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后房贷父母偿还+离婚分割
如果婚房是父母还贷,只要证据充分、确实,应该由父母所有。
⑵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帮还贷,离婚怎么分
婚前买房如是你出的首付,配偶没有出钱,而且是你父母还的贷款,离婚后配偶没有份。如果首付配偶也出钱,离婚后可以按比例分钱。
⑶ 婚前买房,婚后父母帮还贷,离婚怎么分
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开立的银行卡来付月供,即以转账的方式交每个月的房贷,这样就可以证明是父母在交房贷。
主要看房产证的名字。婚后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证据了。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这房产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房产。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前购房,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写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字,则要看购房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婚前购房,房产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则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3)婚房贷款由父母还离婚怎么算扩展阅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认定为房屋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就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无需再有其他书面约定。而实践中还存在着,一方婚前所购个人房屋结婚时尚存在银行贷款,主贷人的父母在婚后帮助还贷的情况。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财产分割。
⑷ 夫妻婚后购房贷款一方父母还离婚怎么分
夫妻婚后购房贷款,一方父母还离婚。像这种情况。就需要在还清他人欠款的情况下,其余的财产由夫妻二人平均分配就可以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是离婚的分财产的宗旨
⑸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也是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如果是题目问题,能够证明属实,离婚时女方没有房子可分。而展开的问题,男方只能分到贷款金额部分的房子分配。具体情况还是需要提供证据,由法律规定执行。
⑹ 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夫妻还贷,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离婚时财产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婚后双方没有承担还款义务,则属于私人财产,如果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是一个人,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分割,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父母出资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属于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是属于个人所有,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是没有权利要求分配这套房子的,大家对于离婚房产分配的内容要能够好好区分清楚。
综上所述,婚姻法规定婚前私有财产属于个人,不应当参加分配,如果父母还贷,属于私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应当按照还贷数额,对房屋进行估价,补偿没有房屋的一方,离婚财产分割,对于不能分割的财产,应当按照市价估量,再进行均等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
⑺ 新婚姻法 一方父母拿的首付离婚怎么分配
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按照双方是否存在协议约定来分类讨论。
一、如果双方无任何协议约定
(1)婚前一方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贷款每个月都由父母偿还,并且在离婚时已经还完贷款,又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认定该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买房交付首付款,没有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一人,则父母出资视为对子女及其配偶的赠与,该套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考虑出资来源、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是否有婚姻过错等问题酌定进行分割。
二、双方有协议约定
(1)当时一方父母的出资时订立了借据、借款合同(实践中需要父母、子女及配偶三方签字),认定为借款的可能性比较大。若被认定为借款的话,则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2)实践中还存在一类情形,受限于政策原因,父母无购房资格,买房后登记在子女名下。子女离婚时,父母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例如三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父母一直实际经营管理该套房产或者表达借名买房意愿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如果借名买房的事实可以被法院认定,那么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会处理该套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⑻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父母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开立的银行卡来付月供,即以转账的方式交每个月的房贷,这样就可以证明是父母在交房贷。婚前的财产为出资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证据和房产证的名字。婚后还贷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证据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⑼ 房子贷款父母还的话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贷款购买的房屋,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贷款房的分割是最伤脑筋的一件事,因为解决起来非常麻烦。最好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屋由一方使用,相应的偿还贷款也应由这方来承担。而另一方的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出一个数额,用给付钱款的方式来解决。最后,所有的结果形成一份文字协议,双方签字,而且还要去公证处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⑽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由父母支付月供,离婚时房产如何判定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子女离婚的时候,该出资是对子女的单方赠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的纠纷近年来不断增加。
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2021.1.1实施),其中,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则修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与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有着明显的差别。
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这一新规定,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归属一览表(2021)
婚前买房
出资情况 房屋产权登记 司法实践
一人出资 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全款买房 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取得房本,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结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尚未偿还的贷款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房屋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若无特殊情况,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按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双方出资 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 同居生活期间购房,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婚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 同居生活期间购房,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非同居生活期间购房,按照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照借款或赠与处理,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官综合考虑购房背景、出资数额等因素,以公平原则作出认定。
婚后买房
出资情况 房屋产权登记 司法实践
以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 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房屋是出资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出资方只支付了首付款,房款尚未偿还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非出资方名下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法院重点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非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父母出资买房
婚前:
出资人 房屋登记 司法实践
一方父母全资出资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认定为产权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该方支付剩余贷款。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包括本金与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夫妻双方或者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及各自份额,则按照双方约定享有房屋产权。若双方对共有方式未进行约定,视为等份共有。
双方父母均出资 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婚后:
出资人 房屋登记 法律规定
一方父母全资出资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支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对方子女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双方父母均出资 登记在一方名下 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登记在双方名下 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特别注意:父母出资买房,如未明确表示赠与,一般会视为借款。此时,如房产是共同财产则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则该债务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