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湖北宜昌: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新房取消2年限售
4月15日,据“宜昌发布”官方微信号,湖北省宜昌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同时对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政策。此外,限售政策也已放开,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
《通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合理消费力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执行“认房认贷”标准时,只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职工可通过自主缴存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交合格的贷款要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相关承办银行加快贷款资格、贷款额度审查和放款进度。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利率原则上在央行基础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0个基点;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利率原则上在央行基础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80个基点。
按照《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同时,《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促进商品住房一、二手市场良性循环。
《通知》指出,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两年内的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对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在入学所在地的县市区拥有基本满足居住需求、实际用于居住的非住宅房屋,且在本区域内无其他所有权住宅和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非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子女就近入学。
《通知》还提到,探索第四代住房项目试点,以提供品质化、多元化、差异化、人本化住宅产品为导向,适时优化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阳台、露台、飘窗、架空层、风雨连廊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提高商品住宅品质。
Ⅱ 5天5城放宽购房政策:整体政策放松力度加大、速度加快
又一省会城市出台多措施稳地产,这次是兰州。
4月5日,证券时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网站了解到,兰州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四大“硬措施”,其中一项措施包括降低个人购房门槛,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两成,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三成;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结清贷款再购第二套房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对孝老抚育住房需求放松区域限购政策等。
这是继大连、衢州、秦皇岛、绵阳后,4月5天内第5个放宽购房政策的城市。
业内人士认为,像大连、衢州、秦皇岛、兰州等市场信心尚未明显恢复、短期调整压力较大的城市,需求端政策放松力度加大,有利于促进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平稳市场预期,对购房者置业预期改善、市场企稳复苏有积极作用,预计后续或有更多城市跟进。预计后续积压需求在政策放松后有望逐步得到释放,4月市场企稳可期。
兰州多措施稳地产
4月5日,证券时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网站了解到,兰州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四大“硬措施”,一是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二是减轻负担,支持企业良性循环;三是提升效能,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四是激发活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激发活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
1、要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要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全面推行“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拓展“冲还贷”线上渠道,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
4、要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对新引进人才提供实物保障、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
5、要支持新市民购房。鼓励新市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兰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7、要支持孝老抚育住房需求。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兰州放宽政策在预料之中,在国家明确“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的政策顶层设计下,现在行业和市场纾困已经从之前的调整公积金政策、给予购房补贴等直接过渡到退出限售、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等政策措施了。此外,认房认贷标准做了调整,这是想激活改善型住房需求,对兰州这个非热点城市来讲,现在改善型的需求应该是购房的主力,对他们降低首付比例提振购房需求,对于这类城市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
相关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兰州此次对于限购限贷等政策进行了放松,充分体现了当前各地对于“五限”放松的导向。其中,对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和保障,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尤其是在当前信贷环境持续宽松的情况下,预计各地对于二套房的购房政策会有进一步放松的可能。另外,当前省会城市逐渐在进行放松,包括此前的郑州、哈尔滨、福州等政策等都说明省会城市压力也较大,类似放松对于所在省份的市场预期转变是有积极影响的。其中,限购政策的放松是当前政策的一大亮点。就近期4月份的情况看,包括衢州、秦皇岛、兰州等都有各类放松的动作,预计后续限购放松的城市数量会继续增加。
5天5城接连放松政策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进入4月,仅5天时间就有5个城市接连出台宽松政策。
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取消了限购政策,同时松绑了限售政策,这是今年全国首个同时放松“两限”的城市。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发布解除限购政策,指出按照省“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22年4月2日起,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核验时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月1日,辽宁省大连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较之前需在大连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申请人积满150分等条件相比,本次落户政策全面放开,个人落户学历和年龄限制放宽,中等职业学历以上、在校学生、有缴纳社保记录等均可在大连市落户。另外,此次补充了投靠落户方式,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4月2日,四川省绵阳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对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由现行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方面,提出实施财政补贴。
相关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2022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释放,各地政府落实因城施策,供需两端政策优化调整力度均有所加大。据不完全统计,一季度60余城发布房地产相关政策超百次,主要涉及针对性放松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降低房贷利率、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其中3月郑州落实中央要求,出台涉及范围最广、政策力度最大的“19条”新政。3月底福州放松限购、哈尔滨取消限售,4月1日,3城发布放松楼市政策,涉及限购、限售等方面,整体政策放松力度加大、速度加快。
陈文静认为,当前,在外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及国内疫情反复背景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增长”成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不管是从稳经济还是防范风险的角度看,今年房地产的稳定都至关重要。像大连、衢州、秦皇岛、兰州等市场信心尚未明显恢复、短期调整压力较大的城市,需求端政策放松力度加大,有利于促进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平稳市场预期,对购房者置业预期改善、市场企稳复苏有积极作用,预计后续或有更多城市跟进。
“去年下半年以来,楼市预期整体偏弱,叠加疫情反复导致一季度市场延续低迷状态,但后续积压需求在政策放松后有望逐步得到释放,4月市场企稳可期。”陈文静说。
(原题:《又一省会城市松绑楼市!首套最低两成首付,调整认房认贷标准…5天5城放宽购房政策》)
Ⅲ 山东莒南县:购买首套房首付20% 人才购房最高补贴30万元
6月22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政府办发布《莒南县促进房地产政策措施及购房消费补贴预约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措施共13条,包括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炒作三方面。
其中提出,住房套数以贷款为认定标准,对无住房或拥有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为20%。
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缩短贷款发放周期。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实行人才购房补贴。根据临沂市“1 N”人才新政,对新到莒南“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莒南县首次购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实行购房消费补贴,对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全部缴清商品住房交易契税的,按照其所缴纳契税额的3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6月30日(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正式交房后1个月内缴清契税的,按照其所缴纳契税额的3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
Ⅳ 5天5城放宽购房政策 更多城市会跟进
又一省会城市出台多措施稳地产,这次是兰州。
4月5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网站了解到,兰州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四大“硬措施”,其中一项措施包括降低个人购房门槛,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两成,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最低三成;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结清贷款再购第二套房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对孝老抚育住房需求放松区域限购政策等。
这是继大连、衢州、秦皇岛、绵阳后,4月以来仅5天内第5个城放宽购房政策的城市。
业内人士认为,像大连、衢州、秦皇岛、兰州等市场信心尚未明显恢复、短期调整压力较大的城市,需求端政策放松力度加大,有利于促进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平稳市场预期,对购房者置业预期改善、市场企稳复苏有积极作用,预计后续或有更多城市跟进。预计后续积压需求在政策放松后有望逐步得到释放,4月市场企稳可期。
兰州多措施稳地产
4月5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网站了解到,兰州为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四大“硬措施”,一是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二是减轻负担,支持企业良性循环;三是提升效能,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四是激发活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激发活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
1、要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要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全面推行“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拓展“冲还贷”线上渠道,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
4、要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对新引进人才提供实物保障、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
5、要支持新市民购房。鼓励新市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兰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7、要支持孝老抚育住房需求。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兰州放宽政策在预料之中,作为非热点城市,在国家明确“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的政策顶层设计下,现在行业和市场纾困已经从之前的调整公积金政策、给予购房补贴等直接过渡到退出限售、调整限购、降低首付比例等政策措施了。对于兰州来讲,此次一方面是首付比例下降,在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下,对于兰州这类非热点城市,是有空间下降的,而现在热点城市基本上还没有动。另一方面是认房认贷标准做了调整,这是想激活改善型住房需求,对兰州这个非热点城市来讲,现在改善型的需求应该是购房的主力,对他们降低首付比例提振购房需求,对于这类城市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对记者表示,兰州此次对于限购限贷等政策进行了放松,充分体现了当前各地对于“五限”放松的导向。其中,对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和保障,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尤其是在当前信贷环境持续宽松的情况下,预计各地对于二套房的购房政策会有进一步放松的可能。另外,当前省会城市逐渐在进行放松,包括此前的郑州、哈尔滨、福州等政策都说明省会城市压力也较大,类似放松对于所在省份的市场预期转变是有积极影响的。其中,限购政策的放松是当前政策的一大亮点。就近期4月份的情况看,包括衢州、秦皇岛、兰州等都有各类放松的动作,预计后续限购放松的城市数量会继续增加。
5天5城接连放松政策
记者了解到,进入4月,仅5天时间就有5个城市接连出台宽松政策。
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取消了限购政策,同时松绑了限售政策,这是今年全国首个同时放松“两限”的城市。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发布解除限购政策,指出按照省“放管服”改革要求,自2022年4月2日起,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核验时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月1日,辽宁省大连市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较之前需在大连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申请人积满150分等条件相比,本次落户政策全面放开,个人落户学历和年龄限制放宽,中等职业学历以上、在校学生、有缴纳社保记录等均可在大连市落户。另外,此次补充了投靠落户方式,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本市投靠落户。
4月2日,四川省绵阳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对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由现行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方面,提出实施财政补贴。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2022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释放,各地政府落实因城施策,供需两端政策优化调整力度均有所加大。据不完全统计,一季度60余城发布房地产相关政策超百次,主要涉及针对性放松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降低房贷利率、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其中3月郑州落实中央要求,出台涉及范围最广、政策力度最大的“19条”新政。3月底福州放松限购、哈尔滨取消限售,4月1日,3城发布放松楼市政策,涉及限购、限售等方面,整体政策放松力度加大、速度加快。
陈文静认为,当前,在外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及国内疫情反复背景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增长”成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不管是从稳经济还是防范风险的角度看,今年房地产的稳定都至关重要。像大连、衢州、秦皇岛、兰州等市场信心尚未明显恢复、短期调整压力较大的城市,需求端政策放松力度加大,有利于促进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平稳市场预期,对购房者置业预期改善、市场企稳复苏有积极作用,预计后续或有更多城市跟进。
“去年下半年以来,楼市预期整体偏弱,叠加疫情反复导致一季度市场延续低迷状态,但后续积压需求在政策放松后有望逐步得到释放,4月市场企稳可期。”陈文静说。
Ⅳ 今年以来,全国60余城发布房地产相关政策超百次,具体都有哪些措施呢
2022年以来,全国已陆续有60多个城市发布了关于房地产行业的新政。60多个城市,数量还是挺多的,但从新政的内容来看,大同有异,具体措施如下:
1,取消两年社保及纳税证明要求。
在2022年以前,几乎所有城市都会要求有当地城市的两年社保或纳税证明才有购房资格,但新政对此进行了松绑,不再要求两个社保及纳税证明,就可以买房。
多个城市相续发布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政策,与国际大环境有关,也与当前国内的经济下行趋势有关,当然也离不开疫情的影响。与之前的调控政策相比,此次的新政几乎将之前的调控政策全部松绑,当然是为了刺激当前低迷的房地产行业,希望能够通过房地产行业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政策是否有效,还需要时间验证。
Ⅵ 长春市出台20条举措应对疫情影响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缓解疫情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不利影响,全力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
上述措施包括5个方面、20项政策。其中,“绿色通道”支持政策要求,通过实行“办缴分离”、建立项目开工“绿色通道”、允许工业专业产业园区项目办理分割销售及不动产登记等3项措施,助力企业快速复工复产。
调整信贷政策,通过阶段性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给予公积金缓存缓缴和银行贷款偿还展期政策支持、继续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模式、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施工建筑企业的融资支持、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等7项政策,对部分信贷政策作出调整,鼓励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行业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根据该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支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银行适度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为居民家庭提供较优惠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方面,通过支持税收减免、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盘活地下室和车位资产、调整抵押权登记限制条件、延续执行暂缓批量扣缴物业维修资金等5项举措,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固定资产,纾解资金压力。
在促进市场交易方面,通过举办线上房交会、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等3项举措,让消费者放心购房,推动房屋交易。
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通过强化市场监管、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等2项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和形势,整治网络传播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
Ⅶ 兰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三成,结清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
4月5日,有媒体获悉,甘肃省兰州市近日印发《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提出降低个人购房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区域限购以及放宽限售条件。
具体来说,在激发活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措施》提出,要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同时,要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按照兰州此前的购房政策,兰州市政府于2017年8月25日发布《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对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为5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以及6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
对于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兰州市房产局等于2018年1月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主要满足首套购房需求,购买首套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必须达到30%以上,购买二套时首付款必须达到50%以上,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此次《措施》还明确,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
在支持孝老抚育住房需求上,《措施》提出,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
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方面,《措施》提出,要推行“交房即交证”。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在实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三年即可上市交易。
减轻负担支持企业良性循环方面,《措施》显示,要合理确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自2022年4月1日起,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剩余款项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
此外,加大项目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项目。对支持开发贷款、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提升效能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方面,《措施》提出,要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积极推广预售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审核、支付业务,实行“不见面”审批,提高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据不完全统计,3月以来,包括福州、郑州、哈尔滨、青岛即墨、衢州、秦皇岛、绵阳等地纷纷放开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综合一季度数据看,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一季度60余城发布房地产相关政策超百次,主要涉及针对性放松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降低房贷利率、取消限售、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认为,楼市政策适度放松对于多维主体均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对于购房者的利好更为显著,将有效缓解部分困难群体购房资金、门槛限制等压力;对于城市而言,购房需求进一步释放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成交有所上升,与此同时缓解城市库存压力,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另外,多城适度放松楼市政策也是切实落实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相应主体责任,促进行业的内部循环和健康发展。
Ⅷ 廊坊:加大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
6月17日,河北省廊坊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扎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可概括为“1 20”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文件、20个配套文件。1个总体文件,就是扎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了8个方面、44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具体看,廊坊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确定并推进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力争2022年8月份全市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4月份下降3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
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范围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给予补贴,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在本地租房的,可给予租金补贴。
支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城施策,将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筹集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渠道。允许被安置人在货币化安置、异地实物安置、回迁安置中自主选择。
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将项目评价时间前置,解决绿色建筑评价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授信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
加快建设房屋交易“互联网大厅”模式,推动“网上服务平台、网下服务窗口”一体化融合应用,提升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网签备案服务效能。通过共享信息、窗口延伸,逐步推进实施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做好网上售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示,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为购房人提供便利条件。
Ⅸ 兰州楼市新政:二套房首付降至三成,结清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4月5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兰州市印发《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通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房建类项目服务保障,支持企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其中,在购房贷款利率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纵观此次兰州楼市新政,既有降低购房首付比例,又有定向放宽限购、限贷,还包括降低竞买保证金、延长土地价款缴付时间等,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兰州此次政策调控具有全面性特点,充分体现了当前各地对于“五限”(即限购、限贷、限价、限商、限售)放松的导向。
首套房首付比降至20%,放宽“老幼”家庭购房门槛
根据《若干措施》,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三年即可上市交易;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根据兰州2017年发布的政策,其中对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为5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以及6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在公积金购房首付方面,此前的政策是,购买首套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必须达到30%以上,购买二套住房时首付款必须达到50%以上,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值得关注的是,在限购方面,兰州新政通过老年人和幼儿两个维度进行了定向放松。《若干措施》提出,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同时,对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对新建项目实施适老化设计建设的,给予政策扶持。
与此同时,兰州此次政策要求落实“租购并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推动“租购同权”。对购买实际用于居住的公寓房,经认定,水、电收费标准执行民用价格标准,允许办理落户手续。对新引进人才提供实物保障、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推进“萃英社区”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房源,加快“拎包入住”人才公寓建设,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
此外,《若干措施》明确,坚持“房住不炒”,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要求,持续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行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预售资金、住房租赁、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等监管。
适度延长土地价款缴付时间等,支持企业良性循环
在土地供应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自4月1日起,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剩余款项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
同时,2021年1月1日以后公开成交并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偿合同),且足额支付首期出让价款(包括定金、补偿款),因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环境保护、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项目,或因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或因政府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交付土地或返还已投入的土地成本,使得土地使用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限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或储备土地补偿款的,经批准,可适度延长剩余款项的支付时间,延长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且只能调整一次。
而在并购贷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项目。对支持开发贷款、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对于此次兰州新政,严跃进指出,整体来看有三个特点,一是放松的动作具有全面性,其涉及降低竞买保证金、延长土地价款缴付时间、降低购房首付比例、放松限购限售、公寓项目可落户等,充分体现了创造更好营商环境、激活房企和购房者入市积极性的导向;二是省会城市逐渐进行“五限”的放松,这对于其所在省份的市场预期转变有积极影响;三是限购政策的放松是当前政策的一大亮点,就近期4月份的情况看,包括衢州、秦皇岛、兰州等都有放松的动作,预计后续限购放松的城市会继续增加。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付春愔
Ⅹ 兰州20条措施优化楼市环境: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取消“认房又认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敏 实习生张雁楠 报道
4月5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四大类共20项措施,用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房建类项目服务保障,支持企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提出,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此前,兰州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但仅针对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商业贷款购房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方面,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商业贷款则为40%。
《通知》还指出,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
除上述针对购房者的优惠措施外,兰州还推出多项“减轻负担,支持企业良性循环”的措施。如,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视情况延长土地款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项目,等等。
兰州还提出,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积极推广预售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审核、支付业务,实行“不见面”审批,提高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此外,兰州还推出多项措施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
从通知内容看,兰州是今年以来调整和优化楼市政策环境力度最大的城市之一。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自2021年8月以来,兰州市的新房和二手房价格连续7个月环比下跌。
附 文件全文:
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第1号)
为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房建类项目服务保障,支持企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特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优化审批,加快项目开发建设
(一)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帮办代办,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均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
(二)推行带方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城市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配套公共设施等相关内容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高层建筑可先行办理基坑开挖手续,实现“拿地即开工”。
(三)规范办理按揭贷款准入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办理项目按揭贷款准入手续,不得随意设置准入门槛或向企业收取准入保证金。
(四)推行“交房即交证”。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在实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三年即可上市交易。
二、减轻负担,支持企业良性循环
(五)合理确定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自2022年4月1日起,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的20%)执行,剩余款项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
(六)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款和储备土地补偿款支付期限。2021年1月1日以后公开成交并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偿合同),且足额支付首期出让价款(包括定金、补偿款),因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环境保护、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项目或因疫情影响造成资金困难,或因政府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交付土地或返还已投入的土地成本,使得土地使用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限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或储备土地补偿款的,经批准,可适度延长剩余款项的支付时间,延长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且只能调整一次。
(七)加大项目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项目。对支持开发贷款、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提升效能,强化项目服务保障
(八)完善配套公共设施。对已建成小区通过改善交通条件、加装电梯、管网改造、增加健身设施、绿化美化等措施,弥补配套公共设施短板,建设15分钟生活圈;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要按规划要求建设教育、养老、医疗、交通、停车、管网等配套公共设施,探索配套公共设施代建模式,做到项目建设与配套公共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九)加大协调保障力度。落实辖区政府和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加大征收拆迁力度,保障项目有效落地、按期开工;主动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及水、电、气、暖、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推进货币化征拆安置。对新的征拆安置项目,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鼓励被征拆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十一)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预售资金审批时限,积极推广预售资金使用线上申请、审核、支付业务,实行“不见面”审批,提高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效率。
四、激发活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十二)降低个人购买住房门槛。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十三)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十四)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双职工为70万元。全面推行“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拓展“冲还贷”线上渠道,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对各类“陇原人才卡(服务卡)”持卡人,制定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优惠政策。
(十五)支持多元化住房需求。落实“租购并举”,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推动“租购同权”。对购买实际用于居住的公寓房,经认定,水、电收费标准执行民用价格标准,允许办理落户手续。
(十六)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对新引进人才提供实物保障、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推进“萃英社区”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房源,加快“拎包入住”人才公寓建设,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人才住房保障机制。对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相关人才由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给予购房或租房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人才周转公寓或购买商品住房后出租,加大人才公寓供给;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单位依法依规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或通过棚户区改造、集中连片开发等方式建设人才周转公寓和专家公寓。
(十七)支持新市民购房。鼓励新市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兰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十八)支持孝老抚育住房需求。对在兰州工作、生活的成年人需将异地居住的父母等近亲属接来兰州居住的,给予支持,允许其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孩或三孩的家庭,允许其在限购区域内新购一套住房。对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对新建项目实施适老化设计建设的,给予政策扶持。
(十九)提高住房品质。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企业应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打造精品工程,提升住宅品质,鼓励装修交付。对绿色建筑项目在税收、信贷、销售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二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房住不炒”,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要求,持续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行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预售资金、住房租赁、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等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原标题:兰州20条措施全方位优化楼市环境: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 取消“认房又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