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贷利率“换锚”最后时刻
(记者 许倩)距离8月3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最后期限”越来越近,多家银行已经开启存量房贷利率定价基准批量转换工作。
“这次转换是系统自动操作的,客户如果不操作即默认自动转换。”工商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但这也不代表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各银行均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已有银行明确,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考虑到中国经济已经度过高速增长时期,潜在经济增长率明显下滑,未来的经济增长将会进入中速甚至中低速,加息可能性不大,预计政策利率和LPR均将以回落为主。长期来看,选择LPR应该比固定利率更划算。”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王静文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一位银行业内部人士认为,虽然无法预测未来LPR的具体走势,但市场化利率和总体经济环境息息相关,经济环境好,LPR可能走高,但同时大家还款能力也会增强,反之亦然,因此从抗风险的角度来看,选择LPR利率可能更好一些。
批量转换进入最后时刻
8月31日是央行定的LPR转换的截止时间。在此之前银行需要弄完所有的存量贷款业务的利率转换工作。
8月12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5家国有银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将符合转换条件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批量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
另一国有银行交通银行的动作更快,7月20日就发布了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于8月21日对尚未转换者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房贷转换后的利率计算方式为“重定价日最近一期5年期以上LPR+固定点数”。
举例而言,若某客户的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按照现在执行的利率水平4.9%计算,转换前的房贷利率就是5.39%。按照央行规定,在个人房贷转换期间均锚定2019年12月的LPR,即4.8%。因此,加点值=5.39%-4.8%=0.59%或59个基点。加点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若某客户在前几年利率较低时贷款买了房,当时与银行签的合同是基准利率打8折,即4.9%×0.8=3.92%。那么加点值就是3.92%-4.8%(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88%,即负88个基点。
王静文表示,LPR机制下,房贷利率由LPR加点方式决定,而LPR会跟随MLF利率浮动,所以LPR机制下的房贷利率就由原来的固定利率制变成了浮动利率。对于定价日的选择,若要尽快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房贷成本节约,可选择贷款日对应日调整。
根据央行近日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76%。
据银行人士介绍,LPR还款方式会随着外部经济环境浮动,而选择固定利率,包括还款总额及每个月还本付息的金额都是固定的。选择不转化的客户大致分为这样几类:一是贷款时间较早,当时利率较低,且部分客户享受了8折、9折等优惠;二是有些客户本身贷款金额不高或所需还款余额不多;三是部分客户预期未来经济上行后,利率也会随之上浮,担心选择LPR定价会承受不起加点部分。而选择转换LPR的客户一般是贷款时利率较高,且预期之后利率仍将下行的客户。
事实上,早在2019年12月30日,央行就发布公告称,要求全国所有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结束。这次转换工作的主要原文描述是: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当时政策的精神实际上是“在协商基础上督促客户完成换锚”,而现在则是统一默认进行调整,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LPR利率仍有下行空间
自2019年8月份LPR报价机制改革后,LPR利率一直呈下调稳定趋势。3月3日开始,受疫情冲击,美国率先启动降息,全球降息背景下,中国的市场利率也处在实际下行通道中。
其中,5年期以上LPR利率已3次下调,累计下调20个基点,LPR定价下的房贷利率亦随之下行。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的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8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7%;2020年使用LPR利率,7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26%。
6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通过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减少银行收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但这之后,央行降息的靴子迟迟没有落地。7月20日公布的LPR利率也已持续4个月不再下降,5年期以上LPR利率仍保持在4.65%。这令部分市场人士对利率下行的趋势产生了疑虑。
在中信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明明看来,LPR改革后存贷款利率均有下行,但二季度贷款利率下行有限。二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仅仅下行2个基点,均小于MLF和LPR的下行幅度,预计后续LPR下行难度较大,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仍然是降成本的主要来源。
不过,更多业内人士预计,LPR利率仍有下行空间。
王静文认为,LPR根据MLF利率决定,MLF为央行的政策利率,主要根据经济的冷热情况调整。比如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由于经济持续下行加上疫情冲击,央行已经三次下调MLF利率共计35个基点。相应的,一年期LPR已经下调46个基点,5年期LPR下调了20个基点。考虑到中国经济已经度过高速增长时期,潜在经济增长率明显下滑,未来的经济增长将会进入中速甚至中低速,加息可能性不大,预计政策利率和LPR均将以回落为主。
光大银行分析师周茂华则表示,LPR下行将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主要驱动因素为央行降准、银行降低负债成本、MLF利率下行等。另外,需要考虑银行不良率滞后的影响。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经济表现及以上这些因素,下半年LPR预计下行空间为10个至15个基点。
㈡ 房贷利率“换锚”整体平稳 个人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
□ “换锚”前后,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 据相关人士表示,存量贷款“换锚”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中,但不管怎样,会坚持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明确,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也被市场称作房贷利率“换锚”。8日起,“换锚”后的“新版”房贷利率正式启用。
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转换工作平稳有序,转换前后利率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在广州地区,工农中建四大行的房贷利率与此前基本持平,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54个基点(为5.39%),二套房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78.5个基点(为5.635%),相当于改革前的首套基准上浮10%,二套基准上浮15%。
在北京地区,“新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加55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加105个基点。参照9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水平(4.85%)计算,北京地区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是5.4%,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是5.9%。
对比来看,“换锚”前后,北京地区房贷利率水平基本一致。“换锚”前,北京地区大部分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上浮10%,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上浮20%。参照改革前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水平(4.9%)计算,改革前北京地区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是5.39%,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是5.88%。
值得注意的是,房贷利率定价方法转换过程中,重点是保持调整前后利率水平基本稳定。因此,“换锚”前后,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个人房贷利率“换锚”后,对个人房贷选择、月供等影响如何?记者了解到,“换锚”后,个人住房贷款仍可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的利率执行方式。
如果选择固定利率的,贷款利率由LPR加点确定,且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选择浮动利率的,贷款利率由LPR加点确定,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周期进行调整,利率随参考的LPR变动而浮动。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贷款利率、月还款额不会按月调整变化。
如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约定重定价周期为1年,贷款利率“于1月1日调整”,则贷款利率会在每年的1月1日按照上年12月20日LPR加点重新计算。又如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约定重定价周期为3年,贷款利率“于起息日在对月对日调整”,如起息日为2019年10月28日,贷款利率会在每隔3年的10月28日按照当年10月20日LPR加点重新计算。
那么,存量房贷利率如何“换锚”?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10月8日后签订借款合同的,应参考LPR定价。据相关人士表示,存量贷款“换锚”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中,但不管怎样,会坚持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㈢ 房贷族请注意房贷利率"换锚" 算法有变选哪种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启动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自2020年3月1日如期启动。目前,主要银行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并通过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了公告,贷款客户可根据承贷银行公告,与银行协商办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3月1日,中国吉林网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在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从内容来看,主要分为转换规则、办理渠道和流程。
中国吉林网在采访中得知,目前长春部分银行为了能在8月31日完成存量房贷用户的转换工作,也均根据总行“节奏”推进房贷利率“换锚”工作。
值得一提的的是,因疫情原因,不少银行主张线上自主操作办理,线上渠道以各家银行通知渠道为准。
此外,转换范围也不仅只限于个人房贷。
如建行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中行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均需进行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选择不转换。
工行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本公告所称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经营用途个人金融资产质押贷款、经营用途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贷款可不转换:
(一)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的贷款。
(二)循环期限已到期且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循环贷款。
(三)固定利率贷款。
(四)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性贴息贷款。
农行规定,本次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尚未发放的,参考央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央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固定利率贷款不在本次转换范围。贷款到期日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的可不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交行规定,对于满足人行公告要求的个人贷款,其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客户可登录手机银行贷款栏目自助转换;其余贷款或已生效授信额度,建议在疫情结束后咨询贷款经办网点办理。对于满足人行公告要求的对公贷款,客户可与我行客户经理联系,咨询相关办理流程及手续。
邮储银行规定,本次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与其类似,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对转换范围作出类似的相关规定。
事实上,各银行公告内容有所差异,其背后并未偏离主线,更多是结合自身业务设定。
此前,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答记者问时就指出,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部分银行则设置了时间点,在某一时间点过后,将采取批量转换方式。
如中信银行在公告中称,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将于2020年7月21日对未办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标准化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定价。
招商银行公告显示,4月上旬统一将您在转换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若客户希望不做转换,仍维持原合同安排。
看到这里有不少网友要问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方式有几种?
敲黑板,划重点。
根据规定,转换有两种方式,一是将以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转换为以LPR为基准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对于房贷一族而言,眼下最关注的还是选择哪种转换方式。
中国吉林网在采访中获悉,因签约时间不同、银行利率不同,需要因人而异。
为方便大家理解,给大家举个例子。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换句话说,如果确定在2020年把贷款利率换为LPR。2020年还贷款金额不变,但从2021年开始,实际还款金额就和LPR正式接轨了。
再来看,今年2月LPR报价5年期以上为4.75%,假定在今年12月,LPR报价继续下行至4.7%。那么还贷人2021年的房贷利率为4.7+0.59%=5.29%,相较转换为固定利率下降0.1个百分点。如果未来LPR继续下降,房贷利率也会相应降低。但反之,如果LPR报价上行,房贷利率就会增高。
中国吉林网计算了一下,按照按照最新利率来看,较上一期下调5个基点。如果选择转换,5个点的房贷利率变化,即贷款100万30年期,月供减少30元左右。
关于如何选择,此时的你似乎已经有了答案。还是那句话选择哪种转换方式,取决于LPR的未来走势。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认为,中长期来看,LPR大概率仍将继续下行,用户选择转换成LPR定价基准的方案比较有利,未来利息支出会有所减少。当然,相比LPR可能下降带来的利息支出减少,如果用户更重视利率稳定性和便捷性,也可以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
㈣ 房贷利率“换锚”今日落地!升还是降对楼市有何影响
全国范围内的房贷利率“换锚”正式落地。今日(8日),央行房贷利率新政实行,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定价。
这一政策将对房贷月供产生哪些影响?未来房贷利率上升还是下降?后期楼市走势将发生什么变化?
新版房贷利率切换
今年8月20日,利率市场化改革更进一步,LPR形成机制改革后的首次报价公布,1年期为4.25%,5年期以上为4.85%;9月20日第二次公布的报价显示,1年期为4.20%,5年期以上LPR维持不变。
随着LPR改革,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发生重大变化。
8月25日,央行发布2019年第16号公告称,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新老划断”也是此次利率改革中的另一关注点。央行在公告中表示,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到,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简单来说,已经在还贷款的购房者月供不会受到影响,除非央行加息或降息。
此外,央行明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公积金政策暂不调整是当前公积金政策便民和务实精神的体现,既能保障刚需购房成本不上涨,同时也能保持贷款利率水平稳定。
上升还是下降?
此次调整之后,房贷利率是上升还是下降?
对于这一大家关心的问题,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8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明确表示:有一点是肯定的,房贷的利率不下降!
自2015年10月24日以来,我国个人住房商业贷款5年及以下的基准利率为4.75%,5年以上为4.90%。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住房贷款年限均在5年以上,4.90%这一基准利率通常也是银行及购房者参考的标准。
央行新政明确,首套房贷利率应不得低于5年期以上LPR,即4.85%,二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增加60个基点后的5.45%。对比来看,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商业性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变化不大。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总体来看,这仍然是一个中性的政策,政策的目的是平稳房地产预期,避免房地产利率跟随LPR明显下调,是避免刺激房地产而非打压房地产。
不过,张大伟强调,LPR利率是浮动的,意味着房贷利率也会是浮动的,此后LPR利率下调的可能性较大,那么房贷利率也会随着下调,房贷利率和目前相比,上涨的可能很小。
机构:实际按揭利率变化将因城而异
对于新政在各城市的实施,公告也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央行表示,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指出,新政规定了房贷利率全国统一的最低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预计多数地区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利率将会有所上升。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监测的35个城市中,17城首套房贷利率水平有所上涨,16城维持7月水平。一线城市中,广州平均环比上涨4个基点,其他城市维持不变;二线城市中,苏州、无锡、沈阳、长沙4城均连涨三月,沈阳涨幅达23个基点;仅武汉、东莞和长春3城首套房贷利率水平有所下调。
监测的35个城市共533家银行分(支)行中,除了停贷银行外,共有19家银行首套房利率水平仍在当前基准利率上执行优惠政策,且都位于上海地区;116家银行的二套房贷款利率水平低于5.45%,主要分布在上海、厦门、天津、深圳、广州等19个城市。
太平洋证券表示,房贷新政落地后,这些银行都必须上调自己的房贷利率水平,进而可能会带来部分城市房贷利率平均水平的进一步上涨。从目前数据看,上海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厦门、天津的二套房平均利率都面临上涨压力。
国盛证券称,原先首套利率有折扣的城市,如上海、厦门等,和原先首套房贷利率上浮的城市,如北京等,短期将受到不同的影响。未来,不乏会出现加点下限为零的城市,亦会出现房价上涨过快加点数较高的城市,实际按揭利率变化将因城而异。
㈤ 房贷利率正式“换锚” 月供是涨是跌
根据央行此前的公告,10月8日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从之前参考基准利率调整为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备受关注的房贷利率“换锚”宣告正式落地。
尽管LPR落地一度在舆论引发房贷利率是否会上涨的讨论,但从新一期LPR和各地加点情况来看,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月供变化并不大。也有一线从业者向记者表示,房贷利率“换锚”目前尚未直接影响到一线销售层面。
广深贷款成本小幅增长
根据9月20日央行公布的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其中一年期LPR为4.20%,下降5个基点,但与房贷利率挂钩的五年期以上LPR仍维持4.85%不变。各地对于LPR加点拥有自主权,根据易居研究院最新出具的报告,纳入统计的11个一二线城市LPR房贷利率相比9月有微弱上升,3个三四线城市略有下调。
一线城市中的广州和深圳,10月LPR房贷利率相比9月出现微增。其中广州10月房贷价格首套房不低于LPR加56BP,利率从5.39%变为5.41%;二套房不低于LPR加79BP,利率保持5.64%。深圳10月房贷价格为首套房不低于LPR加30BP,利率保持5.15%,二套房不低于LPR加60BP,利率从5.39%变为5.45%。
北京和上海也有所变化,其中北京10月首套房和二套房LPR分别增加55和105BP,其二套房5.90%的利率也是四大一线城市中最高的。上海作为为数不多保留房贷利率折扣的城市,按照LPR定基的要求,二套房LPR需加点60BP,因此二套房贷利率达到5.45%,但首套房贷加点仅为5BP,4.95%的利率也是一线城市中最低的。
此次变动,广州首套房贷、深圳二套房贷利率都有所增加,贷款成本有没有上升?易居研究院报告指出,按照贷款100万、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偿还的标准,则10月广州首套房贷月供额为5622元,相比9月增加13元,深圳二套房贷月供额为5460元,相比9月增加38元。
月供压力几无变化
从广深两地的测算结果来看,利率调整后贷款者每月多付利息较此前虽有增长,但增幅仅为月供额的零头,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广深等地房价已处于相对高位,但即便以3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法的按揭贷款计算,贷款人每月多付利息仍不足100元,对置业者的影响并不明显。“在基础利率叠加广州市场利率加点下限后,可以肯定房贷利率较现时会有所上调,但上调幅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广州巡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经理人罗春贤认为,市场将会平稳过渡。
尽管房贷利率换锚后,不少城市房贷月供额出现微增,但也有城市出现下降。易居研究院统计显示,与广州相邻的佛山,10月LPR基点为首套63BP、二套85BP,对应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分别为5.48%和5.70%,相比9月有所下滑,按照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的按揭贷款进行测算,佛山10月首套房贷月供将减少101元,二套房贷减少115元。
易居研究院报告认为,此次LPR房贷利率调整,并没有对原有月供产生太大的压力,月供额变动非常小,基本上不会对购房者形成太大干扰,或者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而从城市结构上看,二线城市的负担增加相对会大一点,而三四线城市则没有太明显的负担,甚至有减负的现象。
不过,由于具体执行放贷的是商业银行,部分银行或会采取略高或略低于加点后利率的情况,因此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仍需要向银行咨询具体的执行利率。
市场成交直接影响尚未体现
有过贷款购房经历的人应该会有这样的印象:从办理网签,到贷款审批,到过户出证,再到银行放款,通常需要经历一定的等待周期,即便最快也需要个把月的时间,如果系办理“公积金+商贷”的组合型贷款,多头审批会让等待周期进一步拉长。因此,尽管10月8日新政才会落地,但事实上9月以来的购房者就已存在采用“换锚”后房贷利率的可能型。
不过有销售一线从业人员认为,当前房贷“换锚”对市场成交的直接影响还没有那么快体现出来。中原地产广州华苑分行店董莫建国向记者表示,其所在的门店位于天河北区域,周边以学位房成交占多数,出手置业的大部分是改善型需求的家庭,为子女读书置换学位房,三至四房的户型比较抢手,均价在4.0万-4.5万元/平方米之间。
“学位房对很多家庭也是刚需,这部分购房者并不会把关注点过多放在房贷利率上,最主要是物业合适,”莫建国表示,进入9月份,二手房成交量呈现上升趋势,“不少家庭希望在春节前敲定房子的问题,”预计今年下半年余下的时间,二手成交量还会稳中有升,即便LPR新政有影响,也对整体影响不大。
易居研究院报告认为,最新一期LPR利率的调整并不会对按揭贷款的成本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更多的影响还是体现为贷款定价方式的调整,即后续利率自我调整的空间会更大。从近期房贷市场的政策面看,“房住不炒”是重要的指导思想,这也决定了房贷政策短期内不会放松。但后续随着金融环境的进一步宽松,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周期性调整,预计LPR房贷利率将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
■专家:
实体和地产融资利率“倒挂”将有望改变
“利率市场化新政落地,是预期之中的事。”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博士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
新政表面上看是让房贷跟LPR挂钩,但实质上是让房贷跟LPR脱钩,建立楼市与资金之间的“防火墙”,从而让央行未来实施宽松货币政策,降低MLF,并进而降低实体融资成本。李宇嘉认为,贷款定价“换锚”,将改变过去实体和地产融资利率“倒挂”的现象,也将从根本上控制资金外溢,减少房地产对低成本资金的占用,提高多套住房的购房贷款成本。
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前后两个月或一年一定价,按揭利率完全不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未来想获得第二套房贷(第三套停贷了),很可能要支付更高的利率,可能会是LPR加几百个基点。甚至,谁出的利率高就给谁;谁出的利率高,谁获得贷款的速度就快。过去,投资房产很少考虑贷款成本,更多的是“能不能贷得到”“贷得越多越好”。未来,买房成了一个专业活儿,必须要计算贷款成本、交易成本、交易周期(热点城市限售常态化),考虑以后卖房的收益能不能抵得过成本。如此这般,“房住不炒”渐进形成。
㈥ 房贷利率“换锚” 个别银行微调利率
全国范围内的房贷利率“换锚”正式落地。昨日,央行房贷利率新政实行,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定价。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调查了解到,房贷利率总体呈现“平稳过渡”,加点后的
LPR定价为基准利率上浮定价的平移转化。不过值得关注的还有,执行LPR加点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后利率每年将调整一次。
文、表/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晓丽
根据央行今年第16号公告要求,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按9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房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60个基点(按9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另外,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这是全国统一的最低要求,具体还要看各地不同银行最后的定价。
广州方面,广州多家银行昨起开始执行新政策,只有个别银行暂未出执行细则。
记者从资深银行业人士获悉,目前广州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给出的指导价格,与央行是一致的,即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二套房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60个基点。
本地银行将一年调整一次定价
昨日,记者了解到,工行、交行、招行等银行广州地区的房贷利率基本与此前基本持平。其中,前述三家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均是不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54个基点(为5.39%),相当于此前首套基准上浮10%;二套房工行、交行分别不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78.5个(为5.635%)和79个基点(为5.64%),招行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78个基点,与之前的二套基准上浮15%基本持平。
资深按揭专家郑大源表示,这也是目前广州的主流房贷利率。与此前相比,调整后广州房贷利率总体平稳,不过也有个别银行房贷利率出现上调。记者了解到,汇丰银行的二套房贷原来的利率为基准上浮10%(为5.39%),调整后为LPR+60基点(为5.45%)。不过其一套房贷利率为LPR+5个基点(为4.9%),与此前持平。
又如民生银行此前二套房贷利率为基准上浮10%(为5.39%),调整后LPR+60个基点(为5.45%),上调了6个基点;不过其首套房贷为基准上浮5%(为5.145%),调整后为首套LPR+
30个基点(5.15%),基本持平。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地区大多银行重定价周期设定为按年调整,或者每年1月1日调整。
此前,银行对住房按揭贷款利率的调整是在央行调整基准利率的次年元旦进行。
对此,郑大源指出,一年调整一次,更加公平,更加体现市场的需求。只是工作量会略大,对于银行来说需要每个月录入LPR值。
郑大源提醒道,由于每个人的加点数值不同,调整时间不同,所以可能会导致少数借款人利率提高而不知道,在存入月供款的时候可能会少存,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上海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LPR减20个基点
纵观国内其他城市,各一线城市在采用LPR方式进行报价后,主流水平与之前相比略有上涨,但相对稳定。相比首套房贷款利率0-2个BP的增长区间,二套房贷款利率的涨幅稍微更大一些,最高为6BP。
不过,上海地区的房贷利率有些意外。根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的监测数据,上海地区部分银行在挂钩LPR以后,中行、农行、交行、华夏银行等7家银行首套房水平为4.65%,即LPR减20个基点,比原来基准利率的九五折还低了0.005%,低于新规要求的全国下限(4.85%)。对此,郑大源认为,上海此举应该是为了保持利率的平稳过渡。
㈦ 抵押贷利息能调低吗
你向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利息是根据你的年利率来确定的,如果是固定利率的话,那么利息是不能调低的,如果采取浮动利率的话,利率下调利息就会调低。
浮动利率,固定利率。
根据此前的公告,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借款人可与银行平等协商,并决定贷款利率“换锚”为LPR(浮动利率)还是转为固定利率。
一般来说,房贷借款人均会受到此次转换的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一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二是固定利率贷款;三是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如果符合这3种情况其中之一,就不受此次转换影响。
对于转换期间房贷利率水平,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也就是说,2020年全年个人房贷利率水平与以前一样,维持不变。而从2021年1月1日起,如果选择固定利率,剩余期限内,房贷利率与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一致,与LPR利率变化无关;如果选择浮动利率,今后的房贷利率会随着5年期LPR的变化而变化,LPR每月公布一次,或升或降或维持不变。
选择哪种方式更好?
业内人士表示,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主要取决于房贷借款人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
如果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
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存量房贷借款人要根据自身情况,以及贷款价格、贷款期限、贷款余额等,综合选择适合自己的利率转换方式。如果此前的房贷利率价格折扣力度大,月供剩余时间比较长的话,可以选择固定利率,这不仅有助于锁定月供成本,还便于做好家庭的收支安排。如果月供剩余时间较短,贷款余额也不多,选择浮动利率可能更合适。
从中短期看,我国利率处于下行趋势。将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转成以LPR作为定价基准,对借款人来说是有利的,有助于减轻借款人房贷支出。虽然长期利率走势难以判断,但中短期利率下行基本上是有共识的。此外,即便出现了与预期不一样的利率大幅上升走势,购房者还可通过提前还款方式来规避利率风险。
虽然此前多家银行发布公告称,8月25日起,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批量转换,统一调整为LPR定价。多家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此举是为简化客户操作,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开展的。
不过,这也不代表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各银行均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已有银行明确,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银行之所以采用批量转换,主要还是考虑房贷借款人大部分为个人,人数众多且分散,批量转换方式能够节约资源、提升办理效率。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对利率市场化、引导利率下行都有好处。央行近日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76%。
统计显示,2019年8月改革以来,LPR报价水平逐步下行。今年8月份报出的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改革以来累计下降0.4个和0.2个百分点。
㈧ 房贷利率 “换锚”工作有序推进 新老政策将平稳过渡
距离房贷利率新政策生效还有一周时间,全国范围内的房贷利率“换锚”正在有序推进。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贷利率改革可为房地产市场发展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的市场化程度,有利于尽快建立房地产业的长效机制。
近期,央行发布《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 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也被市场喻为房贷利率“换锚”。
在此之前,自2015年10月24日延续至今,我国房贷利率定价是采取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方式。房贷的贷款基准利率是:一至五年(含五年)期限的为4.75%,五年以上期限的为4.90%。
“房住不炒”调控基调不变
新政策显示,央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加点下限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各银行实际发放的贷款利率可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考虑抵押、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8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新的LPR形成机制并不会使房贷利率下降。刘国强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确保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
根据9月20日公布的新版LPR第二次报价显示,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是4.85%。相比前值,1年期LPR已经连跌两个月,五年期LPR环比上月持平。
“本次5年期以上LPR报价不变,进一步体现了当前利率求稳的导向。”严跃进表示,具体到房地产领域,LPR利率存在下行空间,但不排除各地在基点上依然有小幅提高,使得最终的定价利率有小幅上升。
对于居民家庭的影响,央行《公告》明确,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市场人士指出,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意味着房贷利率换锚下限得以明确。目前全国多地房贷利率“换锚”工作有序推进、进展良好,以确保新老政策转换过程平稳过渡。
人民网房产从多个信源处了解到,各地金融机构正加快系统改造,一部分地区房贷利率正在逐渐切换到“新版”,近期逐步落地。
据报道,自9月5日起,招商银行已在深圳试水新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据招行深圳某支行个贷经理介绍,按总行规定,新利率下该行深圳地区首套和二套房贷利率分别在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加30个基点和60个基点,利率分别为5.15%和5.45%。而此前首套利率为5.145%、二套5.39%,分别较原利率上浮提高0.005%和0.06%。
有消息显示,北京也已给出贷款利率新算法执行后的加点情况,首套房利率不低于LPR加55个基点,二套房不低于LPR加105个基点。若按9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北京地区个人房贷浮动下限为5.4%,二套房浮动下限为5.9%。而此前首套利率为5.39%、二套5.88%。改革前后首套房相差了0.01%,二套房相差0.02%。已有不少研究机构证实上述消息真实性,但还未官宣。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向人民网房产表示,从北京地区新政下的首套房及二套房贷利率相比之前房贷利率来看,新政下的房贷利率均有所上浮。这表明即使在新政房贷利率下,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依旧从严,不会放松。
房贷新政对购房者影响不大变化 将因城而异
《公告》第四条规定,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对此,国金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对于原来首套房贷利率有折扣的城市,如上海首套房贷利率 95 折,按 5 年期及以上算即 4.655%,在加点下限为 0 的情况下,利率实际至少上升 19.5bps,如果加点下限大于0,则利率实际上升得更多。
而对于原先首套房贷利率有所上浮的城市,如北京上浮 10%,为 5.39%,预计银行大概率不会因为利率下限降低而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因此实际利率不会有太大影响,只有极少数优质客户会享受到利率下限降低带来的优惠。
一位银行从业者向人民网房产表示,房贷利率正式挂钩LPR,意味着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体现出了更加明显的市场化特征。
可以看到,LPR下限将因城而异,还需受到房贷款利率底线、当地LPR加点下限、银行浮动加点三大调整因素制约。
有业内人士认为,应辩证看待LPR房贷新政与购房者的关系,此次房贷新政对于刚需购房者影响并不会很大,但是对于二套房的购房者影响比较大。
“最终计算的利率可能有微小上调,但本身对于购房者的利率不会带来太多的负担。”严跃进强调,相关购房者近期关键要注意银行贷款额度和金九银十降价促销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