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存续期有过两次住房贷款,离婚后无房的一方还可以贷款购房吗
离婚后夫妻必须到房屋产权登记处办理房屋产权析产,重新更换房屋产权证,新换的房屋产权证就没有自己的名字了,这样就可以证明自己名下已经没有房屋了,就可以再次办理贷款购房了,而且算首次购房。或者直接走商贷也是给办理的,那样恐怕要不是首套房了。
Ⅱ 贷款买的房,离婚后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按时还款的话随时都可以
贷款买房;
一、个人在申请商品房住房贷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二、个人申请住房贷款程序:1、与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协议。2、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提供银行所需资料。3、经银行审查条件合格,在银行存足首期购房款或出具首付凭证。4、经审批合格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5、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房屋保险及公证手续。6、办理贷款入账及转存手续。7、到开发公司办理有关入户手续。
Ⅲ 请问,前夫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提取过我的公积金对冲了房贷,离婚后我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当然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只不过那个时候他是认为你是二套房首付的时候是必须要达到50%的。
Ⅳ 离婚之前和前夫贷款买房,现在离婚之后一分钱都不要我还,请问我现在还可以贷款买房吗
离了婚以后当然可以重新贷款买房。也就是说,你前夫的房子离了婚以后跟你没有什么关系了。所以你现在买房只是作为单独的一个人去买房。前提是离婚之前那个房子的名字不是写的你的。
Ⅳ 离婚了一个人可以贷款买房吗
可以,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也就是说,即便购房人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已经将名下房产归于另一方,且无贷款记录,依然将被视为二套房,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且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5)之前房子贷款了然后离婚了还能贷款吗扩展阅读
对于征信记录中公积金贷款记录算不算的问题,文件中明确,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各商业银行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Ⅵ 离婚时 贷款的房子 可以再贷款吗
贷款的房子肯定不可以再贷款了。
Ⅶ 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可以继续共同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婚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Ⅷ 以前和前夫按揭贷款离婚现在可不可以在我名下面按揭房贷可以吗
这个是可以的,以前的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贷款,而且最后房产没有在你的名下,所以现在你是可以在办理购房按揭贷款的,不过在办理的时候要多注意一下自己的个人征信情况,还有就是你所在地的房产限购政策是怎样的,这些都有可能影响你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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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之前房子贷款了,然后离婚了,还能贷款吗
法律分析: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