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扣除申报方式
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去填写相应的申报信息,每年12月更新一次即可
B. 深圳居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写
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需要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等。
提醒一: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相关政策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 :您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相关政策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提醒内容 :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三: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相关政策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提醒内容 :提醒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四: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相关政策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
提醒内容 :提醒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五: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关政策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内容 :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相关政策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内容 :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相关政策 :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提醒内容 :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相关政策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提醒内容 :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九: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相关政策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提醒内容 :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历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C. 深圳个税扣除 住房贷款可以写几套
可以写二套住房。
如果纳税人之前从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也可以享受个税专项扣除。
如果有两套房贷只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报,按照每月标准填写。
D. 在网上个税抵扣房贷信息怎么填写
用个税抵扣房贷的,应当在相关表格上填写抵扣的纳税人的姓名、性别等个人信息;贷款方式、贷款数额等房贷的基本信息;抵扣的纳税年度;以及配偶的身份信息等内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怎么填写申报
打开个人所得税后,在个人中心中点击【登陆/注册】,登陆账号后在首页里找到【住房贷款利息】申报项并点击开始申报。
F. 关于个税住房贷款的填写
首先得看下新个税中关于住房贷款这部分的减免是怎么规定的 1、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六大专项附加个税抵扣,其中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住在首套住房,并有贷款。同时另一方,在另一个城市为了工作租房居住。则夫妻双方只能选择一方进行扣除。(6)住房贷款个税抵扣申报填写深圳扩展阅读: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1、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1)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所以如果是需要进行专项扣除,是需要填写的
G.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怎么填写
填写住房贷款的个税扣除信息的流程:填写前,准备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和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房贷信息填写扣除年度、贷款方式、贷款期限、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和首次还款日期;最后选择申报方式和扣缴义务人。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H. 个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怎么填写
1.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扣除填报”。
2.点击“住房贷款利息”,输入合同编号、地址。
3.点击“选择扣除年度”,选好点击“贷款方式”。
4.按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如“商业贷款”后“确定”。
5.选择扣除比例,进入“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公司选扣缴义务人,个人选自行申报。
7.勾选同意后“继续提交”即可。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iPhone13
系统版本:iOS15.4
app版本:v1.7.9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2021年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202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