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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未使用

发布时间:2022-07-09 04:51:46

A. 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再纳入集中度管理 专家:确保房企现金流良性循环

自并购贷退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考核后,春节假期后,监管层再次颁布第二个被剔除集中度管理的细项。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多名业内人士认为,从并购贷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相继不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考核,既体现房贷集中度政策在实际执行中的逐步优化,将增强房企的申请贷款动力;也将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缓解市民住房压力。

确保房企现金流良性循环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现在有关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贷款在房地产贷款市场的份额占比如何,今后又将有何变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目前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是小众贷款产品,但后续可能会成为较大的贷款产品,毕竟国家支持。银保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强调,对于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投向住房租赁市场的贷款增速接近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5倍。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有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落实,可使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进度有序推进,房源供给快速增加,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

张波分析,由于近几年房地产金融侧的持续收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开发节奏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现金流偏紧的房企更容易力不从心。通过明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可以有效推进行业扩大投放的力度,这也是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2022年上半年依然处于房企债务到期的高峰阶段,房企面临资金压力仍然较大。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投资回收期长、利润回报相对较低,分开计算额度,有助于房企在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确保现金流的稳定,建立房企资金、运营等层面的良性循环。

各地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不仅投向住房租赁市场的贷款增速在提升,各地近期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及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日前表示,“十四五”期间,住建部将采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四大举措,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其中,“十四五”期间,初步计划在40个重点城市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年轻人等缓解住房困难等。

克尔瑞分析认为,住建部表示2022年要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相比2021年任务量高出1.5倍,占十四五总目标的37%,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迎来爆发式增长。

具体到城市来看,2021年底,北京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国有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套文件,北京新供商品住宅将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其他一线城市广州、上海、深圳确定“十四五”期间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别为60万套(间)、47万套(间)、40万套(间),均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及以上。

而重庆、杭州、西安等重点城市,也制定了30万套以上的供应目标,力争达到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以上。金华、嘉兴、佛山、海口等二三线城市也被各省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建设城市,明确具体供应目标。

每日经济新闻

B. 保障性住房可以按揭贷款吗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正常的住房都是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现在买房子的人差不多都是按揭贷款,每个月还贷款来买房子。保障性住房就比较特殊一些。由于保障性住房是有产权限制的。但是一些地区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在厦门,主要签订协议,保障性住房就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保障性的住房政策的规定,经济适的用房和保障性的商品房购房者拥有的都是有限的产权,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上市交易的应将增值的收益按约定的比例缴交给政府的。以往,由于有限的产权的问题啊,保障性的住房并不能用来作为抵押办理按揭贷款的,这给购买保障性的住房的中低收入的家庭带来了不小的困难啊。此次协议签订后,今后厦门的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可以像普通商品房购房者一样方便地到建行办理按揭贷款。
业务简介:
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是指我行向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经市政府授权具有保障性住房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自行建设、收购或长期租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人民币贷款。
适用客户:
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或经市政府授权具有保障性住房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产品特点:贷款期限相对较长,用于解决收购、长期租赁或自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廉租房项目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办理条件:
1、收购或长期租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1)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还款来源。(2)信用状况良好。(3)信用等级符合我行要求。(4)项目自有资金比例符合我行要求。(5)项目未来租赁市场前景较好,且项目出租、出售所产生的现金流能够覆盖本行贷款本息
2、自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借款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2)贷款项目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
通过对上面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的一些了解,相信更多的关注保障性住房的网友能有所收获了。虽然申请保障住房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但是一些城市保障性住房还是可以申请按揭贷款的。但是贷款的期限相对较长。也需要符合一定的办理条件才能办理。

C. 政策利好!这类住房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金融政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

2月8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央行方面表示,此举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政策非新规,房贷集中度管理方向未变

根据《通知》,1月30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同时,要严格执行央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事实上,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并非新规。

2020年12月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彼时,两部门在回答记者问时曾明确,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如今,这一政策通过正式文件的方式加以明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房网表示,《通知》既说明房贷集中度政策大方向不变,也体现了房贷集中度政策积极优化。这一政策将使房企的申请贷款动力增强,为今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提供更大动力。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驶入“快车道”

而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部署,已经被提到了重要的高度。

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2021年4月30日,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2021年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强调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

去年底分别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实际上,目前各地已经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地方住房建设的重要任务。

自去年7月份以来,全国多地就陆续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意见,部分省市也已制定了“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

一线城市方面,北京计划“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不低于40%;上海“十四五”时期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广州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住房总量的45.8%;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占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左右。

根据今年1月20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一月份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也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这一领域积极发力,预计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将驶入“快车道”。

D. 有关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房地产市场迎来重磅金融政策。日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业内专家认为,《通知》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体现政策倾斜与引导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目前,各地均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今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我国正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此过程中需要银行业提供足够且有效的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具有重大意义。

在此背景下,《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支持力度,意义深远。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这是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体系,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此举体现了政策倾斜与引导,拓宽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融资空间。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助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近段时间以来,疫情影响仍未消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和住房消费者的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董希淼认为,此次政策在春节假期后发布,向市场传递出稳预期、稳信心的明显信号,有助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扩内需、稳增长,维护宏观经济大局稳定。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在《通知》落地后,业内专家认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也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重要举措。

实际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2020年年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和机构类型等因素,分五档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为银行房地产贷款设置了“两道红线”。明确提出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并在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包括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郑忱阳表示,在此基础上,各地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机制,在项目认定、数据统计、监督管理、监测评价等方面取得良好进展,在此情况下《通知》已具备落地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与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共同构成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业内专家看来,《通知》也是“房住不炒”定位的体现。娄飞鹏认为,通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市民、青年人以相对较低的租金解决住房问题,可以起到稳定市场预期、避免高房价对消费的挤出等作用。正因如此,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也是促进“房住不炒”定位落地的重要举措。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可以进一步调动银行业合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人民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应用好政策红利

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各地陆续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有关规划显示,上海计划“十四五”时期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北京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比不低于40%;广州市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住房总量的45.8%;深圳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占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左右。

在《通知》落地后,业内专家认为,金融机构应用好政策红利,加快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加大对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探索住房租赁信贷新模式,既可促进住房租赁金融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要以此次新规为契机,优化房地产金融业务结构,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和服务力度。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合作,支持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并在住房租赁平台交易撮合、信用评价等各个环节提供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可与房地产企业合作,通过签订租赁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将待售房源变成长租房源,扩大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三是开发额度和利率适中的租房贷款、租房分期等产品,为有需求的租客直接提供信贷支持。

《通知》对银行业来说也是机遇。郑忱阳认为,银行业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将资金投向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通过信贷、债券等市场化手段提供金融服务,创新租赁住房债券型投资信托基金产品(AB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金融产品,强化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促进金融服务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

(原标题《有关贷款不纳入房贷集中度管理—金融加大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

E. 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2月8日消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
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
《通知》明确四方面内容。一是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是《通知》适用于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制度出台时配发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待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的具体举措,也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
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
“2021年《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出台后,各地抓紧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审机制,对于通过联审的项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介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期均已基于住建部提供的认定标准,根据项目认定书单独设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的统计指标,将符合条件的有关贷款单独统计。上述措施落地后,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也就具备了实施条件。
该人士称,《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
有利于推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8.4%,整体保持稳定。对于长租房市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投向住房租赁市场的贷款增速接近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5倍。
“《通知》的发布将提高房企申请贷款的动力,有助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快、更好发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
多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专家认为,此举有利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而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助于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透露,“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此外,多地陆续发布的相关“十四五”规划显示,上海计划“十四五”时期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深圳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
(责任编辑:王婉莹)

F.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保障性住房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前不久联合下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规定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贷款定向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作为参缴职工安身立命的一个本钱,政府越俎代庖偏离公积金既定使用范围来使用它恐有不妥。
首先,从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分析。住房公积金的本质是职工劳动报酬或工资的一部分,是强制储蓄,是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保障性资金。公积金的互助性质,是建立在职工与职工之间个人信用之上,具有极强的现实约束力和道德规范性;无论谁贷款,都需要以个人收入、个人信用作担保,需要将来慢慢偿还,如果有借无还,这就不是互助机制而是救济机制,这样的救济机制恐怕多数职工都不会参与。现在政府出面将住房公积金挪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等于政府以自身信用替代部分困难群体的个人信用,来与其他职工交涉并形成借贷关系,由于政府处于绝对强势地位,职工之间的友爱互助就有可能演变为政府的滥取强夺。
其次,从住房公积金目前规定用途来分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也可将部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则可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等等。由上看出,在目前法规条件下,仅允许把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若挪用公积金本金,则已越过法规红线。
再次,从目前住房公积金决策管理机制来分析。2002年出台的《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则包括政府部门代表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但同时规定委员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聘任。由于委员的最终任免权利掌握在政府手上,管理委员会就具有一定的官办性质,而由官办机构来进行公积金的管理决策,自然也就难免将政府的一些目标取向夹带进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是一个具体表现而已。
第四,从资金投向和政府信用来分析。目前经适房保障方式的公平性早已遭到公众广泛质疑,住房公积金若投向经适房,等于去帮忙维持和继续推行这个千疮百孔饱受诟病的畸形制度。住房公积金若投向棚户区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这些项目好多根本谈不上投入产出比,都是政府搭钱的买卖,还贷责任最终恐怕只能落到政府财政身上。但政府只是一个虚的概念,当前问责机制大多尚不健全,政府承担的责任难以量化或具体落实到执行者个人头上;公务人员尤其领导一般都有任期,所谓新官不理旧事,这样政府信用很难落到实处。且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官办性质,政府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其实就等于自借自支,很可能把住房公积金演变为政府财政的又一口袋。如果财政运转不开,官办性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如何张嘴向自己顶头上司(政府)催讨债务呢?
最后,从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分析。老职工由于在房改中享受了低价买入公房的福利,从而使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结余大量资金,但这部分人行将逐渐退休销户,需要提取大量资金;而房改后没有享受实物分房福利的年轻人,他们买房大部分必然想要通过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入不敷出将是必然趋势。事实上,当前一些地方住房公积金富余局面也只是表面现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不少,只要不是脑残,人们买房贷款肯定首选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或被设置一定的门槛障碍,从而使得公积金没有贷空,其实在有的地区职工为申请公积金贷款甚至要排队轮候!
总之,住房公积金在被附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功能后,原本完全纯粹的职工互助保障性质就起了化学变化,到底用向何方、孰轻孰重全凭政府掂量抉择,住房公积金即使紧巴也可被公积金中心调节为节余,再将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安居保障本是政府应尽职责,政府履行这个义务应多从财政上开源节支等方面想办法,而不应打老百姓安身立命本钱主意。

G. 部队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下来了暂不使用有期限吗

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已经下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你已经申请贷款了,需要按时还款,如果你不用的话,建议申请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以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叫作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

区别一:贷款利率不同

商贷5年以上基准利率是4.9%,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是3.25%。

区别二:贷款比例不同

同样一套房子,如果所在城市商业贷款是首套能贷7成,那么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最多几乎都可以贷到8成。

区别三:贷款流程不同

申请商业贷款要在办理过户之前审核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在办理过户之后审核贷款。

区别四:审批时间不同

商业贷款批贷时间大约20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大约需要40个工作日,商业贷款快于公积金贷款。

区别五:贷款来源不同

商业贷款放款源头主要是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筹集的社会公众资金,而公积金房屋贷款则是公积金缴费者缴纳的资金。

区别六:使用人群不同

商业贷款针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开放,而公积金贷款则只对缴纳公积金职工开放。

区别七:利息用途不同

商业贷款的利息是商业行为的盈利,归相关的投资人,而公积金利息则是有政策规定用途,只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区别八:审批机构不同

商业贷款主要通过银行审批,决定权在银行;公积金房贷则需要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决定权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只是执行机构。

区别九:年限和额度不同

不同银行和不同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商业贷款可以选择的还贷期更长更灵活,额度更高。

区别十:二套房不同

商业贷款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性限制更多一些,利率更高;而公积金贷款则受二套房贷的政策影响较小,同样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综上所述,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可不仅仅是利率上有区别,在办理审核等方面、二套房贷款方面均有所不同,这同时也提醒购房者找工作时最好还是找能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这样你买房选择贷款方式时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H. 央行、银保监会: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苗诗雨 李未来 北京报道

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房住不炒”的抓手之一,在虎年开工第二天,迎来重要通知。

2月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决策部署,2月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通知。首条内容便写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通知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华夏时报》记者查阅通知了解到,本通知适用于主体为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实际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房住不炒”的重要抓手之一,也已成为了多地房地产调控的一大重点。

例如2022年1月6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做好住房供地保障,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竣工各类保障房8万套。

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在发布该项通知时也提到,此项集中度管理政策的出台,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道,由于此前爆雷事件影响、企业普遍缺乏抵押物、以及ABS发行审批严格等原因,现有的融资渠道很难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此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经纳入REITs试点,此次《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则将打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渠道再次拓宽。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也向《华夏时报》记者讲道,此次通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信贷投放力度,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合理住房需求,深刻落实了房住不炒目标,有效化解部分困难群体住房及购房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资金压力,又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在许小乐看来,此次通知除了有望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普遍面临的融资窄、融资成本高的难题之外,还将有助于参与住房保障建设的企业稳定资金面。

许小乐向《华夏时报》记者讲道,2022年上半年依然处于房企债务到期的高峰阶段,房企面临资金压力仍然较大。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投资回收期长、利润回报相对较低,分开计算额度有助于房企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确保现金流的稳定,建立房企资金、运营等层面的良性循环。

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分析师卢文曦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讲道,今年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步入快速发展的一年,在资金或金融层面的各项监管和保障之下,将有望对各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和房价表现起到一个稳定的助力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华夏时报》记者还获悉,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I.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

2月8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央行、银保监会表示,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租赁住房市场对信贷资金价格非常敏感且运营周期长,单独计算贷款额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与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对房产市场整体影响有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这一制度出台时配发的答记者问中提及,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待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此次发布的《通知》提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统计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这一政策目前来看,间接影响比较大,不过政策目前只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这部分业务基本集中在国企当中,而且只有少数城市规模相对较大,整体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

促进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促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一系列政策频频出台。比如2021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包括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等。在2022年1月初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透露,“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

对于《通知》发布后带来的后续影响,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发布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将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这意味着银行发放相关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标约束,有充足的空间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通知》还鼓励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整体来看,《通知》释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负责人如是说。

央行、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张大伟表示:“未来政策有望继续升级,对整体市场的信贷支持将明显加大。这一政策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影响较大,因为租赁住房市场对信贷资金价格非常敏感且运营周期长,单独计算贷款额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与这项业务的积极性。”

张大伟从房地产企业融资角度分析指出,2021年四季度整体房地产信贷从谷底走出,市场宽松幅度有所加大,但依然处于融资困难时期,随着政策的不断缓和,预计房企资金面有望继续稳定,楼市逐渐走出低谷的可能性在今年二季度有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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