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贷款离婚后归夫妻任何一方还可以吗
夫妻的银行贷款,在离婚时会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划分,如果双方协商同意划归某一方也是可以的。
Ⅱ 夫妻共同贷款如果离婚是否共同承担
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且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每个人各自都有对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义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原本就采用分别财产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拓展资料】
一、夫妻一起贷款上谁的征信现在贷款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会通过贷款来买房或买车。尤其是买房,大多都是夫妻共同贷款的。那么,两个人一起贷款上谁的征信呢?
两个人一起贷款的话,是只会上主贷人的征信的,也就是贷款银行卡持卡人的征信。
即使两个人的征信都会查询,但只有一个人会显示贷款记录。不过如果逾期还款的话,那两个人的征信报告上都会有逾期记录。
不过只要主贷人能够按时还款,或者在主贷人无法及时还款的时候,共同借款人可以代为还款的话,那一般就不影响到两个人的信用。
而两个人一起贷款的话,还需要注意,要以征信情况更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因为银行和贷款机构在审核时虽然两个人的征信都会查询,但主要看的还是主贷人的征信情况、个人资质如何。
二、夫妻共同贷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Ⅲ 夫妻一起贷款后离婚了,一方还可以贷款吗
您好,具体详询相关银行贷款部门。
夫妻一起贷款,贷款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来说,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该分割清楚,如果双方约定一方还贷的话,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债务一人一半。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银行共同贷款离婚协议表明归一方承担,银行仍然有权找另一主承担偿还责任。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Ⅳ 夫妻俩未离婚前,男方在银行贷了款,离婚后,女方是否要负责还贷款
夫妻俩未必婚前男方在银行贷了款,虽然离婚了,因为这是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贷款,女方也有责任负责还贷的。
Ⅳ 婚内贷款,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
法律分析:婚后贷款是属于共同欠贷的,需要共同承担。但如果是由一方贷款,并且有证据证明贷款,没有用于夫妻二人婚后开销的话,应该是由个人承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Ⅵ 离婚时,夫妻一方有贷款,需要两人共同承担吗
回答:首先,我们需要先确定该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主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对于共债共签,即能在家庭重大财产利益的处分上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权和同意权,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概率。至于,事后追认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判断。
第二,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类债务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形成日常家事债务外,还会与第三人形成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如大额借贷、赠与、不动产买卖等。为保护债务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Ⅶ 离婚后贷款归谁偿还
如果是双方夫妻在结婚之后进行的贷款的话,要看这笔钱是用在什么地方,如果是用在了家庭生活开销上面,比如说有什么特殊的需要,或者说买房买车,这个都是夫妻共同二人使用的,所以是属于一个婚后共同的债务。那么这一笔贷款的话就应该由双方一起负责,就算离婚之后,贷款也会平分,都需要偿还。
其实你要搞清楚这笔钱到底是属于一个人借款还是两个人借款,这不是属于用在了家庭开销上面,就很好区分,最后这个贷款由谁来偿还了。看起来是比较复杂,其实真的很简单,只要理清这两个问题,那么就能够知道最终的结果了。
Ⅷ 夫妻的贷款,男方是主贷款,女方做签字的,离婚后需要一起承担还贷吗
对于夫妻的贷款而言男方是主贷款女方是签字。签字都证明你担保了。虽然离婚了,你也一定一起承担,还贷的。任务这是必须的。
Ⅸ 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还需要对方承担吗
1、如果在离婚前欠下的债属于个人的债务的话,而且另外一个人并没有在这个债务上面签字,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离婚后,那么这个是属于个人来承担的,另一个人是不需要来承担这个债务的。
5、如果这个债务是离婚前,其中一个人和第3个人进行串通虚构的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之后,另一个人也是不用来承担这方面的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