吗
不会,只是你原来单位给你缴纳的公积金正常是来抵充每月公积金还贷的,现在没人给你缴纳公积金了,那么这差额部分需要你用现金去还贷了,其它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㈢ 商转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不在交了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商转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不再交了,如果已经转接成功,那么贷款人只需要按照约定的还款金额和时间按时还款即可,并没有其他影响。
已经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果因故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对已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造成影响。但应该及时告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保证按时、足额还款。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如单位或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可以依据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自借款人故意停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认定之日起按同档次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计息。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还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具体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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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㈣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不交了吗
不可以的。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是不是不能停交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要求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㈤ 公积金买完房子后如果不交了可以吗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买完房了,贷款资金发放下来,开始进入正常还贷环节,那后续不交公积金一般并不会影响到买的房子,客户只要记得按时偿还房贷月供就行了。如果办了公积金贷款后就马上停缴公积金,那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认为客户是故意的,而此种行为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并不公平,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也就有可能和受托银行一起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者之后按同档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来计息。
当然,不同地区,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要求也会有所差别,建议具体咨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一同缴存的,一般都是从工资里直接扣除,所以也不是客户想停缴就停缴的,除非客户办完公积金住房贷款后就立马辞职。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㈥ 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后可以不交了吗
如果已经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买完房了,贷款资金发放下来,开始进入正常还贷环节,那后续不交公积金一般并不会影响到买的房子,客户只要记得按时偿还房贷月供就行了。
只是大家也需要注意,如果办了公积金贷款后就马上停缴公积金,那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认为客户是故意的,而此种行为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并不公平,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也就有可能和受托银行一起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或者之后按同档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来计息。
当然,不同地区,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要求也会有所差别,建议具体咨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而大家还需要注意,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一同缴存的,一般都是从工资里直接扣除,所以也不是客户想停缴就停缴的,除非客户办完公积金住房贷款后就立马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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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㈦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果停交,怎么样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2、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㈧ 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停缴或离职会有影响吗
不会有影响,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状态,停缴或离职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会增长了,但你需要每月按时将房屋贷款打到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卡里就可以了。
㈨ 公积金贷款贷下来后公积金能停吗
法律分析:停交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但是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