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一方征信不好离婚后能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办离婚可以贷款。因为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办理贷款时夫妻双方的征信都是要看的,不过征信好的一方做主借款人,也可以和银行协商办理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㈡ 新一代征信系统遏制假离婚买房 也需保护真离婚者
史上最严征信系统即将上线,其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被指将遏制“假离婚”买房的现象,引起舆论热议。
近日,关于“二代征信系统”上线的信息甚多。多家媒体从央行征信中心方面证实,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暂定于1月20日上线,但是在此前会有一段维护期,预计个人征信报送功能会延迟到5月份才正式上线。而在刚刚结束的央行年度工作会议上,也表示要“稳步推进征信二代系统上线升级,加强个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
一石激起千层浪,“二代征信系统”为何引起强烈关注,是因为被视作“史上最严征信系统”。
据此前各种媒体曝出的内容,“二代征信系统”内容将更加细化,诸如大额信用卡分期,之前不体现分期金额,新征信将体现分期时间和分期金额,更加细化;不良记录保持更久,包括逾期、呆账等不良信息自中止之日起保留5年;个人信息收集更加全面详实等。
引起热议最多的一条是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体现夫妻双方的负债情况。按照过去的征信系统,当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的时候,如果男方主贷,那么女方的征信其实是不体现为负债的。但是在新版征信的框架下,两人都会作为共同借款人,其征信均体现为负债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便离婚,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也属于有房有贷,无法享受首套房的各种优惠。
在限购、认房又认贷等政策下,不少城市实行首套房、二套房差别化购房政策,诸如北京,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二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二套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与此同时,首套房与二套房的房贷利率也不同,一般情况下,二套房贷利率更高。
在这样的政策下,有的购房者为了购买多套房抑或是享受首套首付、房贷政策,试图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获得购房资格或享受更低的首付比例、更低的房贷利率。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三重利好会驱动部分人通过“假离婚”来寻找新的炒房机会,如果按照上述内容,想通过“假离婚”方式来买房的不规范行为将行不通,客观上也吻合了“房住不炒”的理念。
毫无疑问,“二代征信系统”将使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更完善、更健全,防范各种风险。但是增加“共同借款”体现夫妻双方负债时,也需要考虑到“真离婚”购房群体的利益。如果真离婚享受不了首套房的政策,那岂不是误伤了真正的刚性购房需求?
这也是引起舆论争议的焦点。有网友表示,“真正离婚后没有房的那一方怎么办?”“姑娘们更不敢结婚了,离婚后房子没你份儿不说,你想买房,对不起,付80%首付。”更有网友表示,“真离婚呢?一方征信不好,就要影响征信好的一方吗?怎么界定假离婚?这是问题关键,不要一刀切。”
如何界定“假离婚”与真离婚?如何不误伤真离婚的刚性购房需求,这是新征信系统需要切实考虑的问题。
㈢ 老婆征信不行离婚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征信有问题不能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㈣ 离婚后对方征信不好影响贷款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对方征信会有影响。因购房需要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的,银行机构会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信用状况差的可能对贷款申请有较大影响。需要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㈤ 公积金贷款老婆征信不良,离婚后可以贷么
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办离婚可以贷款。但是不建议这么做。办理贷款时夫妻双方的征信都是要看的,征信好的一方做主借款人,和银行协商办理。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㈥ 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将上线 “上午离婚下午买房”成过去
征信维度更加多元化
“从目前看,新版征信报告试运行较为理想,未出现较大问题。整体内容和栏目在试运行阶段应该变动不大,至多在一些小问题上根据试运行的情况进行相应修订。”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告诉记者。
何南野表示,个人征信数据更新和建设是一件颇具难度的事情,需要多方通力合作。因此,央行征信中心推出新版征信报告,肯定是经过诸多考虑之后,慎重作出的决定。
一方面,过去几年,国家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很多方面已实现了全国联网与互联互通,个人重要信息归集成为可能;另一方面,近几年,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发展,让个人信息更趋完善,征信维度具备了多元化基础。同时,新时期经济发展对个人征信报告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更有效、更全面、更精准地反映个人信用情况,如何快速构建一个完善高效的信用社会,成为征信行业当前重要任务。
那么,新版个人征信报告与旧版最大不同在哪里?何南野透露,可以概括为三大变化,即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
首先是更细化。新版个人征信报告,个人信息将更加细化。除旧版个人基本信息之外,新版个人信息将更加完整,还可以查看配偶信息。同时,职业信息也更完整,信息量与个人求职简历相当。更细化的信息,将使个人信用情况更为一目了然。
其次是更全面。新版个人征信报告,维度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比如,还款记录延长至5年,将记录详尽的还款信息、逾期信息;新增还款金额,逾期或透支额也将标注出来。除借贷等金融信息外,新版征信将纳入更广泛的信息,如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民事裁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低保救助、执业资格和行政奖励等信息。
如此,征信报告更能反映个人的信用情况,增强个人征信报告的公信力和实际应用度,这也是新版个人征信报告与旧版报告最大的不同。
最后是更精准。新版的个人信息更加细化和全面,使得个人信用状况可以得到更加真实的反映,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将变得更有针对性,风险管理更加精准,可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可以说,新版个人征信报告里的信息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任何地方的失信,都可能会被新版个人征信报告记录在案。当个人申请贷款时,无论是房贷、车贷还是消费贷款,金融机构大多数都会先去查看个人征信报告。因此,征信报告上一旦留下负面记录,可能会影响信贷获批。
还有市场人士比较发现,“上午离婚下午买房”将成为过去。在旧版征信报告中,假设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男方主贷,那么女方征信报告中不体现负债;而新版征信报告中,作为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中均会体现负债。
“现在,不少城市在二套房认定时都实施‘认房又认贷’政策,如果夫妻双方负债记录都出现在征信报告中,那么夫妻双方已经购房的,将来离婚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仍将被认定有房贷,就会无法享受首套房的低首付、低利率的优惠政策。”一位市场人士说。
“如果将水费缴纳等情况记录在内,我觉得挺好,这样征信涵盖的数据、收集的维度都更加多、更加广,有助于更全面地判断、评价一个人的诚信水平和信用情况。”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信大数据就要数据足够多、足够大,这样才能够更加立体地刻画一个人乃至一个社会的诚信水平。
何南野同样认为,新版征信报告对个人会产生较为重要的影响。他提醒说,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非常注意个人的信用情况。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需要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加入更多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只有让征信报告维度更全面,方能更好地促进个人提升信用意识,从而促进整体信用社会建设。”何南野说。
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毋庸置疑,新版个人征信报告将会收录更多个人信息,因此也引发人们对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担心。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各方应做好哪些工作?
“央行建立个人征信报告有别于一些社会征信机构采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在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应会考虑得较为周全。”董希淼说,“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确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比如,欧盟对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有非常全面且比较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一旦违背了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所以,在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我国要加快立法,实施更好的保护举措。”
董希淼建议,完善信息保护立法,构建信用共享环境。在基本法层面,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信息权的法律地位、权利属性以及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原则,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依据;在规章制度层面,在基本法框架下,在金融、通信、电子商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在行业自律层面,引导重点行业、领军企业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建立个人信息开发利用从业规则,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机制。
何南野也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
从国家的角度,加快立法进程和加大惩处力度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首要之策。政府应尽快建立国家层面上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信息泄露和买卖行为进行明确界定,明确罪名、量刑起点、相应的处罚等。
从企业的角度,个人信用授权使用机构应强化法律意识、合规意识与隐私保护意识,在对个人信用的使用中,注重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
同时,在日常商业行为中,应尽量减少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从源头上杜绝信息搜集过度问题的产生。
从个体的角度,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如在网络注册、实名验证时谨慎填写个人信息,身份证号、账号、手机号码等个人私密信息切勿随意泄露;应强化信用提升的意识,在金融工具使用、日常生活中,注重信用的维护,勿产生信用污点;应常规化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一旦发现非正常原因导致的不良信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以免不良信用影响日后生活。
㈦ 贷款上了征信能离婚吗
“没有影响,贷款看的是夫妻双方征信,离婚后只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就可以了,前提是你们在婚期间没有共同债务,也没有进行相互担保贷款
㈧ 贷款征信不过先离婚可以吗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征信有问题,办离婚可以贷款。但是不建议这么做。办理贷款时夫妻双方的征信都是要看的,征信好的一方做主借款人,和银行协商办理。办理银行贷款的流程: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准备贷款相关资料;客户经理贷款调查;银行审批;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落实抵押、质押、无抵押合同或其他保证合同;银行放款;贷后管理;贷款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借款人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银行流水;其他房产;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大额存单等;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㈨ 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另一方再买房,在新版征信系统下,算首套房嘛,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嘛
这个算是二套的
一般想做首套只能包装
现在有的地方已经操作都操作不了咯