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公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女方一起还房贷,女方有义务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吗
老公婚前首付买房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女方可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若有财产纠纷,女方只能享有婚后还贷部分的钱。
B. 请问我男朋友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而且房产证已经下来了,如果我想加我名字,可以吗
你男朋友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下来了,可以加你的名字,前提是你男朋友愿意。
具体流程就是你带上你个人所有资料,然后去房产局提交申请,当然如果怕麻烦可以花点钱让别人代办。
C. 男方婚前买的按揭房,结婚后女方怎么“加名”
在还清银行贷款以前,想在对方婚前按揭的房产证上“加名”比较难。因为按揭的房产已抵押给银行,这事还需要银行同意才行,但银行一般不会同意的。不过,双方可以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并进行公证。
结婚后,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住房上“加名”的现象很普遍,由此引起的争议也很多。男方怕女方加了名字后,短期内再离婚就会轻松卷走自己的财产。女方怕男生喜新厌旧,忘恩负义,将自己净身出户。
D. 丈夫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结婚后,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
你丈夫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想把你的名字加上,这可以和你丈夫商量,他要是同意,可以加上你的名字。
E. 准备结婚,让男朋友的房子加我名字一起还贷过分吗
现在这个社会是比较现实的社会,有钱有权的很多,但一谈到男女双方资金分配等问题就非常的困扰现在结婚婚房车子,这些都是每个家庭都要考虑,毕竟这个年代拼的已经不是和以前一样三钻一金,而现在拼的是有车有房有存款,当一对男女朋友谈了很久恋爱,准备结婚了而买房子时候,名字怎么写这种情况确实有点困扰。
一般在结婚的时候肯定要买一套婚房,但房子的名字也就是需要提前做好了解,如果是房子的首付是男方家里出的,然后房贷准备要还了,当然如果是男女共同承担房子的贷款,那我觉得在房子上面加上女朋友的名字也是不过分,毕竟女朋友也要承担相应贷款,这种在法律上也会认可,而不是说一个人来承担所有的一切。
F. 男友贷款买的房,购房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能加上我的名字吗
男友贷款买的房,购房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不能加上你的名字,因为办房产证时以鉴购房合同的房主为户主,但是办得房产证以后可以加,希望对你有帮助。
G. 朋友领结婚证前贷款买的房子领结婚证了去办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在上面加上我的名
你男朋友婚前买的房子,只要他愿意,结婚以后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把你的名字加上,婚内加名字不收费用的。
H. 男友家前两年买的房子,该不该让他结婚后把房子加我名字
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还是要看个人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你认为应该怎么做?来看看在法律层面上是如何定义的。
父母出首付,小两口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这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对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建议:办理赠与公证,只赠与给自己孩子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呢?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有个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结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这一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父母全款买的房,准儿媳要加名字
父母给全款给孩子提前买好婚房的情况不在少数。律师说,现实中碰到最多的情况是,男方父母提前给儿子买了婚房,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婚前,准儿媳强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来咨询这个问题的客户很多,男方的父母也很为难。加名字,有风险;不加吧,怕影响小俩口的感情。”律师说,因为不同意给准儿媳加名字,而导致小两口感情破裂而分手的也不在少数,很是遗憾。
建议:谁出钱写谁名字,写父母名字最好
遵循一个原则,谁出钱写谁的名字。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尤其又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写父母的名字最好,这是最能保障出资人权益的。不写父母名字,尽量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I.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 婚后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想加名字,成为房子的共有人,需要分情况:
1、如果该房屋还有有房贷未还清,一般来说是不能办理加名的,至多可以办理双方为共同还贷人,但房屋产权仍归婚前购房的一方;
2、如果在无房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加名。
一般来说:(1)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登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肯定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2)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一些补偿。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