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如您在天津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资格如下:
1、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借款人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
2、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购房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在津就业的香港、澳门同胞、外国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4)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5)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6)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7)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8)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9)同意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4、借款人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或其配偶历史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近24个月连续逾期不能超6期;
(2)近24个月不得出现展期(延期)、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
(3)近5年内累计逾期不得超24期;
(4)近5年内不得出现一次性担保代偿、被起诉的特别记录。
7、借款人或其配偶《个人征信报告》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中不得出现呆账或核销记录。
(2)信贷交易信息明细中全部贷款当前逾期总额应为0。
(3)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记录表中每笔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不得超过6期。以受理申请之日为起点计算24个月记录。
(4)贷款明细信息中全部贷款最近24个月特殊交易项不得出现“展期”或“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以受理申请之日为起点计算24个月记录。
请您申请时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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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本地公积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三个月的工资流水,还款卡,还有收入证明,征信,无房证明
⑶ 办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手续: 1、个人身份证明。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具有以上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于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并且即日起用。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使用配偶额度的话,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⑷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般需要办理以下的这些手续:1、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材料;2、当事人需要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⑸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这些手续:
1、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准备好齐全的贷款材料,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⑹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
二、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办理流程:
1、领表申请
贷款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2、开具证明
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申请核实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账户开设
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2)办理贷款:
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3)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只需要领表申请、开具证明、申请核实和账户开设四个部分。但是需要事先准备好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满足申请人是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条件。所以,只要达到条件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
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二、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相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
(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
(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法律依据: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是继央行和银监会在2014年十一假日前松绑房贷之后,三部门于2014年10月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⑺ 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如您在江苏省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在借款申请地缴纳住房公积金;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所购住房产权明晰,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5、拥有或已交付一定比首期款项,且能提供相应证明。二、贷款申请:1、您与卖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后,客户经理会指导您填妥借款申请表,收集并核实以下书面资料:(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购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产权证书;(3)中国银行认可的收入证明(可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或银行储蓄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或其他证明申请人具有还款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资产证明、个人投资收入证明等); (4)公积金缴纳证明;(5)拥有(购买二手住房)或已支付所购住房规定比例首期购房款的证明;(6)在中国银行开立的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7)中国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以上资料,凡涉及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实无误。2、客户经理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对您及交易行为进行调查(包括面谈、打电话、实地查看交易的住房、查询CCS系统或CCAS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向管理机构核实借款人公积金缴纳情况等),从而对贷款可行性进行初步判定。3、购买二手住房的,通知中国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客户也可自行到中国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办理评估手续)。三、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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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⑼ 现在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手续:1、个人身份证明。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⑽ 公积金贷款批下来后还要办什么手续
公积金贷款批下来后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钱就到账了。之后要注意的就是按时还款了。
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从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
1.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当日完成。
2.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工作日内完成。
5.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6.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2个工作日内完成。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8.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1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