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二套房认定
法律分析: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⑵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1.贷款最高限额以家庭为单位,按购房套数区分贷款额度为60万元、40万元和停止发放三档。2.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仍是按照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分别是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贷款额度。3.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最长30年。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要小于等于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4.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⑶ 天津认房不认贷什么时候实行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2022年6月23日。天津市截止2022年6月23日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该政策即为此前出台的征询意见稿,正式落地。天津市公积金首套贷款额度,从60万提高至80万,二套贷款额度不变,依旧为40万。
⑷ 天津公积金新政策2020
法律分析:根据天津市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存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房屋、建造房屋、改建房屋、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要从受理申请当天开始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到申请人。如果发放贷款的,由受托银行进行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⑸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政策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政策。1、在天津市内无房并且无购置房贷款记录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最低的首付比例为百分之30;2、在天津市内已持有一套住房的或者在市内无住房但有购置房贷款记录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比列将调整到不低于百分之60.3.暂停发放为期25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⑹ 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
为了更好地减轻居民的购房负担,天津二套房首付多家银行也在实行40%的首付比例,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等均是如此。另有消息称,天津市对个人申请组合贷款的,将实行20%的首付比例。
想要在天津买房,既有限购政策又有限贷政策,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天津这个地区认房又认贷,有过贷款记录就视为二套房,无论是否还清。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有任何连续24个月就算是符合条件的。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3、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4、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⑺ 天津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目前天津市执行政策为:认房又认贷
房;以家庭为单位,在津住宅套数
贷;以家庭为单位,名下贷款用途为住房的贷款笔数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⑻ 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征求意见,首套房贷款最高限额提至80万
新京报讯 (记者 张建)4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该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的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其中提到,支持职工基本购房需求,天津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意见稿》明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指月末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
此外,《意见稿》提出,支持职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